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管理机构

第五节 管理机构


2001年12月,根据市直机关机构改革方案,设置孝感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与孝感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管理。设立3个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科,农村经济经营指导科,农村财务管理审计科。人员编制9名,其中局长 1名,副局长 (正科 )1名,科级领导职数 3名,工勤人员 1名。至2005年,机构设置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