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规划管理

第五节  规划管理

一、管理机构

1972年 5月成立孝感地区基本建设局,1973年改为孝感地区基本建设委员会。1993年,地改市时,由原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和县级孝感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合并组建孝感市城市建设委员会。1998年7月,组建孝感市规划局,内设办公室、建设项目报建科、规划管理科、建设管理科、法制监督科和测绘管理科 6个科室,下辖市规划设计院、市规划管理站、市规划报建咨询中心3个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孝感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规划 (含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规划;负责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规划设计市场、城市勘测队伍资质和测绘行政管理。

二、规划审批

规划机构成立以后,严格 “一书两证”审批发放程序。实行每月一次规划办公例会制度,坚持集体审批原则,对所有规划项目实行集中研究。注重把好建设项目选址、设计方案审查、现场放线定位、施工基础复核和工程竣工验收等五道关口。2005年,成立孝感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简称 “规委会”),先后对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东城区城市设计、长征南路旧城改造规划和三水厂、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及城市主干道市政道路规划等近 100个重大项 目规划进行审批。实行方案择优制度。城市规划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建设项目和二类以上重要建筑,由两家以上设计单位编制多个设计方案进行比较 (其中一家设计单位应为甲级资质 ),从中择优选用。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城市规划委员会下设 4个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各类重要和重大建设项目,邀请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有关专家和各相关专业部门技术负责人对其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实行听证、公示制度。对所有建设项目全部实行规划许可听证和公示,规划公示范围纵向覆盖到许可前、许可中、许可后三个阶段,横向覆盖到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监察监督、政务管理四个方面。

落实规划审批流程。对建设项 目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五个环节进行规范,将行政审批流程确定为4类 17项,即行政许可7项,行政服务6项,行政审查 2项,技术审查 2项,行政许可项目现行承诺时限比原来共缩短75个工作日,一般项目由原来的60天压缩至 15天,最短压缩至 3天。实行规划窗口报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规划 “窗口”,负责建设项目的报建工作。赋予窗口审批调度权、联办协调权和部分许可的直接办理权,实现对外一个窗口服务,对内一条龙运作,对开发项目实行先规划后建设。将城市规划审批内网系统纳人孝感市行政服务中心远程审批系统,使中心窗口操作员、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直至局长的审批工作全程纳入该系统的统一管理和监控,通过电子指令督办落实,确保建设项目审批的快速运转和按时办结。市规划局成立几年来,共办理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1本,用地面积 32.2万平方米;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97本,建筑面积79.1万平方米;个人建设工程许可证 593本,建筑面积 14.94万平方米;市政工程建设许可证37本。

三、监管实施


市规划局成立以来,先后制定 《孝感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孝感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办法》、《孝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暂行 )》、《孝感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制度》、《孝感市规划建设专家咨询制度》、《孝感市 “四线”管制制度》、《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制度》等20多项法规、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加强规划监督和管理。对城区建设项目实行全天全程巡查,实施审批后跟踪管理;聘请社会规划监督员,实行内外结合的有效监督;对开发区实施归口管理,对南大市场、城市亮点、重要出人口周围的建设进行有效控制。利用每年四月规划宣传月,开展规划宣传活动,增强市民规划意识。每年开展城市规划执法检查活动,查处违法违章建设,促进城市规划实施。同时,投资 80多万元,开发 “孝感市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包括行政办公、带图业务审批、综合信息发布、规划 GIS综合表现、档案管理和触摸屏查询 6个子系统,建立基于局域网环境的公文处理和规划流程审批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将孝感市规划局的规划流程审批与业务数据管理,公文处理、信息发布都在局域网上实现。开通 “孝感规划在线”网站,设 “办事指南”、“阳光工程”、“规划公示”、“市民之声”等栏目,加强规划社会监督。另外,投资120多万元开展城区1/1000地形图航测,完成城区彩色正射影像图、黑白正射影像图、数据高程模型、数字线划图和不同比例的地形图等,初步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工作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