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无线电管理处工作

【概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派出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政发[1997]6号)精神,原孝感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孝感市管理处”,属省无委办派出机构。孝感市管理处实行省无委办和市政府双重管理体制。以省无委办管理为主。

无线电管理是一种国家行为,是对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无线电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口以及对用于无线电频谱,卫星轨道资源的管理。无线电管理的基本目标之一就是更大限度地开发、选用频谱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是实施无线电管理的法律依据,在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收费政策,无线电频谱资源如同矿产、森林、土地、水资源一样,是一种极其有限的自然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对资源实行有偿占用,使用者应按有关规定向国家交纳一定的频率占用费。

加强无线电管理是为了促进无线电事业的健康发展,使之在社会治安、经济建设、生产力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创造和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建设】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为了使孝感无线电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在省无委办的大力支持下,孝感管理处拿出200万元兴建了一栋集办公、无线电监测站为一体的综合楼,标志着孝感无线电管理工作步入正轨。

【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效率】1998年以来,孝感管理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条例》及各种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指导下,对全市的150家无线电设台单位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补办了有关设台手续,建立了管理数据库,对5家设台单位拖欠国家频占费的现象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追缴频率占用费30万元。

【孝感市无线电管理处正式挂牌】1997年9月9日,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孝感市管理处正式挂牌,这是继1986年无线电管理体制调整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充分反映了在高速发展的经济形势下对无线电管理工作所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标志着孝感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孝感市无线电管理处领导名单

处长 刘富安

(郝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