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容环境管理

第二节  市容环境管理

一、环境卫生管理

50年代,经常发动群众清扫街道和室内外卫生、清沟除污、整顿市区环境卫生。60年代,街道配备专职卫生员,清扫街道、厕所、打药灭害。60年代后期,成立环卫所。当时无专门管理机构,城市 “脏、乱、差”现象严重。

1978年,环境卫生管理由孝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1986年 8月,环境卫生管理所隶属县级孝感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局,内设机械作业队、环境卫生专业队、清扫保洁服务队和环境卫生督察队。机械作业队负责清运垃圾、洒水以及粪便和垃圾的集中处理;环境卫生专业队负责城区主次干道清扫、垃圾集并;清扫保洁服务队负责公共场所 (集贸市场、客运市场)的清洁卫生、楼房的垃圾清运;环境卫生督察队负责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检查督促责任制落实。1994年 9月,城区环境卫生实行 “专群结合,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主要交通干道洒水降尘及清运处理垃圾由市环卫所负责;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由市各环卫站负责;小街小巷及居民区的清洁卫生按 “门前四包”(即自包门前卫生、绿化、秩序和维修路面)管理;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由主管单位负责,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由主管部门负责。城区所有商亭、摊点,须自备垃圾容器,负责周围五米以内的场地清洁卫生。对清扫庭院、楼栋卫生,清运居民和单位生活垃圾实行有偿服务;非生活垃圾由本单位清运或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所有垃圾必须清运到垃圾场处理,不得在城区随意倾倒。城区公共厕所配备专人管理,每日冲洗、清扫、定期消毒,保持干净卫生;清运粪便,必须在早上 6时前或晚上 8时后进行。城区禁止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果皮、纸屑、污物;禁止养犬和散养猪、鸡、鸭等家畜家禽。城区推行街道、庭院、楼栋、单位、住户卫生达标制度,造册建档,分级管理。

1994年,环卫系统推行定人、定岗、定责、定奖惩的岗位职责百分考核,把环卫管理落实到班组、个人,每周一检查,每月一评比,严格按检查评比实绩兑现奖惩。市环卫所集中力量,治理垃圾死角27处,将 1000余吨集存垃圾清除出城。1995年,继续推行环卫管理 “百分考核”制度,同时,建立专职保洁员、卫生保洁督查员队伍,形成专业清扫、专职保洁、专司督察等一条龙的环卫清扫保洁监督机制。同时治理垃圾死角 31处,清理垃圾 300余吨。19% 年、1997年,重点整治运煤、运土、运石灰造成路面污染的 “黑龙”、“黄龙”、“白龙”现象,加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工作,重点地段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对垃圾死角进行几次大的清理,清除垃圾近 1000吨,使城区 “脏乱差”得到治理,环境卫生明显改观。

1998年,孝感城区整治垃圾死角80多处,清除垃圾2500多吨;推行定人、定岗、定路段、定标准 “四定”管理机制,城区初步实施垃圾袋装化管理,清扫保洁覆盖率达到 90%0

1999-2000年,按照 “重心下移、长效管理”原则,改革环卫体制,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将市区槐荫大道以南、后湖游乐园以西地域的环境卫生划归孝南区管理;将开发区范围内的小街小巷和村组居民点的环境卫生,划归开发区管理;实行 “站所合一”,即撤销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成立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设备维护实行统一作业、统一管理。其所属的书院环卫站、广场环卫站、车站环卫站负责城区 127.6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重点地段实施每日4: 00-23: 00清扫保洁;其机械作业站建立夜间值班制度,确保每日产生的300吨垃圾及时清运出城,按时对城区干道进行洒水降尘;其设施维护站对垃圾中转站、水冲式公厕进行定期维护、修缮,确保正常使用。2000年,市环卫处按照定面积、定人数、定待遇、定管理目标的要求,对文化路 30 458平方米的清扫保洁权进行公开招标,广场环卫站汤望荣等 8名职工以5万元标底中标。2001年,市建设委员会制定 《关于治理城区 “白色污染”、垃圾死角、垃圾中转站建设、公厕维修改造各个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范围,形成清扫、保洁、清运、督察一条龙的管理模式。市机械作业管理站、市环卫设施维护管理站实行各负其责、经费包干、报账管理。市机械站发动职工自己动手,改装 3台垃圾运输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市环卫设施成立管道疏通队,为社会提供疏通清洁业务服务;2002年,组建孝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后,推行环卫管理 “三合一”制度,3个环卫站延伸、扩大清扫面积,延长保洁时间,全天候管理,治理垃圾死角2000多处,清除垃圾 4万多吨。在创建文明城市和迎接 《董永与七仙女》邮票首发式暨孝文化艺术节活动期间,书院、广场、车站 3个环卫站实行24小时保洁制度,设施维护站对公厕实行全天候开通和 “定人、定责、定奖惩”的 “三定”管理办法。同年 9月 20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孝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意见的通知》,孝感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孝感市环卫事业进人一个新的阶段。

