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

【概况】2011年,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住房保障保民生,市场监管促发展,开发小区功能化,物业管理全覆盖”的总体工作思路,团结拼搏,真抓实干,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了住宅与房地产业“三年倍增计划”,为顺利实施住宅与房地产业“十二·五”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实现住有所居与建设和谐孝感作出了新的应有的贡献。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年共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22487套(户),占省下达任务的107%。其中实物建房完成17030套,占任务的108%,位于全省第四位;租赁补贴新增5457户,占任务的103%。孝感城区共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5135套(户),占省下达任务的107%。其中实物建房4035套,占任务的108%;租赁补贴新增1188户,占任务的108%。全市共争取中央、省住房保障补助资金3.17亿元,其中孝感城区6400万元,争取资金总量位于全省领先位次。712日及915日,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组和省人大领导,分别对孝感市住房保障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得到了两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住房保障机制建设】制订了《孝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孝感城区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办法》、《关于2011年度孝感城区(含孝南区)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和保障条件的通知》,联合物价局制订了《孝感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为规范住房保障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将住房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中低收入家庭等城镇“夹心层”,将住房保障对象人均住房面积从12m2提高到13m2,将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由财政供养单位扩展到自收自支单位和企业。全市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共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1644套。1218日,孝感城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配租700套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了城区700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全年共对2434个职工发放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150多万元。 

【房地产开发建设】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3.4亿元,同比增长56.8%;其中,孝感城区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8.43亿元,同比增长22.1%。商品房施工面积755.4m2,同比增长81.2%;其中,孝感城区商品房施工面积293.8m2,同比增长69.5%。商品房销售面积331.1m2,同比增长14.1%;其中,孝感城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11m2,同比下降0.3%。全市完成房地产行业税收约7.3亿元,同比增长32.3%;其中,孝感城区完成房地产行业税收3亿元,同比增长38.1%。截止年底,已经提前完成了房地产业三年倍增计划制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省统计部门公布,在武汉城市圈除武汉外的8个城市中,2011年孝感市房地产投资额、商品房施工面积、竣工面积、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均居第一位,销售价格居第五位。 

【控制住房价格】年初制订并及时提请市政府向社会公告了2011年度孝感城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积极争取国土、规划、税务、金融等部门的配合,全面落实市场调控政策。启用“一房一价控制系统”,通过网上签约系统随时进行价格监控。截至2011年底,孝感城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3465/m2,同比上涨8.4%,实现了年初市政府公布的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妥善处理房屋拆迁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了拆迁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对上市项目交易行为的监管,严格商品房买卖合同管理,坚决打击发布虚假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加强经纪从业人员的培训,规范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2011年,共注销3家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质,培训商品房销售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员420多人次。 

【房地产市场监测】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网络办公平台的作用,坚持每月对房地产市场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在网上发布,每月发布1期《孝感房地产业在武汉城市圈及全省的位次比较》,每季度发布1期《房地产市场情况分析报告》。全年共印发《孝感房地产信息》24期,及时为公众提供正确的信息引导,为领导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规范化管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屋权证及登记证明管理的若干规定》、《房屋登记簿若干暂行规定》和《关于房屋登记业务操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几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堵塞了制度盲区,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规范。成功召开了全市(应城)规范化达标现场推进会,制定下发了县(市)达标时间表,组织开展了两轮巡回督导,有力促进了县(市)达标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121213日,汉川、应城两市已顺利接受省住建厅验收组的检查验收,云梦、安陆两县(市)积极向省住建厅正式提出验收申请。 

【房屋权属登记】以创建“质量效益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健全了岗位职责制、质量抽查制、疑难件会审制,确保了房屋权属登记零差错。全市共计办理各类房屋权属登记4.9万件,登记总面积1541m2,业务量同比增长5.6%,共帮助企业和个人抵押融资17.8亿元;其中,市本级共计办理各类房屋权属登记2.5万件,登记总面积937m2,业务量同比增长7.9%;共提供档案查阅服务4600人次,整理房产档案2.5万宗。 

