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规划】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孝感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障和促进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孝感的决定》。编制了《孝感市绿地系统规划(2013—2030)》《孝感市城市绿线规划(2015—2030)》《孝感市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15—2030)》《孝感市城市蓝线规划(2015—2030)》《孝感市城市湿地保护规划(2015—2030)》5个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完成《孝感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孝感市中心城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编制对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技术评审及报批工作。持续推进澴东湖国家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加大澴东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的宣传和督办落实力度。完善澴东湖2015年度实施方案报批,开展澴东湖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2015年度绩效评价等工作。积极向国家、省争取环保专项项目资金,重点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孝感市澴东湖泊群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2016年度支持资金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配合国家、省加强对全市环保系统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工作,做好对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和项目储备工作。

 

【总量减排】  制定印发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按照省环保厅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2016年安排了102个减排项目,其中水污染物减排项目58个,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44个,并且明确政府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各自的责任分工,做到一企三责。确定减排工作责任机制,形成权责明晰、责任共担的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减排工作的开展及实际问题的解决。

加强减排项目日常调度。进一步强化全市污染减排的调度工作,坚持周汇报、月调度、季督办、半年通报的工作机制,做到随时掌握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在2016年10月17日,由于减排项目进度十分缓慢,严重影响当年减排任务完成的情况下,组织召开了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调度督办会,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思路,市县两级挖掘减排潜力找备选项目,确保在账面上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完成全市挥发性有机物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市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近200家企业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建立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制定了2015年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项目库。完成了全市陶瓷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调研报告,并督促安陆市制定了《陶瓷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向上争取到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58万元,并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

 

【环境影响评估】  2016年,市本级共受理并办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125件,“三同时”验收40件,办理排污许可证22件,按期办结率均为100%。

在环保审批方面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专家审查制度。建立了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方案审查专家库,全部由省内知名环保专家组成,负责对企业及环境工程公司报送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二是集体汇审制度。以环评结论和专家意见为依据,坚持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审批的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和民主。三是公众参与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媒体公示、环保网站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意见。四是项目定期汇报制度。在加强建设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全过程跟踪巡查的基础上,要求建设项目业主按环评文件的规定,按主体工程进展情况,同步报告相应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情况。

抓好项目“三同时”建设,搞好环境污染治理。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跟踪巡查,重点并注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督促建设单位搞好项目污染治理。对竣工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书表及审批意见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由环境监测站实施验收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条件的,及时组织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局相关部门、建设单位等成立验收组。

严格执行环保政策,规范环保审批行为。在执行环保审批级别以及评估过程中,严格遵守环评审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国家关于“十类不得通过环评审批的项目”和“两高一资”有关政策。积极参与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督促已报项目的整改和报批工作,严格按照省环保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统计报送。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境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简化手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工作时限、承办机关和联系方式,编制成《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方便企业和市民群众查询。

 

【环境监测】  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及重要地表水的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及监察监测联动工作,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认真做好污染纠纷监测等专项监测任务。持续做好全市常规监测项目:国控点位15个断面(小河、安陆桑树、隔卜桥、鲢鱼地泵站、大悟界牌、孝昌王店、河口大桥、大悟河口、田店泵站、应城公路桥、垌冢桥、新沟闸、环东湖入湖口、湖心、出湖口);省控点位5个断面(汉川新堰、宣化北岗、毓秀阁、汈汊湖湖心、汈汊湖老屋台)每月监测项目25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每月完成61项分析项目、每年完成一次109项分析项目;县市7个县级饮用水源地每季度61项监测项目。还有两个重金属断面(宣化北岗、余家坡)每月14项监测任务。整个常规监测工作做到了定点准确、操作规范、数据可靠、上报及时。从2016年4月起,在省监测站监督下开展跨地市断面考核水质监测工作,10月,按省环保厅统一要求开展上下游联合监测跨省和跨地市断面工作,克服了联络、协调、数据对比等客观困难,按时提交了相关汇总数据,保证了全省环境质量水质断面监控网络的正常运行。

