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模式

第八章  农村经营管理

第一节  管理模式


1952-1958年,随着互助合作运动的展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 (简称经管工作 )应运而生。围绕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经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农村财务会计辅导,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队伍的成长壮大,保证合作化运动的顺利进行。1958年,全区实现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是行政与集体经济合一的组织,实行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农村经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四大管理加分配”,即计划管理、劳动管理、资金管理、物资管理和收益分配。这一时期经管部门的主要职能是指导和监督生产队、生产大队搞好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年终社员收益分配工作。1982年,实行农村经济责任制。经管系统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家庭联产承包方案的制定、指导和实施。1983年底,全省撤销人民公社,建立区、乡、村行政管理体制。安陆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 “会计服务公司”的财务管理模式。1987年始,农经管理履行 “三大管理、三项指导”工作职能,即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1998年以后,随着农民负担问题的日益凸显,经管系统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上。2002年后,经管系统主要围绕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巩固改革成果开展工作。改革初期,为推行实施改革提供大量基础数据;改革过程中,参与改革政策制定和实施,建立和落实村内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以及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项日常监管制度,实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改革之后,开展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