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概况】孝感市信访局全称为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前身是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成立于19839月(撤地建市前名为孝感地委、行署信访办公室),于20056月更为现名,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市委办公室管理为主。200412月,市委、市政府成立孝感市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明确由信访局负责管理、与信访局合署办公,工作人员从孝南区及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抽调组成。20104月,市委常委会第87次会议同意信访局加挂市委群众工作部牌子,并设立纪检组。20114月,市委常委会第108次会议同意调整信访局内设机构相关职能,成立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网络信访服务中心和纪检监察督办室。市信访局共有行政编制14个,工勤岗位控制数2个,有办信科(网络信访科)、接访科、综合科、督办科、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科等5个内设科室,3名副局长(其中1人为市委公开选拔配备干部),1名副县级调研员。信访局同时承办孝感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孝感市网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011年,全市信访工作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党的群众工作理念为统揽,突出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三个重点,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及时有效化解,信访工作运行态势良好,基层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促进孝感和谐稳定、推进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分别被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评为“2011年度全省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优胜单位”、“2011年度市直单位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在全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评比过程中,孝昌县、应城市、安陆市,市纪委(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市开发区、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市中级法院、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驻京办、市驻汉办被评为“2011年度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信访群众,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心贴心沟通群众思想,实打实解决群众问题。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坚持开展信访接待日活动,全年共有14位市级领导到市信访局开展信访接待日活动,共接待处理26件信访问题。县市区坚持每周一名县(市、区)级领导到本地接访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各级党政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带案下访、回访。市直部门单位坚持组织开展机关干部集中下访活动,推动解决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内信访突出问题。全国“两会”、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市第五次党代会等重点敏感时期,以及一些因干旱等自然灾害导致群众信访问题多发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自觉加大领导干部接访密度,主动组织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2011年,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四访”参与数达420人次,涉及群众信访问题1608件,投入资金987万元,共解决1482件,息诉罢访2543人。 

此外,各级党政领导坚持阅批群众来信和包案化解重点信访问题制度。全年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批群众来信1707件,其中市级主要领导阅信139件,分管领导阅信108件;共包保化解各类信访案件208件,其中市级领导共包保化解26件。 

【化解信访积案】将矛盾纠纷的定期排与逐级排、指令排、重点排相结合,认真筛选一些“三跨三分离”,重复来市、赴省和重复进京非正常访的“骨头案”、“钉子案”,建立“信访积案数据库”,实行一对一交办、点对点管理,全部落实领导包案、责任专班、化解措施、化解时限,努力做到“六个一批”和“五个到位”,即对一些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的信访问题着力化解一批;对一些长期无理缠访、闹访,且行为违法的信访人依法处置一批;对一些没有政策依据、但依然长期缠访的信访人教育引导一批;对一些诉求不合理、但家庭确有实际困难的信访人感化一批;对一些排查发现的极有可能在重点敏感时期非正常上访的重点人员包保一批;对一些已经信访答复、复查、复核,工作程序已依法依规走完,但上访人仍不息诉罢访的信访事项,依照《信访条例》和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终结一批。通过分类处置、因案施策,努力做到综合协调到位、领导包案到位、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化解程序到位。全年共化解信访积案179件,其中国家局交办1件,省交办14件、市“两办”交办30件。依法终结并报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备案44件;充分发挥中央信访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投入地方配套资金368.3万元,共对53件特殊信访个案进行了妥善化解。 

【办信办访】对群众来信来访,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进行办理。全年共收受群众来信3443件,其中省转信件446件,书记、市长及自办信件215件,网上信件2782件(省长信箱、省公众诉求转送887件,市长信箱收信1895件),重信76件,重信率为2.4%;共交办409件,全部结案;转送2454件,已结2338件,办结率95.3%;自办件465件,全部办结;留存或不予受理115件。共接待来访群众16527662人次,立案率35.2%,重访率为11.8%,其中集体访3745684人次,重访率为10.2%,非正常上访共1663365人次;共召开协调会285次,其中直接协调处理问题142件。共受理群众有效初信初访4159件次,通过采取自办、转办、联办、交办等方式处理1697件次,办结3953件,立案率、办结率分别为40.8%95.1%。对9件信访事项进行了复查复核,均没有再出现过重访现象。全市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和湖北省网上信访管理系统“两个系统”应用率100%,信访事项登记率100%、办理率96%以上。办理中、省交(转)办和市领导批交各类信访案件303件,其中全国人大交办25件,省委办公厅交办14件,省委第一巡视组转交13件,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进京非访87件,省信访局交办83件;市级领导批交案件25件,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案件26件,市“两办”交办30件。没有被中、省退卷或变更处理意见的信访案件。 

【责任追究和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进一步强化市驻京群工办和市驻汉群工办工作责任,坚持从县市区公安、信访部门抽调人员轮流到市驻京办工作,每期3人,为期3个月,抽调人员在市驻京群工办的统一领导指挥下,负责进京上访群众的分流接访、劝返送回等工作。2011年,共成功劝返送回在京各类人员74人次。进一步加大了非正常上访行为处置及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共对发生进京上访问题突出的3个地方和4名县级包案领导进行了通报批评;对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都实行了训诫、警告,指出其违法行为,告诫严重后果;行政拘留6人次,劳动教养2人次。对来市非正常上访行为,尤其是到市委市政府大院门前或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门口的上访,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强化各责任单位责任,在规定的时限内引导上访群众到接访中心反映问题,此类非访行为均得到较好控制,没有因工作不到位引发恶性事件发生。 

【部门自身建设】坚持在全市信访系统组织开展了“阳光督查”、“群众满意接访”、“和谐办信”先进单位和个人及优秀信访工作者评选活动,工作经验在全国信访系统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现场会上作了书面交流。坚持开展以“重要信访信息处置不过夜、重大信访事项协调不隔天、重点信访案件办理不延期”为主要内容的部门执行力建设和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主要内容的治庸问责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为驻村办实事、做好事,部门形象、干部作风及能力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积极参加国家信访局举办的全国信访系统干部培训班。全市已有3名信访局长参加了培训。进一步加大了市、县两级接访中心软硬件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接访中心主阵地作用。县市区接访中心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由信访局统一管理。全市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访网络,每个乡镇都有专门的信访机构,配备了专职信访干部,各有关部门也都配备了专兼职信访干部,村(社区)还明确了信访联络员和信访信息员。 

孝感市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 

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黄骏(—2011.10 

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万建明(2011.10—) 

市信访局副局长黄勇 

市信访局副局长丁日晶 

市信访局副局长梅郁芬 

(彭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