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概况】 19497月,孝感行政区专员公署司法科成立。19509月,改为湖北省人民法院孝感分院。19549月,改为湖北省孝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本院作为一级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辖区内重大一审和二审案件的审判权。1967年至1972年,审判权先后由“政法组”、“军管会”行使。197212月恢复法院体制。199310月,因地改市,本院更名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撤销原孝感市人民法院,新设孝南区、孝昌县人民法院。市中级法院设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等各类业务庭9个,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司法科、法警队等科室7个。全市8个基层法院,设人民法庭75个。1993199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16642件。三年来,全市法院一是全面开展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了打击、调节、服务职能作用。二是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在法院系统广泛开展创佳争优活动,坚持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决”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促进严肃执法;重视干警政治思想教育,坚持办好法律业大,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三是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机关管理,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了保障机制。

【刑事案件审判】 1993199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982件,审结3896件,审理二审案件30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人犯3826名,其中判处五年以上的1164人,占27%。三年审理的刑事案件的特点是:(一)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仍较突出,这类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22%。在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抢劫案件463件,流氓案件230件,重大盗窃案132件,涉枪杀人、绑架勒索案件亦有一定比例。(二)经济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犯罪数额在万元以上的人数增加。三年间共审理贪污案件118件,受贿案件42件,挪用公款案件34件。犯罪数额在万元以上的70人。其中10万元以上的有5人。(三)从犯罪人员身份看,农民仍占绝大多数,高达78.8%,工人占7.4%,社会闲散人员占4.5%。(四)青少年犯罪突出,犯罪人数占总数的42%

【经济纠纷案件审判】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第三次经济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端正业务指导思想,规范经济审判秩序,为全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服务,取得显著成效。三年共受理各类一审经济纠纷案件10459件,审结10090件,结案标的为5.2亿元。适用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1335件。在已结各类案件中,借款合同案件高居榜首,为4921件,购销合同案件为2441件。同时,审理企业承包合同案件185件,农村承包合同案件70件,还审理破产案件6件,理顺了一些关系,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

【民事案件审判】 全市法院19931995年共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69794件,审结69407件,结案率为99.4%。其中审理债务案件、婚姻家庭案件、赔偿案件分别占民事案件中的一、二、三位。同时注重了新型民事案件的审理,审结房地产争议案件1926件,知识产权案件16件,人身权案件38件。及时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维护了稳定。

【行政案件审判】 1993年以来,全市法院以第二次全国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加大行政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受案,大胆审理,三年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46件,审结830件。其中1993年受案50件,审结41件;1994年受案140件,审结130件;1995年受案756件,审结659件,跃居全省第三位。三年间审结二审案件40件,办理行政执行案件3042件。同时,按省高院要求,进一步理顺、规范了行政执法秩序。

【执行工作】 1993199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9045件,已执行和部分执行27966件,执行标的额为1.9亿元。较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审判机关的权威。其间,坚持全国“法院一盘棋”,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150件,协助外地法院执行逾千件。

【立足审判,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全市法院为维护稳定,始终把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1。高度重视告诉申诉工作。三年两级法院共审结申诉案件368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共5081件次,接待来访4925人次,为维护政治稳定作出了贡献。2。依法做好减刑假释工作。三年共办理减刑案件和假释案件104件,促进了犯罪分子服从改造。3。坚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三年全市两级法院在省市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刊载播发各类法制宣传稿件2700余篇。4.坚持寓教于审,加强了对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全市法院普遍成立了少年合议庭,同时积极依靠社会组织的力量,强化对青少年案犯的帮教、挽救工作,坚持回访,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5.发挥基层人民法院贴近群众的优势,办案注重以案讲法,针对办案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组织提出司法建议,同时及时化解农村中一些突发性矛盾纠纷,促进了广大农村“三位一体”的村级规范化管理,发挥了前沿阵地作用。

【司法行政工作】 全市法院经过三年努力,完成了省高院提出的改善通讯、法医装备建设的任务。两级法院共投入“两项装备”建设资金近二百万元,使程控电话安到每个基层法庭和机关各科室,各法院的法医技术设施普遍达到40项,适应了审判工作对通讯、法医装备的新要求。截至1995年底,全市法院的档案管理升级率100%,其中晋升省一级的有6个单位。市中院1995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档案管理先进系统,应城、汉川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固定刑场、档案馆建设已列入政府基建计划,应城市法院在全市率先建成占地35亩的固定刑场和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的诉讼档案馆。全市法院的办公条件得到一定改善,汉川、云梦法院搬迁新建的办公大楼,其他法院对原有办公楼普遍进行维修。全市75个基层人民法庭个个有办公用房,庭庭有办案用车,基本解决了干警住房问题。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三争创”活动】 19931995年,全市法院广泛开展了基层法院创“最佳人民法院”、法庭创“先进人民法庭”、办案人员争当“优秀法官”的活动,先后涌现了一批受省高级法院、最高法院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干警。1993年,应城市人民法院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首批“最佳人民法院”。1994年,安陆市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最佳人民法院”。1995年,汉川、云梦县人民法院被评为全省“最佳人民法院”,应城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同时,有10个基层人民法庭先后被评为“湖北省先进人民法庭”;11名法官被省高级法院和省人事厅联合授予“湖北省优秀法官”。三年间,还有8个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有1个同志荣记个人一等功,有10个同志荣记个人二等功,有34个同志荣记个人三等功。创佳争先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新时期法院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探索了新途径,推动了法院系统的全面工作。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单

    张银明

  长:钟植云 谢守信 王万清 胡进安

纪检组长:王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