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房地产管理机构

第五节  房地产管理机构

1950年6月,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全区开展土地改革工作。进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和“三反”“五反”运动后,没收的房产和地产归国家公有,然后统一分配使用。住房制度实行国家统一建设,然后低租分配。此时,各级政府没有设立专门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孝感县公房公产管理属财政局农财股代管,主要负责收取房产、地产租金,进行公房维修。

1958年,孝感县开始在县财政局内设房地产管理股,管理公房和私房公地。1966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房地产管理股下放到城关镇革命委员会财政组,进行合署办公。1977年 5月,孝感县成立房地产自来水公司。1979年,房地产、自来水分开,成立孝感县房地产公司。

1986年 10月,县级孝感市设立房地产管理局,内设计财股、人秘股、房地产管理股,下设房管所、交易所、房地产开发公司、住宅建筑工程公司、住宅服务经销公司、房地产预制厂等二级单位。基本if1顷人事、财务、产业关系,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账目,明确职责。随后,其他县市也先后设立专门的房地产管理机构。

1993年撤地建市后,孝感市的房地产业市场初显繁荣。1994年7月,在原县级孝感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基础上设立孝感市房地产管理局 (归口孝感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副县级事业局)。内设人秘科、政策法规科、产权产籍管理科、房地产科、计财科5个科室,下设房地产交易所、白蚁防治所、房屋安全所、房地产测绘队、房地产评估所 5个正科级事业单位。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首先理顺管理机构,促进机关建设和职能到位,初步实现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带动全市8个县市区的房地产管理工作。


2001年9月,孝感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人孝感市房地产管理局,为孝感市建设局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保留孝感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2002年4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市房地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房屋拆迁管理科、住宅与房地产业科、房改科、产权产籍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教育科 7个科室,下设房地产评估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孝感市安居工程开发管理中心 (安居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正科级事业单位。明确市房地产管理局为主管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局机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 2003年,进一步理顺房地产管理局人员工资关系。2004年,对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进行上岗竞聘,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进一步理顺人事、职责等各项关系。2005年底,全市行使房地产管理职能的机构有 10余家,干部职工 12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