第一节 土地分布

第一节  土地分布

1958年,全区开展第一次土壤普查。普查结果:全区 15个县,总面积26 576平方公里,折合 3986万亩 (含咸宁县、汉阳县、黄破县、应山县,下同)。其中,耕地 989.91万亩,占总面积 24.8%;湖泊塘堰347.28万亩,占8.7%;河流面积 101万亩,占2.5%;山林面积 1290.49万亩,占32.3%;其他面积 (道路、城镇、村庄等 )为 1255.44万亩,占31.7%。耕地分布在山区 127.41万亩、丘陵地区465.77万亩、平原和湖区396.98万亩。

1979年,全区开展第二次土壤普查,至 1984年 1月,普查成果全部验收完毕。普查结果:全区土地总面积 11 560.74平方公里,折合 1734.11万亩 (含应山县,下同)。其中,耕地 617.67万亩 (水[m 417.12万亩,旱地200.5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5.62%;山林 583.73万亩 (有林山434.72万亩,无林山 149.0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3.66%;水域 170.68万亩 (水库 25.35万亩,湖泊 21.36万亩,塘堰61.01万亩,河流46.68万亩,港沟 16.09万亩 ),占土地总面积的9.84%;其他面积 (包括城乡建设用地、道路、田埂、河湖滩 )382.0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0.88%。大体构成:三山一水四分田,村庄、道路占两成。耕地多分布在丘陵岗地,占53.89%;次为平原,占43.55%;分布在低山的只占2.56%。从海拔高度看,耕地分布在100米以下的占84.25%。按地势划分,阪田、冲田、垮田、岗地、湖田和坡地。据统计:全区阪田230.37万亩,垮田62.56万亩,共占耕地面积的64.0%,宜于粮棉多种作物生长;冲田113.5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4.8%,宜种水稻;岗地31.8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0%,水源条件好的种水稻,差的宜于果类生产;低湖田11.0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2.4%,一部分只宜种植水生作物;坡地 8.39万亩,占1.8%,部分宜于发展林果生产。自流灌溉和一级提水的面积占87.9%;二级提水面积占5.6%;三级提水和灌溉困难的面积占6.5%;排水较好的面积占71.9%;地下水位略高或有次生潜育层的面积占22.4%;地下水位高,有潜育层出现,排水差的占5.7%0

1986年,全地区组织 260多名专业队员,投人210多万元资金,在各县市展开土地资源详查,至 1992年底,全面完成县级土地资源调查工作,并先后通过省级总验收和成果鉴定。详查结果:1986年,全地区土地总面积 11 567.92平方公里 (含应山县,下同)。低山面积 1513.08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 13.08%;丘陵面积约 4150.57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35.88%;岗地面积约 2985.68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5.81%;平原湖区面积约2918.59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5.23%。共有水域面积 341.15万亩,占全地区土地面积的 19.66%;未利用土地面积278.90万亩,占全地区土地总面积的 16.07%。未利用土地分为荒草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等。其中荒草地面积为204.96万亩,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73.49% 0国有土地面积 1 758 188.9亩,占全地区土地面积的 10.13%;集体土地 1559.37万亩,占全地区土地总面积的89.87%0

根据土地资源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结果,2005年孝感市土地总面积 8910平方公里 (不含广水市),土地利用结构为:农用地占72.25%,建设用地占10.49%,未利用地占17.26%0

孝感市土地利用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