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品经营

第三节  商品经营

1979年以前,商品经营主要以计划为主。1979年以后,全区各项经济政策迅速得到落实,农副产品价格提高,集市贸易开放,工农业生产大发展,职工调整工资,群众收人普遍增加,社会购买力大幅度上升,市场形势发生新的变化。1979年,全区商品购进 14 700万元,超过计划的27.8%,比上年增长30.4%;商品销售 38 274万元,超过计划的6.4%,比上年增长 12.3.%;实现利润 1694万元,超过计划的0.53%,比上年增长7.7%。进入 80年代,商品经营出现几个明显特点:(1)家用电器销售增长。1980年,全区商业系统外销售各种家用电器商aas,电视机1980年3100台,1981年4500台,1982年7705台,1983年7705台,1984年 12 899台,1985年21 716台。收录机 1983年3335台,1984年 5398台,1985年7245台。洗衣机1983年 1016台,1984年 2522台,1985年 5994台,电冰箱 1984年 39台,1985年 230台。(2)开始经营黄金饰品。1985年,省商业厅首次安排孝感地区黄金饰品销售指标 15公斤,其中由武汉金银制品厂供货 8公斤,湖北省工艺美术厂供货 7公斤。并指定由孝感市百货公司解放商场经营。其商品进价每小两 1150元,零售价每小两 1700元。(3)开始旅游侨汇专项商品供应。1980-1985年,全区 (含黄破县)侨汇专项商品分配供应,计各种名牌自行车 1845辆,各种名牌缝纫机 578台,各种进口彩电387台,黑白电视机 163台,收录机 80台,电冰箱 75台,洗衣机 49台,进口手表 1190只,上海手表 40只,各种名烟63件,各种名酒50箱。上海电度表 300只,台湾产电扇 30台,台湾产自动伞 15打,台湾涤纶布 6900码,上海牙膏30盒,上海香皂 4箱。(4)扩大城镇蔬菜产销。1980年,全区专业队蔬菜面积由10 937亩增加到 12 749亩。按照吃菜人口,全区人平占有土地 3厘 5,除云梦县尚未达到3厘待解决外,其他7县均达到 3厘以上。全区吃菜人口36万人,人平吃菜水平每天8两,基本上满足群众吃菜要求。但由于大部分蔬菜队不向国家交售蔬菜,有三分之二进入集贸市场,群众只有在集贸市场上花高价买菜吃。1981年上半年,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同时稳定蔬菜面积,全区人平达到3厘5,但存在不够平衡的现象。经请示行署领导批准,同意汉川城关、马口、脉旺3镇增加蔬菜面积850亩,应山广水镇扩大蔬菜面积216亩。汉川于 1981年 7月 1日起执行,应山于 1982年6月 1日执行,全部交售给国家。孝感市蔬菜公司开办一个副食品商场,名、优、特产品多,包括镇江醋、安庆豆瓣酱、湖南辣酱、广东香肠、四川火腿、黄石港饼、孝感麻糖、云梦鱼面、汉川荷月、安陆埙酒、应山奎面、大悟花生糖、应城黄滩酱油、西湖龙井茶等都有销售,受到消费者欢迎。

1994-1995年,全市商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活跃,商品购销稳步增长。但商品供求结构矛盾依然存在,部分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购物选择性增强。工业消费品中,各种服装、化妆品、摩托车、家用电器继续旺销;日用百货销售平稳;文化用品、室内装饰品销售看好;肉、蛋、水产品、烟、酒、糖及保健品持续.销。流通渠道多,非国有商业快速发展。199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51.92亿元,国有零售额 16.8亿元 (国有商业 7.54亿元 ),集体零售额 10.18亿元,个体私营零售额24.96亿元,分别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2.36% (其中商业 14.96%), 19.61%, 48.07%。同时,物价水平居高不下。1995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商品零售指数分别比上年上涨 18%和 15.5%,其中,食品类上涨 21.1%,服装类上涨 13.5%0 1994年和 1995年,全市贸易系统分别实现销售 6.33亿元、7.54亿元,比上年增长 42.6%, 14.6%;上缴国家税收 1209万元、1495万元,比上年增长4.17%, 21.4%。全市商办工业实现产值 7821万元、1.2亿元,比上年增长44.12%, 53.4%,上缴国家税金276万元、214万元,比上年增长 75.2%, 22.46%。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贸易系统中由第六位升为第五位。1995年,财口6家商贸流通部门共实现商品销售45.5亿元,比上年增长26.7%,实现利润220万元,比上年增长 128.9%

