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住房公积金管理

第四节  住房公积金管理

孝感市 1994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99年执行国务院颁布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4年3月,在原孝感市城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副县级事业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2005年6月,市编委发文件,明确中心主要职责为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归还。

公积金归集  以各种形式在报纸、电视、网络及街头,对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和法规进行宣传。实行上门服务,告知单位和个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中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完善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账户管理系统,实现公积金会计核算的电算化。开通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网上查询等查询业务,定期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不断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资金有效安全营运得到较好实现。至2005年 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 66 860.93万元,归集余额51 722.60万元。2005年孝感市直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 8093万元;2005年 12月底中心公积金管理系统升级,将历年住房公积金利息总计 1283.65万元转人公积金本金账户中。

公积金提取  对公积金的使用放到解决中低收人职工家庭住房难、构建和谐社会中考虑,坚持按政策法规办事,做到便民、利民、安全、高效,支持职工购房。对于完全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实行 “一站式”快捷办理;对于资料不全的指导其完善。2005年,市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257.52万元。其中,购建房提取 1277.82万元,离退休提取541.32万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29.5万元,调离提取 101.54万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49.48万元,其他支取 57.86万元。

公积金贷款  在公积金贷款中,杜绝不合规贷款,提高贷款审批质量。同时,让能够和愿意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了解公积金贷款相关知识,扩大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惠及人群。扩大公积金个人贷款范围,以支持中低收人群体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抢抓机遇,抢占市场份额。加强与各楼盘开发商合作,推介公积金贷款业务;采取到单位现场办公、对批量贷款申请和贷款发放按就近办理原则,提供多种优质服务措施,使更多职工住房贷款首选公积金。公开贷款业务流程,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公示栏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至2005年底,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 17 717.9万元,贷款余额 11 050.14万元。2005年市直中心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 4218万元,占当年归集额的52%,发放户数579户。全年收回住房公积金贷款 1613万元,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7202.6万元。


财务收支 2005年,市直中心住房公积金取得业务收人578.0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350.53万元,个人贷款利息收入207.42万元,国家债券利息收入 20.06万元。业务支出400.88万元。其中,支付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390万元,支付银行贷款手续费支出10.8万元。 2005年增值收益 177.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