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概况】1996年至1998年,孝感市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检查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和刑法,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执法监督等三项重点工作。

一、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全市检察机关继续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积极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三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596件678人,渎职、“侵权”案84件10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共挽回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三年来,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查办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案482件,其中50万元以上的有18件,100万元以上的有11件;查处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4件4人。这些案件的查处,影响大,震动大,群众满意。二是突出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中干部的职务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犯罪案件作为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力度,集中精力,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先后立案侦查“三机关一部门”内的干部犯罪182人。三是突出查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注意查办破坏改革措施实施和危害经济建设的职务犯罪,始终将斗争矛头直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的“蛀虫”,深挖窝案、串案,三年共查办这类案件300余人。

二、刑事检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和“两个基本”的原则,适时介入重特大疑难案件,快审快结,快捕快诉。重点打击杀人、抢动、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重大盗窃犯罪、毒品犯罪、流窜犯罪、团伙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有力地维护了孝感的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三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5267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436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和不起诉4779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3541人。批捕、起诉准确率达到99.8%以上。在集中打击专项斗争中,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主动与公安、法院配合,在人员少、要求高、时间紧的情况下,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全力以赴,确保各类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无梗阻,为有力打击犯罪缩短了时效。同时,全市检察机关还积极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通过办案,积极为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开展犯罪预防工作。

三、执法监督工作。全市检察机关针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突出问题,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加强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以及刑事申诉与刑事赔偿工作,促进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三年来执法监督工作稳步发展,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先后依法追捕78人,追诉24人,决定不批推逮捕435人,不起诉160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9件次。先后办理检察技术鉴定案764件,其中依法改变原鉴定结论10件。先后对法院审判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94次,提出刑事抗诉15件,提出和提请民事行政抗诉44件,已改判5件。对不依法执行中的问题,三年共提出纠正意见600次,查办又犯罪案件15件15人,查办监管干部犯罪案3件3人。此外,三年来共受理刑事申诉案375件,经审查改变原结论17件,受理刑事赔偿请求22件,立案10件,决定赔偿3件,作出不予赔偿决定7件。

四、检察队伍建设。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检察官法,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通过狠抓队伍政治,业务学习与培训,深入开展“三观”、“三讲”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队伍政策水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都有明显提高;通过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各级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通过狠抓教育整顿,先后查处了一批检察机关内部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严肃了检风;通过狠抓“创、争、当”活动,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

【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1996年先后查办了广水市开发区4名科级干部贪污、受贿案;孝南区朱湖农场四汉信用社两名职工挪用资金320余万元案;安陆市徐世铁、郑家贵、马家国等虚开增值税发票1.6亿元案,一审徐世铁、郑家贵被判死刑,马家国被判处无期徒刑。1997年,先后查办了孝感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李保生(副处级)受贿案,金贸商场总经理周德华(副处级)贪污受贿案,并为该单位追回800余万元损失。中国银行应城市支行原行长刘杰林玩忽职守案。1998年查办了原人民银行云梦支行行长李金华受贿案,建设银行孝昌县支行604代办处干部胡浩挪用公款450万元案,应城市公安局城南刑警中队队长夏耀国等6名公安人员刑讯逼供案。

【“创、争、当”活动成效明显】1996年至1998年,全市检察系统广泛开展省检察院组织的“创最佳人民检察院、争一流科(处)室、当优秀检察官”活动,先后涌现出一批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云梦、应城、汉川、安陆4个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最佳检察院。有20个单位被评为全省一流科(处)室,有15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官。汉川市副检察长王丽黎继1997年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后,1998年又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孝南区检察院控告申诉处继1992年被授予“全国检察系统文明接待室”称号后,于1997年再次荣获此称号。

【扎扎实实开展集中教育整顿】1998年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党中央、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各地以狠抓领导责任制为基础,以狠抓执法检查为突破口,以实行开门整顿为有效方法,以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为重点,全面开展教育整顿,通过查问题,找原因,追责任,排查并处理一批违法违纪分子。通过深入学习,广泛讨论,在执法指导思想方面纠正了一些片面性认识,统一了执法思想,促进了公正执法;通过严格执行“四条禁令”、“九条卡死”、“四个一刀切”、“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规范了执法行为。全市检察机关经过集中教育整顿和执法大检察,广大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业务工作争先进位,协调发展。

【检察人事制度改革】1996年和1997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检察人事制度改革,旨在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增强机关活力,有的院推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用人机制,使一批年轻干警脱颖而出,担任中层领导骨干,优化组合掉了少数干警。有的院推行以岗定人,考试考核上岗的竞争机制,少数干警作落岗处理。通过改革,检察干警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明显增强。

【认真做好首次评定检察官等级工作】1998年5月,按照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开始了首次评定检察官等级工作。各院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检察官法》和《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以及《评定检察官等级实施办法》,做好思想动员和教育宣传工作,并依照《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深入调查摸底,确定评定对象,对拟评定检察官等级的检察官逐人填写评定检察官等级审批表,经审核后依照检察官等级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先后有572人参加首次评定检察官等级,其中评定二级高级检察官1人,三级高级检察官2人,四级高级检察官57人,一级检察官134人,二级有144人,三级有138人,四级有85人,五级有11人。

【积极投人抗洪抢险斗争】1998年孝感遭受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全市检察干警在市委和各县(市)区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与全市广大军民一起,进行了一场抗洪魔保家园的英勇斗争。在这次斗争中,全市检察机关共投入干警2751人次,投入车辆229台次,投入资金21万余元,排除险情36次,转移群众2000余人,共有4个集体和35名干警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表彰,其中汉川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抗洪抢险先进集体。

【高检院陈明枢副检察长莅孝视察】1997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明枢在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钟澍钦、副检察长徐汉明的陪同下,到汉川检察院检查指导工作。上午9时,陈明枢一行抵达汉川检察院,与迎接他的孝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定炼等一起,逐个科室看望了正在办公的干警。随后,陈明枢与省、市领导一起驱车来到汉川分水检察办事处,看到美观、气派的办公楼和较先进的装备,陈明枢十分满意地说道:全国基层检察院和乡镇办事处都象汉川这样就好了。

【修改修订后的“两法”顺利实施】1997年是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和修订后的刑法的头一年,全市检察机关面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迎难而上,狠抓学习培训,加强了调查研究,请示汇报以及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在上级检察院的指导下,“两法”顺利实施。在执行“两法”中,各院正确对待案件管辖权的划分,加强初查工作,依法适时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依法行使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权,强化出庭公诉工作,认真落实庭审改革,大胆实践,探索新途径。

孝感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名单

检察长 杨甲明(1993.1~1998.2)

张安福(1998.3~1999.2)

朱国志(1999.2~)

副检察长 张安福

刘艳忠(1998.3~)

陈贤华(1998.3~)古峰(1998.3~)

李建设(1998.3~

廖焱清

纪检组长 乐平坤

(孙振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