1996-2000年,是全市国有商业经济稳步发展的5年,商品销售额年平均增长20%0 1998年达到95.41亿元;利润年平均减亏增盈92万元,缴纳税金年平均增长20.4%;商业工业产值年平均增长 12%。其中利润指标连续3年在全省同行业排位仅次于武汉市和黄冈市,居第三位。经济实力在全省同行业保持领先水平。在全市经济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市直国有商业经济发展的步伐加快,每年大幅度减亏,1998年实现利润达44万元。1997-1998年,连续两年市直国有商业企业做到无一亏损。在全市国有商业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国有商业的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1996-1998年,商品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年平均降低 1个百分点,到 1998年为9.8%。国有商业企业经营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1999-2001年,全市国有商业面对市场需求不旺,消费品供过于求,市场占有份额逐年下降,企业改革矛盾多等困难,广大干部职工弘扬 “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突破创收,文明创优”的商业精神,摆正 “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深化改革,克难奋进,取得较好成绩。1999年,实现商品销售总额 106 272万元,完成市政府 目标任务的 100.4%;利润 104万元,占目标任务的 104%;缴纳国家税金2164万元。其中,市直企业实现利润40万元,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的222%,上缴国家税金263万元。 2000年,完成商品销售额89 947万元,实现利润61万元,缴纳税金 1694万元。其中,市直商贸企业实现利润 19万元,税金97万元。2001年,商品销售额 84 500万元,实现利润 15万元,税金比上年略有下降。全市商贸企业连续 3年实现全行业整体盈利。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人以及多种经济成分进人流通领域,国有商业企业商品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国有商业生存与发展的环境仍很艰难。

一、日用 (杂 )品经营

1951年以前,日用杂品主要由私人粗 (杂 )货店经营,其品种有陶器、瓷器、木器、竹器、雨具、凉席、葵扇等。1951年以后,国营、合作商业开始经营此项业务。经营品种中增加草席、草帽、机制纸等。1954年,各地成立纸厂、竹器社、铁木社、家具厂、五金厂、皮革厂。经营品种逐渐增多,营业额逐年扩大。1952年全专区生活资料销售 17 052万元,1953年销售 50 845万元,1954年销售93 270万元。1955年,各县成立 日用杂品批发站,后改为经理部,批零兼营。1956年辅助各厂、社做好土纸、餐具、炊具、陶瓷器以及小百货、小杂货的供应。1959-1961年,日用杂品供不应求,特别是铁锅、纸、碗的库存严重不足。1962年,组织供应铁锅 389 504口,1963年销售铁锅 389 804口,这一年是铁锅销售的最高年份;土纸销售25 680担,机制纸397 981公斤。1963-1966年,组织一批竹、荆 (黄荆条 )、柳、草编制品和砂瓦、土陶产品供应。1966年以后,铁锅、草席等主要日用杂品的收购、销售量逐年下降,铁锅销售2461口。1977年全国日用杂品会议之后,生产大幅度上升,但因产品质量低劣、花色品种不全,不易销售,加之市场需求转向,因此,铁锅、土陶产品、竹、柳、草席制品、砂瓦等造成积压。1977年,专拨防汛物资供应,计石油172吨。其中汽油45吨、柴油45吨、煤油 75号、润滑油7吨。铝丝 150吨,灯泡 2000只,胶 (花)电线22卷,灯头 450个,电池2.4万支。1977-1978年,拨农田基建专用物资供应,元钉 150吨,元丝 139吨,胶 (花 )电线300卷,灯泡 10万只;另拨农村广播专用镀锌铁丝240吨。此外增拨侨汇专用商品,计有上

海缝纫机 6架、南京手表20只、丝绸被面 100条、毛线 200公斤、啤酒 10箱。1978年,全年销售 24 747万元,比1963年 101 139万元下降6392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日用杂品的生产从使用传统材料发展到大量使用新材料,从传统的手工生产发展到机械化生产,出现很多更新换代产品。原来的日用杂品经营范围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1981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出 《关于进一步加强日用杂品工作的通知》,规定经营范围为传统品种和更新换代的新品种;出口转内销的日用杂品;农村建房用材;国防工业生产的民用产品;国营商业不收购而由工业部门自销的商品;其他部门不经营的日用品。同年 5月,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湖北省日用杂品公司改名的批复》,将省 日用杂品公司改为省农村生活资料公司。各地、市、县公司相应更名,原来未设 日用杂品公司的县均从土产公司分出单设生活资料公司。各地供销部门相继开设炊事机械、家用电器等专业门市部。1983年,供销社体制改革,农村生活资料公司不再受经营范围的限制。日用杂品经营品种由70年代末期的400多种发展到 1992年的4000多种,经营业务一直延伸到分销店、双代店 (代购、代销 )。1996年,全市销售400 016万元,2000年,销售额达508 814万元。至此,日用杂品业务完全融人城乡生活资料经营之中,2005年 ,销售额达 646 195万元。

