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业体制变革

第六章  工业改革

第一节  工业体制变革

1949年,孝感境内有少量的私营工业和手工业作坊,以及一些个体手工匠。个体与私营工业经济在境内工业中占很大比重。从 1951年起,开始组织手工匠走合作化道路,着重调整城镇手工作坊及企业中的劳资关系和公私关系,建立手工业合作社。1952年境内出现公私合营企业,有的手工业合作社逐步转化为地方国营工业企业。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公私合营企业和国营及集体工业成为境内工业的主导力量。1958年,部分公私合营转为国营企业,生产合作社改为全民所有制工厂。1961年,地委、专署改变手工业人员集中过快的状况,下放手工业,调整手工业管理体制,还对城镇手工业的组织形式、收益分配、核算办法以及税收等制定一系列的办法与规定,鼓励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生产。1962年,全县工业企业进行调整,有的企业或由全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或由集体所有回复为生产合作社。1963-1965年,着重发展农机行业,使每个县都有一个农具厂,充实和加强三个专区农具类工厂生产力量。“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境内工业体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停止对公私合营企业资方的股息发放,公私合营企业全部转为地方国营工业企业,个体经营户受到打击和限制,手工业社全部转为集体经济。国营和集体经济在工业中占绝对地位。1975年,贯彻落实全面整顿方针,加强企业生产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1978年后,贯彻 “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对国有工业企业实行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结束长期以来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工业企业健全计划统计,增强生产调度职能。在执行国家计划的同时,对产品产量、产值、质量、原辅材料消耗、费用成本、产品销售、利润、全员劳动生产率和新产品开发、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维修进行全面计划安排。政府进一步对厂长 (经理 )下放权力。企业在服从国家计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发挥价值规律在商品经济中的作用,安排自己的产供销活动,选择经营方式,决定用工办法和工资形式,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市直工业管理体制延续计划经济时期行业归口管理模式。市政府内设工交办公室 (经济委员会),为全市工业的综合管理部门,设立工业局、轻工业局、纺织工业公司、建材管理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局等管理机构,按行业隶属关系管理市直工业企业。企业接受地方块块,省、地行业条条的双重领导。其间政府对企业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但管理体制仍旧是政企不分,企业不能作为独立的法人进入市场。


1989年,行署在安陆进行股份制企业试点工作。随后,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探索,对一些国营工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1993年地改市以后,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经贸委分别设立市经济局和财贸局,对原有的工业局、轻工业局、纺织工业公司、建材管理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局实行转体改革,即由行政机关转为企业性质的经济实体。由市经济局按市场经济的要求组织\指导全市的工业生产。随着工业体制不断改革,至 2005年,全市工业经济成分呈现多元化。国有、集体、民营、个体、股份制等各类企业均为独立法人进人市场,互相激励 ,共同发展 ,给孝感工业增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