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保险

【概况】  19503月,孝感人民银行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代理处,1952年,保险公司孝感代理处撤销,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孝感专署中心支公司,隶属孝感专署财政局领导。1957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孝感专署中心支公司改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孝感专署指导办事处。1958年,国内保险业务停办,该处撤销。1980年,孝感地区人民银行根据19792月全国分行行长会议精神,在地区人民银行设立保险科,在各支行下设股级保险公司,使停办22年之久的国内保险业务正式恢复。19846月,保险与人行分设,撤销保险科,升格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孝感地区中心支公司(正县级),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孝感地区中心支公司为孝感地区分公司,同年4月,成立孝感地区保险公司营业部。1993年孝感地改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孝感地区分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孝感市公司。下设孝南区、汉川县、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广水市、大悟县、孝昌县8个县市区支公司和1个营业部,46个办事处,98个保险站,市分公司机关内设科室12个,全市系统干部职工675人,专职代理人员264人,临时工67人。

建市三年间,保险业务经历了从速度向效益型的重大转变,开始向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转轨,确立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指导思想,追求有效益的速度,优化险种结构,优先发展一年期保险业务,逐步压缩统筹储金,注重发展实实在在的业务。1993年完成国内外业务总收入1327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4%1994年完成业务总收入926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1995年完成业务总收入1106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财产保险业务注重抓好大中型企业财产保险、乡镇企业财产保险、个体工商户保险、城乡家财保险、锅炉压力容器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通讯器材、雇主责任、公众责任、产品质量等各种责任保险,但由于企业经济不景气,企财险出现了滑坡的局面,三年中分别完成保费收入3919.9万元、2566.2万元和2205万元。农业保险业务重点发展种养两业保险,开办了杂交稻制种、棉花、莲藕、养鱼、养鸡、养猪、耕牛等深受农民欢迎的险种,三年保费收入分别为205.5万元、229万元和199.8万元。人身保险业务积极拓宽市场,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大力发展了团体人身险、团体意外保险,简易人身险,旅客意外险、学生平安险、计生系列险、城镇集体职工养老保险、农村村干养老保险、民办教师养老保险、福寿安康保险和劳务输出人员人身保险等各种人身保险业务,逐年压缩了养老统筹等无效益的人险储金,加快发展了长期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三年保费收入分别为6893.8万元、4091.1万元和3488.5万元。运输工具保险业务突出发展了机动车辆和货运保险,不断提高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保险承保面;稳步发展了铁路货运保险,开发公路货运和水路货运等运工保险业务,三年间,收取运工保费分别为2258.9万元、3093.7万元和4227.8万元。

内部改革逐步得到深化。建市三年来,注重加大内部改革力度,不断探索三项制度改革的新路子。在分配制度改革上,层层推行了经营目标责任制,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市分公司年初将总保费收入、一年期保费收入、资金上缴、费用和利润五项指标,量化分解到各基层公司;各县市区支公司结合本单位实际,把保费任务与个人工资、奖金、费用捆在一起,使责任挂钩更加紧密,并且层层签订了经营目标责任状,坚持月月兑现。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上,逐步实行了劳动用工招聘制、合同制;对基层公司副经理、机关中层干部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制,不断摸索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办法、新经验,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保险业务发展注入了活力。

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1993年建市后,各级公司注重强化质量意识和效益意识,狠抓经营管理的软硬件建设。在业务质量管理上,加强承保管理,注重风险评估,压缩或停办了长期亏损业务;加强理赔管理,严格理赔权限和审计监督,三年中,审理核减不合理赔付金额分别为40万元、99万元和125.66万元。在风险管理上,加强了防灾防损工作,对财产保险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普遍建立了防灾档案,着力抓好季节性防灾检查,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在内控制度管理上,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形成了业务、财务、行政、人事等整套管理办法。在财务质量管理上,严格执行新的财务管理制度,顺利实现了新旧财会制度的接轨,加强了保险资金的管理与高度;按时按阶段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认真清理整顿保险经济实体;加强财务检查与监督。

