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村镇规划

第三节  村镇规划

1958年 “大跃进”时,孝感地区以公社为单位进行一次农村建设规划,确定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发展,平整土地、整修道路、兴建水利,建设共产主义新村的目标,但因没有进行科学预测,指标定得过高又无经济基础,因此未能实现。1975-1978年农业学大寨高潮期间,又以扩大耕地面积为目的进行山、水、林、田、路、村、镇同时治理、同时建设的规划,在农房建设上强调集体化,要求拆小湾、建大村,一个大队一大片 ,房屋一律平房三大间。这个规划在部分区、乡、公社实行。

1980年,国家建委、农委等5个单位联合发出 《全国农房建设工作会议的报告》后,地区行署基本建设委员会主持开展全地区村镇建设规划工作,首先在安陆巡店举办规划试点,培训骨干,接着全区在 55个乡镇、49个中心镇举办规划试点,培训骨干330人。1981年 10月,地委和行署发出 《关于城乡建房用地的规定 》,随后,各县相继制定 《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农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土地管理办法 》等文件。1984年,全区 118个乡镇都设置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配备助理员 300多人;编制 348个集镇的总体规划和3242个中心村的建设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根据各乡镇的山川、地形、自然资源、经济特点、村庄分布、人口现状、产业结构等情况编制,确定各乡镇发展农、林、特、副、渔、建工、建材、农产品加工、农机具修理等各具特色的经济发展规划。至2000年的发展目标是:乡镇至中心村修 8-10米宽的公路,乡镇内各村修机耕路,车辆外通县城、内通各村;电话到乡镇,邮政到村,村村实现电灯照明;乡镇设完全小学,村办初级小学,乡镇建卫生院、电影放映场;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农、工、商、贸、文教、卫生等各业集中的经济、文化中心。集镇规划与乡镇总体规划同时编制。根据集镇经济特点,确定集镇的规模、性质、经济发展远景,划定集镇面积及工商、财贸、文教卫生、公共建筑、公用设施建设的地段,依地形特色,分别将街道布局为 “棋盘型”、“工字型”、“王字型”“井字型”、“十字型”、" T字型”和 “L字型”等不同格局。中心村和基层村的建设规划,立足于各地实际情况,本着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和 “不搞大拆大迁”原则,确定不同格局。中心村规划建小学、商店、粮食饲料加工厂、卫生室和文化室。汉川县马口镇南港村的规划制定实施后,湖北省省长韩宁夫于 1982年 2月 11日专程视察并予以充分肯定,称赞南港村的新型农房 “看上去漂亮,盖起来便宜,住起来舒适,用起来方便”。

孝感撤地改市后,按照 《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省委、省政府 《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决定》、《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全市的乡、镇、中心村全部进行规划,编制建制镇主要商贸街道、小商品交易场所、园林绿化等详细规划48个、专业规划 32个,编制 94个中心村建设规划。同时,对村镇规划及管理作出新的规定。要求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包括乡级行政区域的村庄和集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包括村庄和集镇的交通、供水、供电、邮电、商业、绿化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集镇建设规划包括住宅、乡 (镇 )村企业、乡 (镇 )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多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村庄建设规划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 (村民会议 )同意,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兴建企业、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均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坚持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只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绝不允许没有规划或不按规划乱占滥建,浪费土地。

1995年,市委、市政府印发 《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决定》;1997年 8月,市政府印发 ((孝感市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同年 10月,市政府在汉川市召开全市村庄规划工作现场会,研究和部署全市的村镇规划修编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建设部门立足实际,面向小康,以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为中心,以超前、配套、科学为出发点,本着既方便群众生活,又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的目标,完成村庄规划修编任务;坚持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再造土地”、“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相结合、改造与新建并重”和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建设”等四条原则,组织规划修编工作。到 1997年底,全市完成 85个建制镇、乡集镇的总体规划修编、36个集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和全市25%的中心村的村庄规划修编工作任务。


1998年后,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 1次全市村镇建设工作会议;市建设委员会多次组织开展小城镇建设专题调查研究,推动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1998年开始,按照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对全市 20个中心镇,109个中心村的规划进行重新修编。至2002年底,对99个乡镇场和 2803个村的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分别占103个乡镇的%%、2977个村庄的94% 0 2003年,完成城镇修编规划 3个,中心村规划 56个。2005年,指导 20个中心镇 (毛陈、陡岗、马口、分水、田二河、麻河、汤池、杨河、郎君、伍洛、义堂、袱水、巡店、王义贞、宣化店、河口、大新、周巷 、白沙、小河 )和 9个省级重点镇 (毛陈、马口、沉湖、汤池、义堂、袱水、宣化店、大新、小河 )完成规划修编工作。其中,有 8个重点镇总体规划方案通过省建设厅的备案核准审查 ,56个中心村完成规划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