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关键在“四转”

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关键在“四转”

中共孝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陈义国


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定位,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新一届中央纪委领导提出的新要求,关键是要转变思想、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监督能力。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处于各种矛盾的集中凸显期。面对环境形势的复杂变化和社会发展的深刻变革,纪检监察机关在思想、职能、方式、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研究解决。如思想不正的问题,有的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甚至产生“求稳怕乱”的思想;有的视野狭隘,目光短浅,没有将反腐倡廉工作放在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把握;有的因循守旧,创新不足,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办法和解决措施。如职能不清的问题,有的“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把大部分人员和精力都投入到牵头协调工作中,而抓纪检监察本职工作力量不足;有的“监督变替代、牵头变包办”,混淆了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责任,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时有发生。如方式不当的问题,有的在日常工作中扮演“开山斧”、“挡箭牌”、“灭火队”的角色,既背离了职责,又影响了威信;有的工作方法不得当,方式不灵活,不善于发挥组织协调优势,工作合力不足。如作风不实的问题,有的深入基层不够,联系实际不紧,了解掌握的信息不全面;有的执行不力,对反腐倡廉各项规定缺乏一抓到底的精神,紧一阵松一阵;有的工作无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跟踪到底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我们只有自觉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深刻变化的大环境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探索、去创新,才能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新的历史要求合节合拍、同频共振。

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理念新、主业显、效能高、形象好的反腐倡廉“铁军”。“四转”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要着力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达到四个方面的目标:一是理念新。要树立坚定的大局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助推发展的理念,强化助推发展的举措,营造助推发展的环境。要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干部并重,在着力查处腐败问题的同时,及时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在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权力范围内秉公执纪,自觉摒弃“特权思想”,在监督他人的同时主动接受他人监督。二是主业显。坚持执好纪,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持严打“老虎”,勤拍“苍蝇”,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问好责,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加大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三是效能高。在案件查办上求准,本着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组织调动多方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教育预防上求深,最大限度地强化预防手段,提高教育效果,精心谋划、认真雕琢,多出精品,形成廉政文化品牌。四是形象好。要敢于担当、坚持原则,面对困难敢于亮剑,面对问题敢于迎上。要乐于奉献,兢兢业业,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要严于律己,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作风、形象上接受检阅、实现提升。

科学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四转”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完成既需要短期突破,也需要长期坚持,既需要内部努力,也需要多方支持。科学推进“四转”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一是要争取重视,善于借力。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四转”要求,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因此,要积极向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理解,对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纪检监察机关不宜参加的,一律行文取消,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突出主业。二是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纪检监察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既存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客观因素,也有认识不足和能力低下等主观原因。推进“四转”,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既不揽事贪功,也不推卸责任,全体干部要积极参与,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履职能力。三是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探索建立落实“四转”的日常管理制度,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执纪方式、履职行为和作风要求等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规定,以制度规范“四转”。完善推进“四转”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并兑现奖惩,突出结果运用,以考评促进“四转”。四是要有序组织,营造氛围。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四转”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有序推进“四转”。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理论研讨、集中学习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对“四转”的认识,形成推进“四转”的浓厚氛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邀请群众参与到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四转”的监督和考评中来,切实提高“四转”效果。

(此文20131021日在国家风尚网《干部论坛》、《理论.政治》以及党风政风频道《党建研究》栏目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