2003年,以开展 “两讲一改一树”和迎接建市十周年以及迎接.通工程检查验收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购置发放垃圾桶385个,铲除责任路段杂草 2000多平方米。逐步推行环卫清扫保洁招投标制度,延长保洁时间,全天候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洒水降尘。治理垃圾死角 120多处,清运垃圾4万多吨,设置不锈钢垃圾桶 300多个。同时,对城区所有的公厕、中转站进行全面维修和刷新,做到卫生整洁、灯亮水通。对人群流动集中的北门口天桥、人民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玉泉南路等 13处重点部位,加强整治,保证环境整洁。妥善处理垃圾场应急的一些问题,保证城区垃圾按时出城,集中对城站路和交通路的 “牛皮癣”进行清除。同时,对老援河已治理的河口闸至沙沟坝3.7公里河段的环卫保洁权进行招投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长效保洁。

2004年,加强对董永公园、后湖游乐园、人民广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并对后湖水质进行治理。全年清运垃圾23 701车,洒水降尘 2177车,维修环卫车辆870台次,公厕管理达到 “五无四净”要求。取消师专南路、北京路、分丝路等三处裸露式垃圾中转站。加强夜间环境卫生、重点路段环境卫生、小街小巷环境卫生和城区垃圾死角的治理,查处乱倒垃圾行为90余例。注重应急能力建设。2004年 11月 19日,垃圾场大门被周边村民封堵后,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先后联系 12处临时填埋场,解决城区垃圾出城问题。采取打深水井的办法,解决垃圾场周边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完成深水井 6口,建设水塔 6座。同时,完成垃圾处理场填埋一区、场外污水收集池、场内污水外排管网等工程施工准备工作。

2005年,全年清运垃圾25 427车,洒水降尘 2431车,维修环卫车辆 890台次,公厕管理达到 “五无四净”要求。对城区主干道的38座公厕进行维修,对 17座垃圾中转站进行翻新,在城站路、长征路等 5条主干道及北正街安装新式垃圾果皮箱500多个。6月 16日,市物价局、市建委联合召开孝感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听证会。来自孝感城区的机关、学校、厂矿及市民等 12个方面的代表和7位旁听代表参加听证会。通过听证会,孝感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确定为:城市居民每户每月4元;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按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收取每月2一5元的费用;各类经营场所、建设垃圾清运处理、公共场所清扫等也相应地收取不同的费用。8月 9日,市建委召开孝感城区试点道路清扫保洁权开标会。招投标按照现场评分、现场总分、现场公布结果三个步骤进行。经过激烈的角逐,刘翠云、刘秀云、孙艳华、熊水英、赵友珍 5名环卫工人依次夺得城区长征路、城站路、槐荫大道 3条道路 5个标段的清扫保洁权。

二、园林绿化管理

1984年,县级孝感市成立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局,号召城区居民履行植树义务。同时,规定城区所有单位,都要搞好本单位的环境绿化,实行包植门前树、包栽门前花。凡属规划确定的绿化地 (包括控制保护的风景区)不得改作他用。城市街头空地、零散闲地以及临街面建筑物按规划的预留空地,一律作为公用绿化,不允许在公用绿地上修筑房屋和搭盖货棚、货亭、临街临道的车行、人行空地,都要栽植花木,形成临墙绿带、花坛,增加临街、临道绿化层次。城市公用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区,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管理和保护,专用绿地和庭院绿地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1994年 12月,根据 《孝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办法》,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编制城市绿化专业规划;负责城市绿化的行业管理;组织或指导城市绿化建设,查处城市绿化违法案件。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的公用绿地、防护林地、风景林地、公园、游园、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应严加保护管理。要求城市新建区单位的绿化用地,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老城区改建单位的绿化用地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已建单位的庭院绿化,按总用地面积的20%实行绿化。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审批工程项目的同时,收取城市绿化达标保证金。

