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营体制

第五章  石油经销

第一节  经营体制

一、机构沿革

孝感石油分公司成立于 1953年,是在原孝感地区花园石油批发站的基础上组建而成,长期以来,一直属省石油公司和市委市政府双重领导。孝感公司成立之初为省公司直属机构,名为花园供应组,1955年为孝感地区石油公司,1959年为孝感专区花园石油站,1962年为孝感石油煤业建筑器材公司,1982年为孝感地区石油公司。1985年 1月,孝感地区石油公司从地区商业局划出,业务上由省公司直接管理,行政上由孝感行署财贸办公室代管。1994年 3月,明确孝感市石油公司为正县级机构。1995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各县市石油公司成建制上划到省石油公司统一垂直管理;1998年 8月,孝感石油公司将原孝南区石油公司撤销并整体并人,实行同城重组;1999年,孝感市石油公司实行主辅分离,成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孝感石油分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湖北省石油总公司孝感市公司,其中,中石化股份孝感分公司负责主业经营,中石化集团孝感公司逐步撤销;2005年 1月,省公司将随州石油公司与孝感石油公司重组,组建新的孝感区域公司。至2005年,中国石化孝感石油分公司下辖汉川、安陆、云梦、应城、大悟、孝昌、随州、广水 8个县市公司和直属零售部,拥有加油站 168座,油库 7座,员工 1242人。

二、体制演变

计划经济下石油商业运行体制 1954年起,国家明确规定石油产品中汽油、柴油、燃料油列为国家分配物资,实行三级管理;汽油、柴油、燃料油的年度计划由国家计委平衡安排,政务院批准;煤油、润滑油系商业部平衡物资;润滑脂和其他石油商品由中国石油公司平衡分配。对于孝感石油商品的管理工作,1956年以前,商业局只管理煤油,其余各项油品均由省石油公司负责分配。1956-1959年,改为每年年度安排由省级石油经营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经商业厅审查后,由省计委批准;季度计划则由商业厅进行安排。1960年,省计委重新规定汽油、柴油由省物资委员会管理分配,商业厅负责供应;煤油、燃料油、润滑油、润滑脂和其他石油产品,由商业厅管理分配和供应。1962年,省物资委员会除继续对汽、柴油进行管理外,并将原商业厅管理的润滑油也纳人省物资委员会分配,商业厅只对煤油和润滑脂进行分配。1966年,省计委对汽油、柴油的年度计划进行分配管理,按行政区下达,季度计划由省石油公司按经济区划直接下达到各县、市商业局和石油二级站安排供应。煤油、润滑油的年度计划由商业厅下达,省石油公司分季安排供应。1972年,《湖北省商业局系统商品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各类石油产品均为计划管理商品,其中,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的年度计划,由省商业局核报省计委下达执行,润滑脂和其他石油产品由省石油公司平衡安排。这一管理权限一直沿用到 1982年。“计划包干、定量包干”是 1982年业务和计划工作的中心。

1983年,高油价投人市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省石油公司对高、平价油的计划管理执行是:平价油的年度分配计划,仍由省、地 (市、州)、县三级计划管理,逐级下达。1984年,各级计委在下达平价油年度计划时,“戴帽”列出 “农业用柴油”;简化平价油季度分配计划。从 1983年二季度起,取消季度申请计划,改由各地按省下达的年度分配计划、结合各油品历史销售规律,一次提出全年分季的销售比例上报,由省公司综合平衡安排;为了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平价油分配计划,实行销售计划按季、按年结算指标,季度结算通报,年度结算超销扣减,节余留用;对高价油的管理,开始时视同平价油一样,根据 “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省、地 (市、州)、县三级管理。至 1984年三季度,根据中国石油公司 《关于开创销售高价油新局面的通知》精神,改为高价油属市场调节商品,不受计划限制,敞开供应。

