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增强“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谋划人大决定、监督、任免、代表、立法准备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常委会明确提出做到“五个自觉”,即自觉增强制度自信,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人大法定职责;自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二、坚持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2015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抢抓战略机遇期、大力实施“三大工程”、重视实体经济解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举措,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常委会组织视察了航天重工装备产业园、汉孝城际铁路站前广场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听取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重大项目建设、全市“十二五”项目建设和“十三五”项目储备情况工作汇报,认真提出审议建议,推动形成抓投资、上项目、搞建设、促发展的浓厚氛围。常委会还就加快中小企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畜牧业、水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促推相关产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水平。

加强预算决算审查。听取和审议2014年度财政决算报告、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提出强化收入征管、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保障重点民生支出等建议,促进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推动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推进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首次建立预算执行在线监督系统。首次建立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成立预算咨询专家库。首次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把职业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资源整合,推进产教融合,促进全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把“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加强市场体系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完善安全监测体系,确保餐桌上的安全。针对物业管理中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依法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物业管理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孝感行”“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孝感篇”活动。协助省人大成功召开创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云梦现场会。一年来,常委会还就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一江三河”水系连通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调研,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和意见。

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四城同创”的首个目标。常委会组织开展孝感城区园林绿化调研与视察,提出增加城市绿化总量、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意见建议,推动全民参与创建活动。持续开展“两湖”保护决议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推动建立湖泊保护机构,督促编制保护控制性规划和水利综合治理规划,两湖”生态修复项目纳入全国生态湖泊保护试点。多次组织专项督办检查,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区域联动、部门协调、县乡为主、村组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全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深入开展“孝感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绿满”行动,组织开展视察,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美丽孝感建设。

三、坚持依法治市,推动法治孝感建设

扎实做好立法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立法各项准备工作,设立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参加全国人大、省人大立法培训。制定《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2016年立法项目征集和立法计划编制工作,为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奠定基础。

加强对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督促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常委会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推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预算法、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等15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对市政府报送的11件规范性文件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3件决议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查。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市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行政监督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完善、效能进一步提升。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要求“两院”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共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3件次,依法推动解决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规范程序,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人大的重要职责。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提出在规划编制指导思想上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规划编制内容上要体现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战略路径,在规划编制措施上要强化指标、项目、机制三项保障。一年来,常委会先后作出了关于批准孝感市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将2014年第一批和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设立和调整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机构等5项决议决定,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一年来,常委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工作人员75人次,其中决定任免副市长3人,保证了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圆满实现和国家机关有序运转。及时制定了《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的实施细则》,并从今年1月起正式实施。

五、坚持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出台《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办法》,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

突出抓好代表小组活动。以组织开展代表“进农村、访村民,进社区、访居民,进选区、访选民”活动为载体,加强代表活动室建设和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健全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市长、副市长共领办重点建议35件,推动解决一批事关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实行各专委会对口督办、代工委跟踪督办、组织代表视察督办、与政府有关机构和新闻媒体联合督办、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力度,取得较好成效。目前,代表提出的122件批评、意见和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六、坚持与时俱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维护市委的领导和权威,自觉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加强作风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持轻车简从、深入基层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努力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把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高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各专(工)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加强工作联系和交流。主动加强与全国人大、省人大工作联系,争取上级人大指导支持。

2016年的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立法计划和监督工作中。开展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调研督办。依法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在市委领导下,做好本级人大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稳步推进立法工作。坚持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推进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配合、公众参与“五位一体”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和落实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等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作用,积极开展立法协调协商,探索建立立法顾问制度。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体现孝感特色,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6年,常委会拟安排审议孝感市城乡规划条例、孝感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开展城市绿化、物业管理立法调研。

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2016年,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支持市直“三区”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预算法》《湖北省旅游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全国卫生城市创建、互联网+农业、孝感城区物业管理等专题调研。组织开展市本级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视察。跟踪督办“两湖”保护决议落实。深入开展“孝感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孝感行”“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孝感篇”活动。按照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不断探索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

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积极探索重大事项选题机制,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根据市委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拟作出《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孝感》决定。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后法官、检察官的任免工作。实施宪法宣誓制度。

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开展“精准扶贫·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会议和活动的参与,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加强理论武装和业务学习。进一步密切与县(市)区人大联系交流。

(据2016年1月22日《孝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