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概况】1996年至1998年,孝感市物价部门根据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围绕控制物价总水平,理顺价格关系,深化价格改革,完善收费管理,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全市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主要体现在:一是进一步改变了过去长期形成的单一的国家定价管理模式,加速了以市场调节价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至1998年底,全市市场调节价的比重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已达到93.5%,在农民出售的农产品总额中已达到70%以上,市场价格信号已成为引导和调节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二是价格体系中各种比价差价关系进一步理顺,价格结构明显改善。在农业方面,猪、鱼、蛋、禽及其他经济作物价格过低的状况得到改善,各种农产品之间保持了比较合理的比价,品质差价逐步拉开;在工业方面,各种原料及基础产品,交通、电力、通迅等价格不合理的状况大为缓解,过去长期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基本消除。三是随着市场供求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化,长期困扰孝感改革和发展的通货膨胀问题得以解决,市场物价总水平保持了基本稳定。四是物价各项业务工作得到发展,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市物价局现内设办公室、综合调控制、价格管理科、房地产价格管理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科、经营性收费及服务价格管理科等科室,另下设物价检查所、产品成本调查队、价格事务所和价格信息中心等二级事业单位。至1998年底,全市在职干部职工356人,其中市物价局在职干部职工44人。

【物价总水平逐步回落】1996年至1998年,各级政府把抑制通货膨胀保持基本消费品价格稳定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市委、市政府也非常重视市场物价,这三年仅市委、市政府就稳定和控制物价召开会议十多次,发文20多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如实行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遏制市场物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从1996年开始,市场商品零售物价逐渐回落,到1998年底,全市零售物价指数为99.3%,首次出现“负增长”。

【价格改革进一步深化】1996年至1998年,全市物价部门转变工作思路,抓住物价总水平逐步回落的有利时机,适时适度地疏导价格矛盾,理顺价格关系,深化价格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孝感经济发展和二次创业。三年来,国家先后进行粮食、煤炭、石油、化肥、药品、交通运输等价格改革;市物价局结合实际情况,在认真搞好价格与成本调查测算的基础上,对城市自来水、石油液化气、麻糖米酒、医药制剂、地产化肥价格进行了疏导理顺;对电价继续实行二次综合加价,对农村电价按照“三公开”、“五统一”,每度电控制在一元以下的标准进行整顿,至1998年底,农电价格平均每度下降了0.11元,减轻农民负担3000多万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了基准地价的测定,对土地与建筑取费进行了清理审核,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的建筑收费;1998年积极推进第二步房改,对新住宅全部按成本价出售,个人产权比例过渡到100%,对已出售的旧住房按综合价将产权比例过渡到100%。到1998年底,全市已售出积压商品房近60万平方米,公房出售率已达98%以上,1998年还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粮食实行了“顺价销售”办法,落实收购保护价,促进了粮食价格的合理回升。全市物价部门围绕价格改革和价格管理,不断开展了主要工农业产品的成本调查工作,为国家制定价格政策提供了依据。

【清费治乱卓有成效】三年来,全市物价系统围绕治理“三乱”,切实减轻企业、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负担,认真贯彻省政府第52号令,深入开展了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收费工作。一是清理收费文件。对合理、合法的收费文件予以保留,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坚决取缔。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全市共清理收费文件896份,其中予以废止的75份,重新修订的326份,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达847个,其中,市政府分两批共取消了41项不合理收费。二是严格进行收费年审。在年审中,对照文件严格把关,对无政策依据的收费坚决取缔,标准超过规定的坚决降低,明令取消的收费坚决废除。三年累计共审验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3162个,审核收费项目16768个,收费标准近3万个,年审率达到96%以上。共审验出乱收费项目173个,超标准191个,乱收费金额1345万元。据统计,通过各种清费治乱的措施,共减轻企业、群众负担1.3亿元。三是推行“两证一卡一通知书”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市二次党代会精神,规范收费行为,净化、优化孝感发展环境,经市政府同意于1998年6月在全省率先大力推行“两证一卡”(即《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企业交费登记卡》)和“进重点企业交费批准通知书”等系列制度。至1998年底止,全市经审验核发合格(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4977个,其中市直255个,吊销不合法及不具备行政事业性收费资格的单位许可证17个;共举办各类收费员培训班48期,3865人次,经考试合格核发《收费员证》3760人;向全市2600多家企业发放《企业交费登记卡》3100余份。物价部门还联合监察部门对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保护,抵制“乱收费”,将市直麻糖米酒、孝棉集团等二十家单位作为重点保护对象,授予“制止乱收费重点保护单位”牌匾,规定凡进重点保护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到物价部门开具(企业交费批准通知书》方可收费。至1998年底,全市已有158家企事业单位受到物价部门的重点保护。

