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贮社仓附


       府预备仓三十六楹。在县署前大盈仓左。明嘉靖三十八年,知府张子衷 建。今废。

常平仓在府治北廒坊街。原仓毁于兵燹。光绪四五年,知府陈建侯、陈 汝蕃先后请款修造仓屋,东西廒各六间。其谷由省拨归。合仓斗谷捌千柒百 陆拾捌石伍斗。七年,候补道曹南英奉委同知府赓音布盘飏,除霉朽虫耗 外,实储仓斗谷柒千捌百陆拾柒石。又变卖霉谷价买谷壹百石归仓。

安陆县预备仓十楹。在府城内报恩寺前。今废。

大盈仓在县署前。今废。

义仓在县署前。顺治十八年,知县宋尔祁建。今废。

社仓在府治北门内正街。前后二进。向系义崇典屋,充公权作仓廒。同 治五年,知县杨茂春查旧分JC各里诸社,谷因兵燹无存。奉文劝捐积谷,实 储仓谷合府斛计壹千柒百壹拾壹石。光绪二年,知县何锡俨恐谷久易霉,推 陈易新,照数还仓。又以捐款余钱办买谷壹千石。前后共存谷贰千柒百壹拾 壹石捌斗,谕交首士经管。

云梦县预备仓在县署北。今废。

积储仓在县大堂东。道光年间,知县恩庆移建于仪门外。今废。

常平仓在县署西百法寺右。今圮。

社仓旧分it各里三十六处。省志。咸丰年间,兵燹无存。

丰云社仓光绪九年建。分南北二仓,北仓在县城内西街,南仓在南乡 永兴会长江埠北岸堤外。倡始于知县朱滋泽,后任吴念椿亲诣查勘,多方筹 度,开垦罗陂湖田一百四十三号,除压挖田五斗二升四合,实计田一百三十 一石九斗一升一合。又垦太湖嘴厂田四十四号,计田四十石四升。又垦土陂 湖田六十三号,除挖压田七石二斗九升八合,实计田五十八石七斗四升一 合。其公议规条,俱详《云梦续志》。知县吴念椿《社田记》:夫盈虚为天行常 数,备豫乃王政先务。古者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非农





自馀之,赖有储积之谓也。查云梦县城,向有常平积谷,储备荒歉。迨经兵燹,毁 失无存。县属土瘠民贫,既乏殷实之户,素鲜盖藏之蓄。而地处卑洼,水潦时虞。 一遇凶年,荡离堪惘。此为任斯土者无可旁贷之责也。光绪戌寅夏杪,不佞承乏来 此,检阅案牍,知前县令已请立丰云社仓,开垦罗陂、太湖嘴、土陂三湖淤荒,招 佃纳租。分建南北二仓,储谷备歉之事。乃以规画未就,瓜代而去。查其原议,匆 卒建言,其于三湖兴废来源,尚未深考。故端倪未见,争挠之徒相率而起。溯查三 湖淤荒,历已有年,傍湖居民久已视为固有之业。彼侵此削,私垦者业经过半矣。 当兹肇基,左君碱、李君炳均协力赞襄,均极经营之劳。垂之后日,诸君之功存地 方者,当永刊不磨。不佞藉诸君之助,相与有成,固不敢贪天之功,以为己功;亦 不肯没人之善,以为己善。爰叙大略,用志成功之难耳。

应城县预备仓在县署西北。今废。

南漕粮仓在县署大门左。康熙二十七年,知县齐国政建。嘉庆十七 年,知县奚大壮请项重修。今圮。

积谷仓在县署大门左。康熙二十七年,知县齐国政建。嘉庆十七年, 知县奚大壮请项重修。道光二十七年,知县鲍光霱复修。今圮。

余字仓今废。

常平仓原额仓谷贰万贰千陆百肆拾石壹斗捌升捌合肆勺。内除节年奉 文动碾外,实存谷贰千陆百贰拾贰石壹斗捌升捌合肆勺。咸丰四年,县城失 守,毁掠无存。

社仓原额仓谷贰万壹千陆百零。向系民捐,分囤四乡。咸丰四年,贼 窜县境,尽行报失,仓亦焚毁。同治七年,署知县刘笃庆奉文劝办积谷,各 乡捐存仓谷壹千伍百叁拾贰石肆斗壹升,暂贮文昌宫。积年晒飏除霉坏虫耗 谷贰百捌拾跃石玖斗,实存仓谷壹千贰百肆拾贰石伍斗壹升。光绪九年,知 县张鹏举谕收吴、王、范三家缴出向存捐谷玖百肆拾石二,共积谷贰千贰百 捌拾贰石伍斗壹升,交首士经管。先后禀报有案。

随州常平仓在州署西。旧在州署东,名丰大仓。明万历间,知州林梓 移建。其廒有四,别以甲、乙、丙、丁字。旧贮捐额,并附贮节年漕南耗米




易谷,共叁万贰千肆百柒拾贰石零。咸丰五年,贼掠无存,仓亦仅余基址。

便民仓在州城汉东门内。明成化七年,知州吕褕建因输漕转运之艰,增 建于城外水次。十四年圮,知州伍希建重修。今废。

社仓旧分存各乡镇,计一百八十五处,共贮谷贰万柒百伍拾肆石捌 斗。咸丰年间,迭经兵燹。同治七年清查,仅存社谷伍千余石。光绪七年, 续议捐补,因建仓五廒,积贮新捐谷石。又随丰仓一廒,积贮原捐谷石。廒 在小南门考棚内隙地。

应山县预备仓二一在县城陵痛,一在学巷西。今废。

永阳民命仓在谯楼外东。明万历年间,知县汤以杓建。今废。

富积仓知县王琦仍旧址建。今废。

义仓知县王琦建。今废。

便民仓在县西平林市。今废。

常平仓旧存谷壹万巻千捌百—柒斗。咸丰四年,城陷,焚掠一空。

永丰仓光绪三年,知县吴茂先开义仓贷民,秋成还仓,共收市斗本谷 贰千叁石伍斗壹升伍合,外加息谷壹百贰拾壹石肆斗柒升。八月,又奉文劝 捐,按田共收捐市斗谷叁千肆百叁拾石。复按粮捐资,就常平仓故址建仓一 座,改名曰“永丰”。

社仓原社仓五十二所,共积谷陆千壹百贰拾贰石陆斗伍升。旧系会民 所捐,各存各仓。咸丰四年,兵燹无存。同治七年,知县刘宗元奉札劝捐, 绅民共捐市斗谷壹千伍百贰拾石。本年推陈易新,所加息谷合原捐谷计壹千 玖百叁石贰斗,暂忙十字街宾兴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