产销合一体制  经国务院批准,1985年 1月 1日起,将原来由商业部统一管理的国内石油产品 (含石蜡及溶剂 )的经营业务划归石化总公司统一管理 ,原商业部石油局及其直属单位 (包括中国石油公司及石油一级站 )成建制划归石化总公司,与石化总公司所属生产企业的供销部门合并,组建成立石化总公司销售公司。石化总公司销售公司兼有双重职能,既是石化总公司的销售管理部门,负责石化总公司所属企业成品油及石油产品的销售管理业务,同时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石油分配计划和供应政策,负责对全国各省市石油公司实行业务归口指导和管理;又作为一个经济实体,承担一定的经营任务。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各省、区和直辖市将原省石油公司改建成为专业的石油销售公司,接受石化总公司业务领导和地方政府的党政领导。到 1985年末,孝感地区石油公司完成组织交接和业务调整。至此,成品油销售体制初步形成行业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的格局,中国成品油产销合一的体制初步建立。1987年,在全区推行承包责任制,开发第三产业,拓宽经营渠道,坚持 “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思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处于转轨变型时期。1991年,石化总公司按照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实行产、运、销管理和油、化、纤销售两个 “一体化”,以及计划内产品与计划外产品、内销与出口两个 “统筹安排”。1992年,石化总公司将石化总公司销售公司转为石化总公司的直属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化总公司销售公司与销售管理部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运作,承担经营与管理双重职能。1994年 5月,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委 《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意见的通知》下发后,销售企业按照国家统一政策、统一价格、统一调拨、统一质量标准的 “四统一”原则,继续推进产销合一的销售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完善,积极探索包括原油、成品油资源配置和成品油价格管理在内的资源配置管理模式,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了成品油流通秩序整顿、规范成品油市场和打击走私成品油非法活动等一系列工作。孝感石油公司按照上级要求在加强成品油流通的宏观管理,理顺成品油价格,整顿流通秩序,逐步树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规范化的、活而有序的成品油流通体制方面,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销售企业也逐渐转变经营思想,不断增强了商品意识和市场意识,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较好地发挥集团化经营的综合优势。

上市后管理体制  改制上市后,石化集团公司分成上市公司和存续公司两个部分。中国石化作为石化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实行一级法人为主的事业部管理体制,实行经营战略、重大投融资决策、资金结算、对外合作、重大科研、信息系统等方面的集中统一管理。按照调整后的职能,孝感石油公司为区域公司,作为执行层,通过优化调整,精简职能科室,转变管理职能,承担所在地市县 (片区)成品油零售、直销和分销的直接经营管理责任。2000年起,石油销售企业实行成品油资源的统一收购、统一定价、统一结算、统一运输、统一销售的 “五统一”营销模式和 “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市县一体化,加大对成品油资源的归口管理力度。销售企业按照 “区域化、专业化、扁平化”的改革原则,在管理层次上由原来的多级管理变为省公司、区域石油公司两级管理。石油公司实现主营业务、物流领域与国际运行管理模式的初步接轨,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04年,孝感公司加大减人、减机构、减资产、减债务、减经营业务工作的 “五减”力度,到 2005年末,撤销区域公司所属市县公司,组建市县片区。从 2005年开始,按照销售公司 “物流一级管理 ,会计一级核算,财务集中管理,营销两级管理”的体制设计 ,孝感公司在组织架构上相应进行整合:将公司的调运和仓储业务、油库设施及人员剥离出来,组建物流中心,由物流中心对其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组建财务核算部,实行会计委派制,建立财务集中核算、资金资产集中管理、费用统一控制的财务管理体制;组建零售事业管理部,孝感区域公司零售市场的统一策划、所属加油站的日常管理指导工作;组建商业客户部,负责对区域公司直销和分销业务的统一策划和专业化经营管理;组建润滑油经营部,负责区域公司润滑油的统一策划和营销管理。组织架构的整合标志着专业化管理体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