狠抓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和在线设备数据有效性审核比对监测工作,全年完成污染源监测任务:国控废气9家、国控废水14家、重金属企业7家、污水处理厂8家。废水企业平均一家企业测定6个项目,污水处理厂平均测定10个项目,废气监测项目平均一家企业测定5个项目。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各点位监测时段覆盖完成100%,数据有效性结果上传率全省排名第一。

编制每月环境质量月报并及时上报,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报告反馈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水质、城市空气质量等环境质量信息。重点开展地表水和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时发布,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依法督促企业公开自行监测信息。

完成空气自动站新增点位变更的技术比对设备改选,站点建设等具体工作。保证全市空气自动站正常稳定运行,空气自动监测点位数据上传率、准确率全省名列前茅,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全省排名靠前。

跨市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应城田店站点、汉川民乐闸站点全面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对重点流域跨界断面考核起到了技术支撑作用。湖泊生态环境能力建设子项目,野猪湖、王母湖水质自动监测站顺利通过验收。地表水省控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石剅、汉北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顺利通过验收。完成设备更新改选17台(套)。

完成土壤监测专项监测工作,梳理并提交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监控点位、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监控点备选点等技术资料,为全面铺开土壤环境质量考核提供了技术支撑。

 

【污染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全年防治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制订了《孝感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坚持大气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根据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对孝感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按照市政府要求,认真制定了《孝感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要求,全面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加强对燃煤锅炉、扬尘污染、小火电超标排污、油气回收、工业企业违法排污等专项综合整治。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成立6个整改督查工作专班,对整改工作跟踪督办,先后多次次深入孝感中心城区和云梦、应城等县市区,明察暗访、现场督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孝感中心城区138台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淘汰工作;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围挡率、车辆冲洗设施率均达100%,施工道路硬化率、施工现场裸土覆盖率均达95%以上;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基本实现密闭运输;城区周边各种堆场、料场和14家商砼混凝土厂露天砂石堆场实现全覆盖;小火电超标排污得到有效整治;油气回收工作成效明显。2016年1月4日,孝感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程度,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在市政府召开孝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紧急会议后,市环保局迅速响应,连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措施,对全市重点排污工业企业,特别是燃煤锅炉加强现场监管。2016年9月30日,以局办公室文件制定并印发了《孝感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2016年,全市PM10年均浓度78微克/立方米、同比降幅29.1%,PM2.5年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同比降幅37.5%。两项指标降幅均居全省第一。

水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工作方案,规划水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3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府、澴河流域(孝感段)水污染防治规划(2015—2025年)》并正式实施,《规划》涉及6个县市区、提出了6大防治措施、具体实施78个治理项目。2016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孝感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时间化,时间责任化”的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项目。开展排污口调查,摸清水污染底数。2016年5月,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和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全市河流、湖库、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污染源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摸清孝感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情况,分类、分县市区建立了排污口调查清单。全市共有各类排污口521处,其中农业污水排污口339处,生活污水排污口122处,混合污水的排污口46处,工业废水排污口14处。制定单元达标方案,精准指导污染防治。针对孝感市5个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的断面(涢水隔蒲桥断面、涢水鲢鱼地泵站断面、澴水河口大桥断面、滠水大悟河口断面、汉北河新沟闸断面)现状,为精准指导不达标水体治理工作,2016年6月2日,市环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制定水体达标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辖区范围内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6月22日、27日,市环保局两次召开全市不达标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工作督办推进会,并多次与省环保厅对接编制方案有关工作,编制完成了《孝感市府澴河流域水质达标方案》《汉北河新沟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和《滠水大悟河口断面水质达标方案》,2016年8月18日以市环委会办公室文件印发。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实行最严格管理制度。取缔了孝感市城区三水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蔡甸区张家湾渡口,对安陆市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船舶运砂活动进行了专项整治,建成了孝感城区三水厂、大富水、解放山水库、金盆水库等水源地隔离设施。2016年7月14日,省环保厅厅长吕文艳实地检查孝感市汉江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全市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农村环境保护】  大力实施生态创建细胞工程。推动生态市、县、乡、村四级创建,申报生态乡镇13个,生态村118个。2016年,省环委会办公室授予孝感市孝南区朋兴乡、云梦县义堂镇、安陆市棠棣镇、孝昌县周巷镇等4个乡镇“省级生态乡镇”、49个村(社区)“省级生态村”称号。编制完成《孝感生态示范市建设规划》(初稿)文本,进行专家咨询会,指导5个县市区编制完成《生态示范创建规划》(初稿)。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动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试点工作。以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实施整治项目331个。对全市6253家规模养殖场进行了调查摸底,初步划定了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争取2016年孝感市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做好孝感市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连片整治,引入专业化、市场化运管机制,保障长效治理效应。

