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

【概述】  199110月成立孝感地区行政公署民族宗教事务局。19934月,地改市后,成立孝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全市现有30个少数民族,4138人。其中,回族人口最多,有1815人,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48.2%;其次是土家族798人;过百人的还有壮族195人,满族187人,苗族139人;其它25个少数民族人口均不过百人,最少的是水族,只有1人。这些人分布在市直和全市8个县市区119个乡镇场。居住在城镇的1914人,农村的2224人。全市五大宗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俱全,信教人数11.6万人,占总人口的2.1%;宗教职业人员908人,5个县级爱国宗教团体,116处宗教活动场(点)所,分布在8个县市区的82个乡镇场,占乡镇总数的56%

【民族工作】  建市以来,认真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一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方针,提高了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19948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19949月,组团参加了湖北省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参加了其中的二个项目的比赛并获得了11铜的好成绩。199410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广水市市委统战部民宗科科长邱胜刚作为先进个人受到表彰。二是抓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了民族的团结与和睦。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少数民族子女上学、就业实行优惠政策,近三年来,为少数民族子女高考实行优惠的8名;与有关部门联系,优先安排就业的38名:为回族解

决丧葬仪地10多亩,安排少数民族救灾资金4.2万元,元旦、春节期间慰问走访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和特困户48家,少数民族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32名,担任实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9名。三是兴办民族企业,建立少数民族扶贫联系点,促进了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全市共兴办少数民族企业11家,其中国家民委定点企业6家。在经济转体中,为了帮助民族企业克服资金困难,走出困境,先后从省民委争得少数民族发展基金和技改资金200多万元。特别是广水鄂北民族大厦,199571日正式竣工开业,成为孝感市少数民族企业的骨干。在农村,针对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偏远农村,交通、信息、技术等条件差的弱点,采取了建立少数民族扶贫联系点的办法,为他们提供各种信息、技术,帮助调整种植结构,引导他们适应商品经济市场的大潮。近几年全市建立65个少数民族扶贫联系点,有80%的联系点人均年收入在1500元以上,初步摆脱了贫困,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宗教工作】  一是加大了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举办统战委员培训班,提高广大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自觉性。利用各级党校、报刊和会议,广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使“民族、宗教无小事”的观点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共识。二是党委、政府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1994年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报告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县以上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县以上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统战、公安、城建、土管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1994]144号、145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199238号令,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工作。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已登记发证的宗教活动场所35处。凡登记发证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有宗教教职人员主持活动,有民主管理组织,有规章制度,有爱国爱教公约,使宗教活动逐步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三是抓了落实宗教政策的工作。近几年来,先后落实宗教房产2380多平方米,政府部门先后拨款10多万元,落实了孝南区清净寺、清真寺、汉川天主教堂、安陆天符庵、德慧寺、广水清真寺等因“文化大革命”被占的宗教场所,依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批准恢复、修建和扩建了应城寿宁禅寺、孝昌大观禅寺和孝南清净寺大雄宝殿,受到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教民的高度赞扬和拥护。四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宗教在利用教缘与海内外联系广的优势,在赈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近几年的几次洪涝灾害中,通过宗教渠道引进救灾资金和财物200多万元,修建学校3处,修复水毁公路5公里,为迅速恢复生产,安定人心,发展教育事业作出了贡献。五是狠抓了“三防一打”,即防天主教渗透、防基督教乱传、防佛教滥建及打击邪教的工作。对在孝感市天主教地下势力有影响的地方,采取了严密监控措施,经常了解情况,注意做好疏导和教育工作,受到了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委领导的好评;对基督教的乱传,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使乱传得到了遏制;对佛教的滥建,先后采取拆除,改作它用等办法处理了100多座擅自滥建的小庙;同时,配合公安部门打击了邪教组织,教育了受蒙骗的群众,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从而做到了保护合法,打击取缔非法,促进了宗教界的稳定。

孝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名单

  长:胡又芳

副局长:陈仲明

(邹德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