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主监督

市政协成立以来,先后组织政协委员对市公安局、工商局、法院、国土资源局、建委、环保局、交通局、卫生局和文体局等40多个单位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促进被评部门的工作进步和事业发展。就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环境、“非典”时期公共卫生安全、孝感城区 “禁麻”(禁止麻木车运行)、文明创建等工作,组织委员进行 130多次视察,形成 120多份视察报告。有 189名政协委员应邀到 43个部门担任特邀监督(察 )员,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组织委员参加全市70多个部门和系统的政风行风评议,对这些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组织委员参加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的听证会,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提案办理作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市政协积极组织各民主党派和市政协委员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 “热点”问题,精心选题,深入调研,以提案形式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修订 《提案工作若干规定》,加强承办单位与提案人的联系与协作,建立评优评先激励机制等措施,不断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促进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受到市领导的重视和肯定。 1993-2005年,共受理提案 2944件,立案 2711件,参与撰写提案的委员达3000多人(次 ),提案办复率、见面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 100%,在全省位居前列。

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环节。由于坚持把反映社情民意寓于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及有关部门的联系,聘请特约信息员,不断扩大信息来源,使滞留于基层、散存于民间的群众意见能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1993-2005年,先后召开 8次全市政协信息工作会议;编发 《各界反映》165期;报送社情民意562条,被省政协采用58条,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 100多条。经省政协转报后,得到省委省政府采用或领导批示的34条。其中,“关于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若干建议”得到副省长刘友凡等领导的批示。市政协多次被省政协评为 “政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把与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作为政协拓展民主监督平台的重要途径。1993-2005年,《孝感 日报》刊发 《政协专刊》33期,孝感电视台播放 ((委员风采》52期,孝感广播电台播发 《委员之声》55期,孝感晚报刊发 《提案追踪》33期,共反映政协工作信息和委员意见、建议达 3000多条。在各级媒体上发表交流政协理论与实践探讨文章 50多篇,刊发稿件2200多篇,其中,在国家级报刊发表 136篇、省级报刊发表 30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