二、农副产品经营

1950年 10月,中共中央 ((对农副产品购销问题的意见》中强调指出:“目前生产的中心问题是销路问题”,要求 “组织新的商业网 (国营商业、合作社),并鼓励私商经营土产”; 1951年 5月中共中央 《关于在新区农村建立合作社的指示》中要求:“除尽力建立国营贸易和组织私商来推销土产外,组织农民群众的合作社来推销土产,成为一个迫不及待的办法。”为此,1951年 8月,孝感地区专员公署召开农副土产工作会议,洽谈城乡物资交流,解决土产运销问题。参加会议的有专、县行政部门分管财经工作的干部,国营商业、供销社、私营土产行业代表 128人。根据中央和上级规定的政策,研究运输、销售、产品规格、质量、价格、银行贷款、减免税收等问题。要求合作社带头促进物资交流,发展城乡贸易,通过土产运销,将合作社壮大和发展起来。会议之后,到 1952年底全专区建立固定农副产品采购站 8个,储运机构 1个,到 1957年固定农副产品采购站发展到 30个,储运机构 6个。

1952年 9月,孝感县在孝感城关召开物资交流大会,参加交流会的有专区内各县和邻省河南专、县代表团参加,会上土特产成交 300多万元。

1953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1954年对棉花、油料、棉布又实行统购统销。规定将供销社经营的粮食代购代销业务交粮食部门统一办理;对食油供销社可以在统购结束后,收购农民的剩余油品、油料,直接供应农村和集镇消费者;国家的棉花收购工作由中国花纱布公司办理,委托供销社代购。

1955年全专区供销社把力量放在小土产和废品上。1956年提出 “向荒山、向废品、向垃圾、向野生动植物进军”的口号,各地开展了野生纤维、野生油料、野生酒料、散体矿石等产品的购销和利用。此期,除粮、油、猪、蛋、木材以外,大宗农产品又交供销社经营。

1958至 1960年 “大跃进”,大办钢铁,加上三年自然灾害,供销社 (商业局 )除配合救灾积极开展农副产品收购外,受浮夸风的错误影响,片面追求高指标、高速度,收了一些不合规格和无使用价值的 “代用品”和假货,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1961年,贯彻中央 《关于改进商品工作的若干规定》,相继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市场开始好转。同年国家对农副产品实行划分一、二、三类,分别实行统购、派购、议购的政策。与此同时 (1961年 10月 )湖北人民委员会规定,一、二类农副产品有 61种:第一类:即统购物资。有粮食、棉花、油料3种。第二类:即派购物资。有肥猪 (包括鲜猪肉和腊肉),废残牛 (包括牛肉),鸡蛋、鸭蛋、鲜鱼、干鱼、专业蔬菜队的蔬菜、松木、杉木 (包括木筒木板 )、楠竹 (包括竹片、竹蔑 )、麻类 (包括黄麻、蓖麻、椿麻、麻绒、麻绳 )、桐油 (包括桐籽)、皮油、木油、梓油 (包括木籽 )、生漆、棕片 (包括棕丝、棕衣、棕绳)、黑白木耳、核桃 (包括核桃仁 )、蜂蜜、莲子、烟叶、岗柴、木炭、龙须草、主要中药材 (当归、麦冬、生地、黄连、党参、廖香、获荃、半夏、大力子、金银花、大黄、木瓜、桔梗、白术、杜仲)、土糖、兽皮 (包括牛皮 、羊皮、骡皮、驴皮、马皮 )、猪鬃、五倍子、松香 (包括松脂 )、茶叶、栓皮、蚕丝 (包括榨、桑蚕茧 )共 58种。除上述 61种农副产品外,其他的农副产品均为三类农副产品。