1994-1997年,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局对绿化专业人员、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绿化管理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文明管理水平。对园林绿化管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奖惩的 “四定”岗位责任制,推行 “双百分考核”制度,把管理质量与工资挂钩;绿化管理既对行道树、绿带、公用绿地进行日常管理,也对庭院绿化进行咨询指导和管理监察。1997年,组建孝感市风景园林学会,进一步健全园林绿化管理网络。

1998年,对城区6万多平方米的公用绿地和绿化带进行除草、松土、除病虫害、修剪、施肥、抗旱,对董永公园内部绿地进行调整、补植、扩建苗木场,美化园内景观。1999年,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达标要求,确保绿化生产、管理工作 “不丢分,得满分”。对新植树木草皮指定专人负责培土、浇水、保苗等一条龙跟踪管理,保证新植树木成活率。2000年,对城区绿化区域、路段实行招投标动态管理,签订绿化长效管理养护责任书,使绿化区域做到无杂草、无垃圾、无砖屑、无死树、绿带整齐、绿带土细地平。2001年,对绿化管理养护各路段实行招投标,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制定路段管理动态评比办法,绿化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002-2005年,按照机构改革要求,设置孝感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进一步加强绿化管理。重点对城区13处绿地 8.31公顷绿化带、16 610棵行道树进行全面修剪,做到无杂草、无垃圾、无死树枯枝、修剪整齐。进一步健全完善绿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绿化建设任务。加强技术指导,实行绿化监理制度,确保绿化工程质量。在春季植树活动中,园林局先后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赴外地选购优质苗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确保植树的成活率。在日常绿化管理中,从修形整枝到病虫害防治,提供及时到位的技术指导。绿化管理实行招投标,按管养面积计酬。招标对象以专业队伍为主,同时适当吸收社会上有一技之长人员,落实管理责任,降低管理成本。局成立绿化执法队,对违反规定,随意占绿、毁绿等破坏绿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另外,探索绿地社会领养新途径,将部分绿地交给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部门领养 ,让社会参与绿化管理。

三、环境集中整治

1986年 9月,县级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组织城委、城管会、经委、财办、工商、交通、卫生、民政、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对城区的市场、交通、卫生进行大检查。拆除一批影响市容的临街建筑和占道摊点,清理多处脏乱死角。1987年 1月,孝感市城管会会同城建委、工商局、公安局、书院街道办事处、个体协会等有关部门,重点治理城区后湖地段脏、乱、差现象。拆除违章棚点 14处,搬迁固定摊点 53户,清理流动摊贩 100多个。

1994年,从 6个方面加强城市管理。(1)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多次组织城管队员集中整训,系统地学习 《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有关法规、规章,使城管队员学法、懂法,依法管理。(2)整顿违章占道行为。城管监察大队对违章占道行为进行 16次集中整治,清除违章建筑占道3000多起,拆除乱搭乱建棚点 1000多处,.通城市道路。(3)规范夜市大排档。对城区370家夜市摊点进行规划定点、划线经营。(4)市城建委组织城管监察大队、市容环卫督察队、市公管站等单位,进行集中整治,拆除违章占道 306处、取缔各类摊点 500多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300份,改善大中专学校周边环境。(5)建设文明示范一条街。取缔文化东路的各类违章摊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靠;组织专班到文化中路临街 26个单位、78家企业、% 家私营门店宣传政策,争取配合,使文化路亮化、净化、美化,成为省级卫生城市示范路。(6)落实责任路段、“门前四包”责任制。同城区86位路段长密切联系,协商解决影响市容市貌问题600多起,同临街单位和门店签订 “门前四包”责任状近 2000份,督促落实门前四包员330名,配置统一垃圾容器 630套,加强长效管理。

