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14年的主要工作

    在决定重大事项方面,一是作出了关于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为加强预算管理,防范地方债务风险,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作出同意将2014年第一批和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决议,要求严格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完善改造规划,注重改造效益,履行还款承诺,惠及人民群众。三是加强对“两湖”保护决议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王母湖、野猪湖保护工作的决议》后,“两湖”保护成效如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常委会适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加强“两湖”保护工作决议的情况报告,要求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理念,完善保护体制机制,实施严格保护措施,全面恢复“两湖”生态。目前,“两湖”保护进展顺利,已启动“两湖”保护控制性规划、水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两湖”勘界、电子桩标绘和实体桩栽设,争取国家湖泊治理专项资金5700万元,“两湖”生态修复项目纳入全国54个生态湖泊保护试点。


    在依法监督方面,一是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报告,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厘清政府和市场的界限,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针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的实际,常委会及时组织开展经济运行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2014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把握新常态,抢抓新机遇,扩大投资、壮大实体、改革创新、改善民生等意见建议,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依法加强对财政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2013年度市级财政决算及2014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2013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及2014年市级保险基金预算情况的报告,推动财政预算决算的规范运行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措施落实。为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壮大龙头、延伸链条、完善政策、加强服务,增强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全市农业产业化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二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提出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追溯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等意见建议,促进我市成立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出台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办法,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启动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共济、惠民利民作用,常委会在组织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建立管控严格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机制。围绕“铁腕治理水污染、共创环保模范城”、“强化源头监管、确保舌尖安全”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孝感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孝感行”活动。围绕“宣传民族法制、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共同发展”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孝感篇”活动。一年来,常委会还就居家养老、老年人服务体系建设、城市管理等工作开展了视察和调研,推动老年服务和城市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水平。


    三是促进法治孝感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行政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人民法院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为公民直接参与、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创造条件。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犯罪发生。社区矫正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常委会组织相关专委会深入基层站所、矫正管理教育中心视察和调研,促进建立大矫正的联动机制和工作格局。一年来,常委会还先后就传染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就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就立法法、广告法等6部法律法规开展立法调研和立法中评估。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在人事任免方面,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落实拟任干部任前了解、任职资格和条件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任免议案审议等程序和制度。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常委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1人次,其中任免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人员8人次,决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16人次,任免法院工作人员13人次,任免、批准任免检察院工作人员14人次,保证了我市地方国家机关有效运转。


    在代表工作方面,认真开展“三进三访”活动。切实加强“两个联系”。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走访联系市人大代表162人,征求代表意见建议164条。努力加大“两个力度”。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97件议案建议全部办复完毕。


    在自身建设方面,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系列学习研讨活动。

 

2015年的主要任务

    一、履职尽责,积极作为,着力推动法治孝感建设


    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继续推动“六五”普法深入实施,把法治理念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各个方面。着力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推进法律实施,维护法制统一。加大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保障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常委会将组织对水污染防治法、科学技术进步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应审必报、有报必审。积极做好市人大立法的相关准备工作。


    强化依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完善常委会议事、决策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做到思必及法、言必循法、行必合法,确保所有履职活动于法有据。加强对行政权力的依法授予和行使情况的监督,推动建立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监督司法机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此,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大监督支持力度,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加强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支持和监督,推动市委关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部署贯彻实施。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对“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专题调研,为代表大会批准规划纲要打下坚实基础。开展对市本级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视察,推动问题解决,营造“环境动力”,促进做大做实总量。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菜篮子”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菜篮子”工程从数量保障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创新职业教育模式,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把职教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此外,常委会还将就“美丽孝感·绿满澴川”行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等工作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充分发挥人大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中的推动作用。继续加强对“两湖”保护决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推动财政预算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在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查监督的基础上,本次会议首次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审查范围,实现预算审查监督全覆盖。常委会将继续深化细化部门预算审查,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实行人大预算审查工作机构与财政国库支付系统联网,实时在线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财政决算的审查、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督,促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推动重大民生问题有效解决。常委会将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推动健全政府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就业服务体系,提升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开展社会救助、《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等专题调研,推动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促进老区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推动社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此外,将开展全市公共卫生监督工作、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工作视察和调研。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孝感行”“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孝感篇”活动。

    三、依照法律,规范程序,着力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认真落实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坚持人民满意原则,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将市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进一步凝聚推进改革发展的共识和力量。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集中民智、广泛汇聚民意的基础上,就全面推进法治孝感建设作出决议决定。按照“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必要时就城市总体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改革措施、重大融资举债等作出决议决定,形成工作合力。


    依法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证地方国家机关有效运转。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实施向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要向宪法宣誓。

    四、精心组织,创新载体,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拓宽代表知情渠道,完善代表参加常委会、专委会活动制度。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政情和审务、检务工作情况。健全代表工作短信平台和代表网络议政平台,让人大代表及时知情知政,充分发表意见。


    健全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提高建议办理落实率。健全办理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建立主任会议、常委会、专委会、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共同督办制度。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


    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落实主任会议成员代表接待日制度、到基层走访联系代表工作制度,改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

    五、与时俱进,转变作风,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适应新常态,面对新任务,常委会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第一原则,把忠于宪法法律作为第一使命,把履职为民作为第一要求,把廉洁自律作为第一操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据2015年1月21日《孝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