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开展减租减息运动,救国会组织蓬勃发展

一、贯彻边区数联干部会议精神,开展以农民运动为中心的群众运动

1941年春以后,边区党委将地方工作由原来以扩军为中心,逐步转变为以组织群众发展生产为中心。为了进一步地把救国会运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同年7月,边区党委和各界救国联合总会召开了救联干部会议,会议对边区两年来的群众运动作了基本总结,提出了动员全边区人民进行全面反对敌伪,进一步鼓励人民竟选参政和继续开展供粮等三大斗争。会议以毛泽东的名著《新民主主义论》为根本指导思想,提出了“开展农民运动是开展全边区群众运动的中心”。会议要求进一步巩固发展农民救国会,召开各县农民代表大会。并确定农救会的三大经常工作是:提高农村生产;实行优抗;领导农民的日常斗争和教育。还规定县农民代表大会的五项任务是:讨论和制定全县农民运动的纲领;总结各地农民运动的经验,统一发动全县的农民斗争(包括减租减息);布置普遍发展农救会和开展敌占区农民运动问题;建立县农救会领导机关和培养全县的农民领袖。会议还确定健全工救会,发展青救会,整顿商救会,帮助妇救会,加强救联机构。并对各界救国会分别提出了任务,要求以农救会为中心,搞好各救国会的工作。

鄂中地委对救国会运动十分重视,为了贯彻边区救联干部会议精神,采取办实验区或模范区(乡)的办法进行试点,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铺开。地委书记文敏生和组织部长王良带一批地县干部,深入安应槎山中心乡结合整党工作搞试点。应城县委也建立了实验区,其他各县都建立了实验乡。

农救会的作法,对其他各救国会的工作推动很大。应城、孝感等地的妇救会,建立了妇女试验区。发动妇女纺纱织布。做鞋织袜,开荒植树,养猪养鸡,积极参加生产建设事业;还发动妇女参政,竞选乡长和保长。应城县的车歧乡通过发动妇女参政,出现了女保长、女乡长。京安县从1941到1942年8月,有70多名妇救会员被选到各级政府里担任了领导干部。

救国会组织,在完成边区提出的三大任务中起了主力军的作用。协助地方抗日武装,给日伪顽以沉重打击。各救国会组织,为了保卫人民群众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积极参加抗日斗争。1941年7月,驻应城的日伪军100余人,窜犯到应城两河口一带,抢劫财物和粮食,应城县县支队和四区中队得悉,急速赶至伍家山迎击,战斗打响后,周围的乡、保农救会组织前来助战,有的帮助抬伤员,有的送来慰劳品,给战士鼓舞很大。打死日伪军10余人,并夺回了被抢劫的物资。1942年5月21日在京山鸡公塔战斗中,梅花村救国会组织配合武工队,生俘日军2名,毙8名,缴机枪1挺,步枪7支。另外还处死了死心踏地地为日伪卖命的钱场维持会长桂矮子,逮捕了瓦庙维持会长,从而震慑了沿线的敌伪政权。不仅如此,鄂中的各级救国会组织,还帮助政府推行抗日法令,与政权中的贪污腐化和官僚主义作风进行了斗争。应山县有个乡政府的财务股长,贪污了公款,这个乡的农救会发现后,向县民主政府写信,揭发其贪污行为,使这个股长受到了撤职处分。还有个乡领导,私自允许大米出口,违反了民主政府的出口法令。这个乡救联会员对乡领导违法行为提出批评,使这个乡领导改正了错误,制止了大米出口。云梦县伍洛乡有个乡干部乱搞男女关系,这个乡青救和妇救会员联合起来,对这个乡干部进行批评,使他改邪归正。另外有的救联,还帮助政府调解民事纠纷。这样,各救国会组织成为各级政府的支柱。

另外,各界救国会组织还与敌人的派粮派款作斗争,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鄂中经过1941年、1942年的严重自然灾害后,人民群众的食粮问题发生了极大的困难。这时期,日伪军还经常向老百姓派粮派款,强行征购,致使群众饥寒交迫,困苦难忍。针对此情况,各界救联组织,主动配合民主政府的税收干部,与敌人进行斗争,抵制敌人的派粮派款。1941年春,云梦道桥乡救联会组织500多会员,到伪维持会与伪会长进行说理斗争,迫使伪维持会取消了每户5斗食粮的摊派。这时期,其它各县的救国会组织都同敌伪的派粮派款进行了斗争,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各界救国会组织,在斗争中互相支持,互相促进,工作有很大的进步,组织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据1941年10月的不完全统计:鄂中的7个县,新建立73个保的农救会,会员达7200人;应城矿区和随县两地的工救会,拥有新老会员6500余人;信南、应山、孝感、京安、应城等5县的妇救会,会员扩大到8500余人,青救会和商救会,也都有新的发展。