【深人学习宣传贯彻《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颂布实施以来,全市物价部门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全市共举办《价格法》学习培训34期,邀请各级领导发表电视讲话12场(次),进行电视新闻采访报道26次,举行答记者问21次;通过《孝感日报》及县市版和地方报纸,登载《价格法》宣传资料,领导讲话,文章30多篇15万多字。全市张挂宣传横幅220多条,标语2000多条;出动大小宣传车17辆;举办《价格法》宣传橱窗黑板报及各种宣传专栏16处28期。市局及各县市区局都举行了《价格法》宣传周活动,共设立街头《价格法》宣传咨询站26个,向公众散发宣传资料16000多份。通过各种宣传活动,扩大了《价格法》的社会影响,提高了群众的价格法律意识,为实施依法治价战略打下了良好基础。

【价格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1996年以来,全市价格主管部门围绕抑制通货膨胀,净化发展环境,努力减轻农民、企业、城市居民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价格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开展了电力价格、粮食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疗收费、劳动系统收费、邮电资费、工商收费、教育收费、交通运输价格及收费等十几个专项检查和行业检查。全市三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67起,查处价格违法金额6784万元,实现经济制裁575万元。在加大价格执法力度的同时,还按照《价格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对实施价格行政处罚和监督检查进行了规范,成立了“孝感市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建立了价格举报制度,使价格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开征】为了增强政府调控物价的能力,1996年8月,市人民政府以孝政发〔1996]38号文下发(孝感城区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从1996年9月起,对孝感城区宾馆旅店业、建筑安装业、装卸运输业、个体客运及出租车、个体工商户、歌舞厅、卡拉OK厅以及饮食业按照一定标准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分别由有关部门代征。至1998年底,价格调节基金共累计征收近50万元,对平抑1997年春节期间肉价暴涨和1998年洪涝灾害后市场物价起了重要作用。

【价格工作职能进一步扩展】1996年以来全市物价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物价工作职能,不断拓宽了物价工作新领域。一是认真贯彻省政府108号令,加强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将放开价格后的绝大部分经营及服务行业纳入价格监审范围。至1998年底,全市累计发放《经营及服务价格监审证》2768个,年审率达到60%以上,使这些行业的价格管理逐渐规范化,有效地制止了“乱要价”、“乱标价”、“乱杀价”行为。二是努力开展了价格事务工作。各市县均成立了价格事务机构。三年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开展价格评估、价值鉴证、价格认定等业务650起,鉴定(认定)总金额2687.7万元。三是抓好价格信息监测网络建设。至1998年底,已开通了与全国价格信息互联网,各县市局配备了专人专机,实现了微机联网,及时传递价格信息,为党政领导和社会提供服务。四是将价格管理向广大农村延伸,探索农村物价管理工作的新路子。广水、孝南、汉川等市县分片成立了13个“乡镇物价管理所”或“城区物价检查所”,履行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通过加强农产品及农资,农电价格和涉农收费的管理,大力开展检查,治理农村乱收费等,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物价工作的开展,扩大了物价工作覆盖面,保护了农民利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孝感市物价局领导成员名单

局长 张开宏(~1998.4)

夏秀安(1998.4~)周仕刚(1996.6~)何善成(1996.8~)

副局长

李仁平汪顺芝

应承章(~1997.2)

(夏秀安周仕刚邹德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