1962年为鼓励农民生产和出售农副产品的积极性,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国家对统购和派购的一、二类农产品实行购留政策,即规定每个品种的起购点和购留比例,如对生猪实行 “购留各半”;对产茶区的农户按每户留0.5 - 1公斤茶叶;产棉区的农户按每人留0.5-0.75公斤棉花 (称自留棉 )等,其余部分均由国家收购。对有些品种,有的 “购八留二”,有的 “购七留三”,有的 “购六留四”,对超产地区和品种,国家适当多购。同时在供销系统上下之间实行计划调拨、规定一定的调留比例,或者除留地方必需的数量外,全额上调至上级专业公司。

从 1961年起,国家对农民出售的统、派购商品实行奖售政策,奖售的物资主要是粮食、布票、化肥三种,此外还有食糖、煤油、食盐、火柴、针织品、胶鞋等紧俏的生活必需品。1977年,全区收购生猪50.51万头,比1976年上升 8.1%;收购鲜蛋 9373吨,比 1976年减少 17.8%;收购家禽 109.34万只,比1976年上升66.57%;收购鲜鱼 24 058担,比1976年持平,收购残牛 14 302头,比1976年减少 2.65%0 1978年,全区收购生猪 54.37万头,比1976年上升 16.3%;收购鲜蛋 11 985吨,比1976年上升5.1%;收购家禽 208.37万只,比1976年上升217.4%;收购鲜鱼 11 985吨,比 1976年上升 8.88倍,残牛收购 13 259头,比1976年减少 23.7%。后来根据各个时期市场变化,其奖售的范围、品种和标准不断调整,一直沿袭到 1985年农副产品经营的放开才取消。

1979年以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农副产品收购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量成倍、几十倍增加,供销部门改进收购方式。1979年国家对 18种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4.8%,以后又多次提价。当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文同意供销社对三类农副产品和完成派购任务后的二类农副产品开展议购议销,根据市场供求情况,价格有涨有落,高进高出,低进低出,随行就市,灵活掌握。

1981年,国家进一步放宽农副产品购销政策,逐步缩小派购范围,发展多渠道流通。对统派购商品实行定收购基数和上调任务的办法,同时大力推行合同制,落实统派购任务。如应山县对黑木耳收购实行 “以棚定产、以产定购”的办法,与生产队、户签订派购合同500多份,按每棚3斤作为定购基数,5斤为交售任务,多余的耳农自行处理,极大调动生产和交售的积极性。

1983年,商业部系统管理的二类品种由43种减为 18种,1984年进一步减为9种,对医药系统管理的中药材将派购品种由30种减为24种。湖北省农副产品收购还采取奖售肥的办法促进销售。1983年省对地区结算数:应奖肥 3960吨,1984年年度化肥计划下达 4500吨,应扣 540吨。

1985年 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指出:“从今年起,除个别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派购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对派购商品除康香、甘草、杜仲、厚朴四种药材外,其余全部放开,自由购销,不受经营分工限制,实行多渠道直线流通。1993年以后,全市供销社系统采取合同制、联营制、代理制和内部分购联销等方式,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搞好农副产品购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995年,农资供应总额达到40 477万元,比上年增长 41.2%,其中化肥、农药、农膜供应量分别比上年增长 16.8%, 31.2%, 21%;供应各种成品油 152 351吨,比上年增长 15%0

1999-2001年,全市供销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助农增收,一部分县市供销社探索龙头企业带专业社 (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民进人市场,全系统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 21个,农副产品专业基地 34个,各类市场 19个,年交易额 5亿元,依托供销经营网络,三年间,带动组织农副产品购销达 3亿元,直接为农民增收 2000万元以上。2005年底,全市供销系统牵头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36个,综合服务社309个,行业协会 17个。涌现出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深受农民欢迎的合作经济组织,使农民得到实惠。

三、生产资料经营

生产资料经营包括农业生产资料和工业生产资料两类。

1952-2005年孝感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量

 

1952-2005年孝感市主要工业生产资料销售量

 

 