二、减租减息运动的开展

减租减息是鄂中群众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既是严肃的政治斗争,也是严重的经济斗争。在未实行减租减息以前,鄂中人民饱受剥削阶级的残醋剥削和压迫。地主每年的收租额占佃户的总收成的40%到50%,应山、随南两县的租额,有的高达70%以上。除地租剥削外,地主还向农民进行名目繁多的高利贷剥削和额外推派。农民终年劳动,不得温饱。饥寒交迫,苦不堪言。

为了发动全民族抗战,贯彻中央的土地政策,把贫苦农民从痛苦的生活中解救出来,1942年,在《鄂豫边区施政纲领》中,明确规定了减租减息原则:“举办土地登记,实行减租减息”、“取缔私人征收湖稞河稞”,“地租不得超过主要收成之实收量的375%,保证地主一律按二五减租(按抗战前实际租额照减)原则收租,佃农按此原则交租,地主不得预收地租,废除押金等额外剥削。利息由双方规定,但旧债不得超过年息2分,法律不保护高利货,保证债主放债收息,债务人按此原则还本付息,旧债付息超过原本1倍者停利还本,超过2倍者本利停付,凡农民因借货而典当押出之田地,期满后有随时赎回之权力”。这些重要的规定,受到贫苦农民的普遍欢迎。

鄂中地委和专署,认真贯彻边区行署的减租减息原则和《1942年度减租办法》,首先在汉孝陂和应城湖区,取缔了私人征收湖稞河稞,免收湖赋河赋。各县在地委和专署的统一部署下,先后召开了参议会,动员开明士绅和地主,积极执行政府的减租减息政策各级政府和参议会的民主人士,带头执行二五减租,京安县县长陈琳川、议员谢楚藩领先报名减租。京北县行委会副主席、共产党员黄定陆(原开明士绅,后来入党),以身示范,将自己10多亩良田让给佃农耕种,不收一颗租,并将自己积蓄的大部分粮钱捐给抗日政府,在他们的带动下,其它地主士绅都表示拥护减租减息。安应县召开士绅联席会议时,一些士绅说:“新四军的政策,如能真正实行,神鬼钦服,何况我们是人!”京安县崇新乡地主闭章甫(议员)有田约30石,佃户4、5家,他拥护政府的政策,坚決实行二五减租有的县的减租减息运动,先搞试点,然后全面铺开。1942年秋,京钟南县委组织了4人的工作组,由李军负责,在南乡进行减租减息的试点。试点取得经验后,然后在全县全面展开。在减租运动中农民得到了经济实惠,抗日积极性大为提高。据1942年统计:整个鄂中减了11000多户业主的租,减去租谷12000余石,受惠户达19621户。在减租减息的同时,各民主政府注意动员佃户按规定交租交息。这样,多数地主在共产党政策的感召下,都积极实行减租减息。

减租减息运动的开展,斗争也是激烈的。个别佃户胆小怕事将减掉的租息又偷偷给地主送去,各级政府在斗争中,有些地主阳奉阴违。表面赞成,暗地抵制。对个别佃户的顾虑和落后思想,进行批评教育,提高阶级觉悟。对田主债主的错误行为除要他们公开检讨外,还要将应减的租息公开退还;对顽固不化,消极抵制的就开展斗争。安应县的寿山地区有个参议员叫刘瑞南的,他自认为是参议员,不愿执行减租减息政策。当保长汪伯坤要他减租减息时,刘瑞南说:“减租减息只是个名,并不一定要实现它”。汪伯坤拿出减租减息的报纸摊在桌上,态度坚决地说:“你身为参议员,亲自参加了政府的减租减息会,怎么这样阳奉阴违呢?减租减息一定要实行”。刘瑞南被迫减了租。就这样,鄂中减租减息的群众运动稳健深入地开展下去。减租减息的普遍实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封建剥削,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使群众的抗战积极性和生产热忱更加高涨。各地还结合减租斗争,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救会、妇救会等群众团体改造了乡保政权,发展了党组织,基于自卫队的建设有所加强,根据地的经济建设不断地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