【乡镇房屋登记】按照“有限授权,有偿协理”的思路,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房屋登记新模式,进一步完善了孝南区乡镇场房屋登记操作规范和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业务流程,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村房屋登记“难、乱、慢”问题。全年办理农村房屋登记3900多件,登记总面积139m2,业务量同比增长11% 

【登记人员培训】以房屋登记官考试为契机,精心动员和组织全市151名登记人员参加全省登记官培训学习和考试,全市共有41名工作人员考取了登记官资格,通过率达28.47%,居全省领先水平,有力地提高了房屋登记队伍的业务水平。 

【物业管理】孝感城区已取得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73家,从业人员近2000人,其中826人通过培训取得物业管理岗位证书,物业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居全省同类城市的前列。积极主动地争取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市政府的强力推动和各相关部门大力配合下,孝感城区的233个住宅小区已全部实现物业管理,覆盖率从2010年底的45%提高到2011年底的100% 

【物业服务质量】指导和监督物业企业不断规范管理,狠抓软硬件设施建设,蔚蓝新都、西湖明珠等10个小区被评为“全市十佳优秀物业管理小区”。物管服务矛盾纠纷逐年减少,业主投诉率同比下降了18%,物业服务工作逐步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和认可。 

【物业管理制度】围绕资质管理、市场准入、资金归集、规范服务、纠纷调处等行业监管重点,不断建立健全行业服务标准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实施了《孝感市物业管理办法》、《孝感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孝感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推进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物业管理政策体系。 

【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严格依法归集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截止2011年底,孝感城区共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8600多万元,涉及住宅小区80多个,覆盖面积280多万m2,受益业主2.6万多户,充分发挥了房屋“养老金”的作用。 

【窗口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认真落实“五项制度”和“三个一”服务举措,推行批量业务上门服务、紧急业务延时服务、特殊业务预约服务。坚持相关科所领导轮流带班制和月联席会议制,增强了协调调度的时效性。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1.1万批(件),提前办结率99%。其中,为市“直通车”企业上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49次,帮助企业及时融资9.5亿元。全年共收到锦旗5面,感谢信16封,网上监测连续12个月取得靠前位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社会美誉度大幅提升。 

【房产配套服务】市白蚁防治所加强科普知识宣传,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全年防治面积156m2。为市、区两级福利院和社会弱势群体免费进行白蚁灭治,免收费用10多万元。124日,在厦门召开的中国物协白蚁防治专业委员会全委会上,市白蚁防治所及其负责人分别被评为全国白蚁防治信息化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市房产测绘队进一步加强测绘质量管理,切实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共测绘房屋1564栋,建筑面积350m2,还义务为人民广场二期工程、孝汉大道三期工程、开发区迁村并点、临空经济区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的500多栋拆迁房屋进行测绘。市房屋安全鉴定所不断建立健全房屋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努力提高鉴定结论的准确性、科学性、权威性。全年共鉴定各类房屋1508宗,鉴定面积32m2,顺利通过全省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检查。 

【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治庸问责”活动。认真开展“双联双帮”、新农村建设和“三万”活动。在与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红旗村的“双联双帮”活动中,切实指导该村狠抓“两委”班子建设,先后送去20多万元的帮扶资金和物资,支持该村建成了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村民健身中心,完成了当家塘堰、通村公路、稻场硬化改造工程,扶持村民发展柑桔种苗种植业和养猪业,还看望慰问困难党员群众20余人(次),资助贫困学生10多名,取得了较好的帮扶效果。积极参与祝畈新农村试点建设,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为村民安装太阳能路灯22盏,受到群众好评。在与云梦县义堂镇四个村对口开展“三万”活动中,成立了由一名副县级干部负责、2名精干力量为成员的“三万”工作队,进驻土桥、张套等四个村开展工作,先后送去12.8万元的帮扶资金和价值1.8万元的农业生产资料,为农民群众办实事50多件,其中资助开挖三口万方当家塘,切实把党的政策和温暖送到农民群众家中。 

孝感市房地产管理局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周仕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高乔明何晓波 

李家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小平 

党组成员刘才文 

(房产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