【安全监管】  强化辐射环境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为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安排部署了2016年度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对孝感市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责任分工。2016年,孝感市辐射环境管理站对孝感市14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其中重点对16家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单位及18家Ⅳ、Ⅴ类放射源单位进行了安全例行检查。严格辐射环境行政审批。按照“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优化服务、严明纪律”工作原则,严格履行网上审批程序。2016年共办理辐射类建设项目登记表“环评”9件,“验收”5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9件;110千伏、220千伏输变电建设项目报告表“环评”6件,“验收”7件。对国网孝感供电公司110-220千伏电网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72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并分类抓好整改落实。狠抓辐射环境安全。2016年7月份组织专班人员编制并印发了《孝感市环境保护局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预案有效提高了孝感市辐射事故应急应对能力,为孝感市的辐射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高度重视辐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抓好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负责人、具体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三个层次的培训,2016年孝感市共有40多人参加2016年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此外,为加强孝感市环保部门辐射系统人员辐射环境应急信访、辐射监测能力,孝感市辐射系统人员2016年分别参加了省环保厅在恩施、荆门举办的两期辐射培训班,共培训人数20余人。

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重点环境安全隐患有效防控。完成2016年度湖北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及相关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全市82家工业企业、121家医疗机构已经完成了年报申报,并通过审核。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完成了对湖北华楷汽车零件公司、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建浩科技有限公司3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基本达标和不达标企业的督办整改工作,形成《关于2015年度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全市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孝感市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市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的通知》《关于举办2016年孝感市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培训的通知》等文件,并于2016年8月4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生产化学品调查培训会议,2016年10月13日完成调查数据的审核上报。

 

【环境执法】  严格环境监管执法,环境风险有效管控。为有效解决孝感市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各类行政处罚案件稳居全省第一方阵。2016年,全市查办环境案件418件,其中实施环境行政处罚283件,罚款2828.27万元(处罚金额居全省第三位)。善用新《环境保护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创新监管执法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落实《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办理案件135件,其中按日计罚10件、罚款666.25万元(处罚金额居全省第一位),查封扣押76件,限产停产32件,移送拘留14件,分别居全省第一、二、三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3件。大力开展专项环境执法行动,同步开展环境执法“零点行动”,全市环保系统统一行动,出动以环境监察、监测人员为主的21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出动执法车辆25台,行动人员116人,对154家企业实施突击检查,对其中64家企业排污口进行采样送检,对检查和监测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有力打击了午夜偷排行为。联合开展跨流域环境执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府澴河流域和汉江流域(孝感段)重点涉水企业、畜禽养殖业等进行环境执法检查,有效遏制了跨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事项和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市政府组织4个督办组,以环保系统干部作为技术支撑,按照“关停一批、整改一批、完善一批”的要求,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从严查处、严肃问责,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孝感市112件信访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按要求办结。省政府交办的95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部完成清理整顿。2016年,全市依法依规未予环评审批项目11个,未予“三同时”验收通过项目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