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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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271件,审执结16980件,其中,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1509件,审结10980件,结案率为95.4%;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762件,执结6000件,执结率为88.7%。在上述案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411件,审执结1333件,结案率为94.5%。


【依法惩恶扬善】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犯罪的职能作用,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83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926名人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59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730人,免予刑事处分35人,宣告无罪2人。市中院公开审理了原黄冈市副市长杨道洲受贿案、桂进明绑架案及吴正祥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等一批群众关注的大案要案;因案制宜,开展“圆桌审判”,依法判处未成年人犯罪157人,寓教于审,积极开展青少年帮教活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81名认罪服法、改造表现好的罪犯予以减刑;认真吸取“佘祥林”案的教训,深入开展了刑事案件“三清理”工作,注重刑事司法人权保障,杜绝超期羁押现象,切实保障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全力定纷止争】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109件,诉讼标的额10.4亿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2329件,对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制裁,有效地保护了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中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审结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纠纷案件796件,对公民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经营、借款、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5119件,新收并审结了知识产权案件36件,维护了公平竞争、诚信发展的市场秩序。注重依法运用调解手段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把依法调解、“案结事了”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审理全过程,全市法院共有5416件民商事案件通过调解结案,调解及撤诉率为59.5%。同时,受理企业破产案件78件,涉及清算资产6.37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依法审查上报立案28件,通过审查把关,基本实现了国有资产无流失、社会无震荡、职工有安置的预期目标,促进缺乏活力的企业走出困境。


【加强行政审判】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69件,被诉行政主体涉及城建、劳动社会保障、工商、土地资源、交通等28个行政执法部门。处理非诉执行案件1349件,通过对城镇规划、环境污染、治安、劳动保障、房屋拆迁等与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案件的审理和对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促进政务环境优化,较好地实现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统一。同时,受理并审结了国家赔偿案件1件。


【强化执行工作】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申请执行案件6000件,执结标的额2.74亿元。在已执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促使当事人和解执行的1958件,占执行案件的32.6%。通过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采取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发放债权凭证、以经营权和收益权抵债、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执行听证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增强了执行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果。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利】2005年,全市法院对1716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了简易程序审理。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共对284名当事人实行缓、减、免收诉讼费72万余元。市中院和孝南区法院为市直一破产多年的企业中因工伤致残的一名诉讼当事人主动联系医院,并动员干警捐款5万元作为手术之用。市中院自去年3月下旬起实行了涉讼信访由每周三接待为天天接待制度,至年底共接访295件,已处理息访117件,转办回复145件,正在审查的33件。基本实现了“无进京上访、涉讼信访总量下降、越级上访下降、上访老户数下降”的信访工作目标。


【狠抓机关管理】建立了“目标、责任、考核”三位一体责任追究制,通过半年和年终的到岗到人考核,初步显现出了人人有压力,工作有动力,激励出活力的局面;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车辆、请假、调研、信息、宣传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坚持量力而行地抓了院容院貌的改善,设立了门禁系统,新建了多媒体会议室、法官培训中心和法警训练基地,同时抓住机遇积极争取人民法庭建设的国债项目,全市法院共有25个人民法庭建设项目被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与此同时,通过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了法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重点加强了法官司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强了司法廉洁建设。



市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

院  长 褚星来(—2005.1)

        占云发(2005.1—)

副院长 魏俊生  胡耀明

        张伟民  陈大江

        李先平

(叶蕾王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