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注凡例

校注凡例

一、此次整理的光绪《德安府志》以国家图书馆馆藏清光绪十四年刻本为底本,以《中国地方志集成》影印本为校本。

二、贯彻保持原貌的原则,同时兼顾现代人阅读习惯,施加现代标点符号,底本正文和夹注文字的标点,各为系统。长文均按文意划分段落,以便阅读。原书目录照录不变,同时依据原书体例,参照原书目录,另行编制“校注目录”。

三、原文竖排改为横排。双行夹注改为单行小楷,以区别于正文。四、针对原文的讹误脱漏情况,整理时作以下处理:原文衍、脱、误、倒,均加校改。原书漫漶缺字,如无他证,用“□”标明,且一字一“□”。原文中缺字已用“□”表示者,予以保留。校勘误字用()表明,正字用[]表明。另外,校注者根据体例和文意,在个别地方补入的少许文字,以[]标明。

五、原文中通假字不改,必要时出注。繁体字改为简体字;异体字、俗体字、雕版工人习用字等非规范字,一概改为现代汉语通用字,均不出校

六、原文中的避讳字,一律改回原字。

七、表示尊敬的空格和另行跳出者,径改接排,不出校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