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加大。建市三年来,全市保险系统始终坚持“两手齐抓”的方针,加大了创建保险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在班子建设方面,较好地坚持了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调整充实基层领导班子,注重后备于部队伍培养,及时选送优秀青年干部参加上级公司和市委党校培训学习深造。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双学”活动。在廉政建设方面,纠正理赔工作中出现的吃、拿、卡、要行为,制定出了系列廉政建设制度和措施。制定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八不准”行为规范,树立了新的保险形象。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系统活动,截止1995年底,全市有3个县市支公司被授予县级“文明单位”称号,广水市支公司、云梦县支公司和市分公司机关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保险偿付能力日益增强】  建市三年中,全市共支付各类保险赔款12415.1万元,满期给付7486.3万元,其中每年支付保险赔款分别为4245.4万元、2948.8万元和292.1万元。三年共受理各类理赔案件75000余笔,其中万元以上案件1400多笔,5万元以上案件100多笔,10万元以上案件50多笔,20万元以上案件30多笔,30万元以上案件20多笔,100万元以上案件5笔,仅1993年一次性赔付应城盐矿水采分厂地陷案408.7万元,系全市保险史上最大的一起企业财产赔偿案。

【新险种开发推广成效显著】  为了适应保险市场需求,寻求业务新的增长点,市保险系统注重开展推广应用新险种,增强了保险业务发展的后劲。建市三年间,先后开发推广了雇主责任保险、房改住房出售保险、水管破裂保险、建筑工程安装保险、特种养殖保险、福寿安康保险、寿险附加住院保险医疗保险、学生健康平安保险、民办教师养老保险、村组干部“一揽子”保险等20多个新险种,累计新增保费收入1800多万元。1993年,《湖北日报》和《湖北省政府研究》刊载了题为《围绕服务大市场,不断开发新险种》的文章,介绍了孝感市保险系统开发推广新险种的典型经验。

【业务质量规范化管理走在全省前列】  为改变保险粗放经营的现状,探索经营管理新路子,市保险分公司于1991年分别在原孝感市支公司和云梦县支公司,进行了业务质量规范化管理和人险简易核算试点,同时在原孝感市支公司朱湖保险站进行了规范保险站建设试点。1993年,全市除孝昌县支公司刚成立之外,其它6个县市支公司均达到或基本达到业务质量规范化和人险简易核算试点标准,建成规范保险站54个,1995年增至78个,占总站数的56.5%19934月,湖北省保险公司在孝感召开了农险工作会议,介绍了孝感市业务质量规范化管理和规范保险站建设的主要做法,并组织进行了现场参观。

【全市保险系统档案管理达标升级】  根据湖北省企业档案管理标准,按照省保险公司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保险系统广泛开展了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活动,在撤地建市前,大悟县支公司和云梦县支公司在全市率先达到档案管理省一级标准,到1993年建市后,除新成立的孝昌县支公司外,其余7个县市区支公司的档案管理均达到等级标准,其中4个公司达到省一级标准,3个单位达到省二级标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马永伟来孝感市视察工作】  199499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马永伟同志来孝感市视察指导工作,湖北省保险公司总经理韦陆聪、副总经理龚锋、熊吉平,孝感市委书记张忠俭、常务副市长王治泉、副市长蔡本训等参与陪同。

【大悟县支公司率先实行百元保费工资含量承包制】  1993年初,大悟县支公司大胆进行内部改革,成功地摸索出了经营承包管理模式,在全市率先实行百元保费工资含量承包责任制,即将保费任务与职工现行月工资、基本奖金、各项补贴和误餐费等4大项个人收入捆在一起,确定每个职工收取100元保费所得的工资比例,根据职工每月完成的实际保费计发月工资。这一承包模式简单易行,便于操作,彻底拉开了个人分配收入档次,真正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被全市保险系统广泛采用。

【安陆市支公司首先推行农村协保员制度】  安陆市支公司积极探索保险代理人新办法,在全市首先推行了农村协保员制度。早在1992年初,安陆市支公司就同该市15个乡镇的财贸镇长及大中型企业财务厂长(经理)签订了保险经纪人合同,随后,他们以此为基础,在所有乡镇开展了12个村聘请农村协保员试点工作,该市王店乡是大面积试点的重点单位,由于乡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全乡的23个行政村,村村聘请了协保员,从而推动了农村保险业务的发展。199311月上旬,全市在安陆支公司召开了农村保险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该市聘请农村协保员工作的经验。

孝感市保险公司领导名单

  理:易春清

副总经理:胡志斌 何长江 张耀华 祝道胜

(李汉舟 池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