1998年,对违章建筑进行查处,拆除违章建筑 124起 2760平方米;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取缔违章 占道摊点 1850个 ;对夜市大排档进行统一定点,取缔定点外的排档 180处 ;签订 “门前四包”责任状1490份;捣毁 “牛皮癣”窝点 12处,收缴非法广告4万多份及印刷设备 7台套,清除乱贴乱画,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1999年,从4个方面加强城市管理。(1)攻坚 “拔钉”,突击整治。整治 “钉子户”173个,拆除违章占道的棚亭、炉子 1126个。(2)“门前四包、责任到户”。与 1440家产权单位或门店签订 “四包责任状”,配备专兼职四包员293人。(3)划片分块,责任到人。实行 “大队包片、中队包块,执法人员包路段”的层层承包责任制。(4)加强早、中、晚断档管理。成立 “早、中、晚”整治专班,通过 200多次专项治理,治理夜市摊点 1160余个、游摊游贩 2500余人 (次 ),做到长效管理不留空档。

2000-2001年,实施 “经营不占道、垃圾不落地”工程和 “集中力量打造好市容市貌整治、经营占道管理、门前四包落实”的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市城建监察支队推行目标管理,支队与大队、大队与中队、中队与个人层层签订承包责任状,实行 “大队包片、中队包块、队员包路段”的分级承包责任制;实施 “门前四包”管理责任制,制定 《以城区重点路段门前四包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签订 “门前四包”责任状 3083份;整治占道经营,实现还道于民。采取 “突击整治、集团作战、重点把守”方法,组织大型整治活动 16次,收缴违章占道物品4.4万件,拆除不规范棚亭 1.2万个,取缔违章占道摊点3.4万个,捣毁乱贴乱画窝点20多处;清除 “牛皮癣”3.9万余处;规范夜市大排档,做到 “行商归点、坐商归店、划行归市、文明经营”。

2002-2003年,继续宣传贯彻 《湖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城建监察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严、工作作风实、法制观念强的城建监察队伍;调整干部结构,加强基层 (中队),稳定中层 (大队),充实领导层 (支队),建设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领导班子;采取突击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定段管理与巡逻督察相结合的办法,加强长效管理。为迎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检查验收,印发 《关于整治改造北正街的通告》。177个经营单位 (户 )主动自行拆除,未自行拆除违章占道棚亭,市城建监察支队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强行拆除。2002年,为了改善 《董永与七仙女》邮票首发式暨首届孝文化艺术节环境,组织综合整治28次,出动车辆256台次,队员 1260人 (次 ),整治规范占道经营 1598处,拆除违章遮阳棚亭 465个,刷盖铲除 “牛皮癣”12 000余块,确保市区环境优美、秩序良好。2003年,以开展 “两讲一改一树”和迎接建市十周年以及迎接.通工程检查验收等活动为契机,以 13处人群流动集中的部位为整治重点,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各职能单位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在交通路等责任路段,设置 “门前四包”监督岗40个,铲除 “牛皮癣”1000多处,拆除破、旧、锈、歪广告牌 100多处,取缔违章占道灯箱及广告牌 50多个,收缴违章占道物品 1万多件,拆除不规范棚亭、遮阳篷 1568个,取缔违章占道摊点280余处,取缔违章占道夜市排档26处。对人群流动集中的北门口天桥、人民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玉泉南路等 13处重点部位,加大整治力度,保证重点部位的人流、车流.通和环境整洁。2004年,以开展城区 “环境整治月”活动和迎接市二运会、城市.通工程检查验收活动为契机,集中整治城市环境。对发现的情况和市民投诉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


2005年,推行综合执法,开展占道经营、校园周边环境、夜市排档等一系列集中整治活动。共下达整治通知书600多份,出动执法人员 800余人 (次 ),组织大小行动 50多次。先后拆除城站路、解放街等路(街 )违章占道棚亭560多个,面积4100平方米,拆除主次干道违章占道电话亭 80余个,收缴流动广告牌、灯箱 120多个,捣毁制造 “牛皮癣”的窝点十多个,收缴非法广告 5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