四、烟花爆竹经营

烟花爆竹是城乡居民举行庆典或祭祀活动的一项特殊消费品。90年代以前多由 日用杂品 (生活资料 )公司经营。90年代中期,烟花爆竹市场由于经营环节过多过杂,无证批零销售,简陋储存,假冒伪劣问题较为严重,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也给安全工作带来隐患。为理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精神,1998年2月,孝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交通局、市物价局联合下发 ((关于清理整顿烟花爆竹市场加强安全经营管理的通知》。规定 “本市行政区内所有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工生产,所有产品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否则,按非法生产处理”。“规范批发经营渠道。县以上供销社是烟花爆竹经营的主管部门。烟花爆竹的批发业务,统一由供销社系统的生产资料公司经营,严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业务”。文件下发后,全供销系统与相关部门配合,投入 530余人组成专班,清理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市场,确立经营主体,规范销售网点,打击假冒伪劣,整顿市场秩序。至 1999年初,全市7个县(市)区烟花爆竹业务全部恢复。市供销社成立鞭炮专营公司,在双峰山设立批发点。2001年,全市鞭炮销售额2500万元,比1999年 1200万元增长 108%0

2001年,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全市供销系统相应出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2002年3月,成立孝感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各县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队,加强市场管理。同年7月21日,孝感市惠祥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突出归口经营管理职能。至 2004年,市、县两级供销社先后确定8个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主体资格的专营公司。全市供销社有二级委批点76个,零售点2500个,从业人员 3113人,形成供销社归口经营特色的专营服务三级网络经营体系。全市供销社累计投人资金 1000万元改造,新建批发企业专用仓库;投人 300万元规范零售网点,改善安全管理条件。

2002-2005年,市供销社先后 13次组织专班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对零售网点进行抽查,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检查,规范源头管理和供货渠道,为企业争取效益创造条件。烟花爆竹业务成为供销系统新的效益源之一。2005年6月 18日,由孝感市惠祥公司、孝南公司、云梦公司等单位发起,孝感市烟花爆竹协会成立。当年全市烟花爆竹经营额达到 3881万元,同比增长 16.7%0

五、废旧物资经营

1950年,供销合作社开始在灾区回收杂铜、废橡胶等几种废旧物资。当时,杂铜收购工作由中国土产公司负责。1952年8月,中央财经委员会 《关于杂铜收购工作改由全国合作总社负责收购的通知》中规定:“将收购杂铜工作,改交合作系统承办,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收购杂铜工作。”1955年 8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加强废品回收工作方案》下达,当时回收的品种就有 30多个。1952年,全专区各县供销社回收的品种有废杂铜、废铝、废钢铁、破布、废铝锡、废棉、废橡胶、废麻、杂骨、废纸,其中废铜收购量 7139吨。供销社对收购的有色金属及废钢铁无权动用,一律变交国家统一分配。1958年秋,贯彻国务院“要改进收购方法,贯彻群众路线,认真发动群众,掀起群众性的出售废弃物品的高潮”的指示,城乡上下,各行各业,开展突击回收废旧物资活动。全专区供销社组织专班,走街串巷,下乡下队,登门收购废品;各机关团体、工厂学校,结合打扫卫生,清理交售废旧物资;农村生产队,干部带头,家家户户清旧清废,献铜献铁,交售各种废品。是年,全区收购废品295 351吨。其中,废铜 3061吨、废铜铁96 361吨。此时,废铜改为按收购量 80%由中央分配,20%由地方分配。1962年,全专区废铜收购 1703吨,废钢铁49 094吨。废橡胶 1684吨,杂骨 3498吨,这时,中央对废铜又改为75%由中央分配,25%由地方分配。1970年,有色金属和废钢铁全部下放地方管理。1974年,国家计委颁发 ((废钢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废钢铁由国家计委统一分配。采取 “先利用、后回炉”,“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统一安排。

1952-2005年孝感市主要废旧物资回收量

 

1978年7月,为纪念周恩来总理 “实行收购废品,变无用为有用”题词 20周年,地、县各级革命委员会召开大会,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交售废旧物资,支援社会主义建设,改善环境卫生。各县土产废品公司均出动宣传彩车,抽调人员,组成突击回收小分队,深人工厂、矿山、街道、农村,开展突击回收旬 (月 〕活动。当年全地区废旧物资购进405万元,比1976年上升 2.1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乡工业发展较快,废钢铁收购占废品收购之首。最高年的1982年,收购废钢铁 282 2% 吨;1984年,收购 213 964吨。进人 90年代,由于经营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等原因,废旧回收业务萎缩。19%年,废钢铁收购量降至65 723吨。21世纪初期,废旧回收业务降至低谷。2000年,废钢铁收购量为28 930吨。随后几年由于工业、生活物资淘汰更新快,业务量又逐年上升。2005年,废钢铁收购量达到51 37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