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概况】孝感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市政府直属工作机构,主管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是市政府领导在政府法制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前身是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科),于1996年12月分离独立,内设三个科,即:综合科、法规科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主要任务是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或组织起草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对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务。

【全面推进机关依法行政】为了强化依法行政,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在工作中注重提高规范性文件办文质量,保障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落实《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建立实施罚收分离制度、听证制度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行文明执法,强化主体资格意识,市政府法制办在《孝感日报》上公布了市直47家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并强化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大力抓好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贯彻《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制定和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坚持遏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弄权渎职的行为。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规范性文件是政府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发布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行政约束力的命令、通告、规定、办法等文件,是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延伸,市政府法制办承担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协调、修改和组织起草工作。在制发过程中,联系本地实际,注重调查研究,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使规范性文件具有严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1996年到1998年,全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69份,并对历年来的153份文件进行清理,对不合法或不适应新形势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取消,为规范政府行为、促进经济发展、扩大招商引资、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是各级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及其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及经合法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从1996年起全省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规范管理并制发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全市对17445名执法人员发放了执法证件,对231名人员发放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三年中组织或参与了对规划、环保、计划生育、扶贫资金、矿产资源、人民防空等法律法规检查,为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孝感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法制专题讲座并强调领导干部尤其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为了推进法制宣传培训及普及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并对《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和《规划法)、(计生条例》等专项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对全市的行政人员进行培训累计达两万余人次,增强了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和行政管理能力,也使人民群众守法懂法用法意识增强。

【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三年来,处理了涉及山场纠纷、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行政复议案件,同时,还完成领导交办的一些非复议、非诉讼的纠纷调解和政府法制咨询工作,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孝感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名单

主任 鲁三发(~1998.5)程光辉(1999.4~)

(李显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