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加强经济建设,克服财政困难

一、兴修水利,开展农业生产运动

1941年,边区发生了60年未遇的特大旱灾,受灾人口达200万。尤其鄂中的安应、京北、应山、安北、孝北等地,一连80多天无雨,田地龟裂,禾苗枯死,几乎颗粒无收,致使全家、全村乞讨,出现了十室九空的萧疏景象。安陆刘兴店附近的刘家大湾有45户人家,泥门逃荒者达43户。这时,日伪军趁遭灾之机,加紧掠夺农副产品,大量向根据地抛掷法币,造成粮食和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飞张。食盐的价格上涨到战前的200倍。国民党顽军也大肆抢掠物资,配合日例包围封锁根据地,愈发加重了根据地的困难。致使边区部队和地方武装的供应也发生了恐慌,他们只得采挖野菜、葛根、黄金叶等充饥,克服当时的困难。

连年的自然灾害,日伪顽的进攻和经济封锁,使根据地的财政经济发生了严重的困难。为此,边区党委于19421月作出了《关于经济建设的決定》。“决定”要求“各级领导机关,把这一工作当做中心工作”,一定要把“经济建设工作动员到广大群众中去,号召群众积极参加经济建设事业,提高群众生产热忱,组织群众到生产战线上去,克服群众生产情绪低落现象”。“决定”的要点为:

()发展农业生产是经济建设的中心,真正造成一个兴修水利的群众运动。同时开垦荒地,广积农肥,提倡精耕细作,帮助农民解决种子问题;

()发展手正业生产,自制日常生活用品,摆脱对于洋货之依赖;

()成立贸易机构,实行贸易统制。组织土产品出口,以物换物,保障供给;

()爱护人力、物力,反对浪费现象,培养元气。

鄂中地委在此前后,开展了以兴修水利为中心的生产自救运动。号召根据地的军民兴修水利,开垦荒地,发展生产,以战胜自然灾害和日伪顽军的经济封锁,建设根据地。19418月,安()北工委在艾家楼子召开区乡干部和积极分子会议,研究解决群众的生活和兴修水利发展生产的问题。会议分析认为安北地区的贫苦农民虽然大量外流行乞,但地主富户的储粮可供当地全部人口的一年之需。据此情况,会议決定,把度灾与兴修水利结合起来。明确提出“有田者出米,无田者出力,以工代赈,共度灾荒”的口号。并具体规定:修水利以村为主,谁修谁受益。粮食自筹,当日兑现。出工的报酬按劳力的强弱分成三等,挑百斤以上者每人每天三升米挑百斤以下者两升,未成年的孩子一升,遇有特殊情况,经群众评议酌情增减。这样,田少者出力换回粮食可度荒,田多者出粮修起水利能受益。会议的精神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多数开明士绅的热烈拥护,逃荒在外的群众纷纷返回家园。安北抗敌委员会委员唐质民先生说:“值此国难当头,灾难深重之时,敢于带领民众兴修水利者,非共产党岂有他哉?此乃百年大计,我唐某表示衷心拥护,并力给予支持。”经过一个冬天的奋战,安北人民在发源于吉阳山的一条河流上,筑起了三座拦水坝,蓄水量可浇灌6000多亩土地。其他各县均响应地委的号召,大搞水利建设。

随南的水利建设,规模比较大,投工也比较多,仅就11个乡的统计就有上万名妇女参加劳动,为兴修水利作贡献。这个县自19418月到1942年春,在石板河和清水河20公里长的地段上共修起拦水坝70多处。其中,在清水河上所修的水坝蓄水量达10万立方米,提高了抗灾能力。这一年鄂中各县兴修水利成绩较为显著。据不完全统计,京安一县组织5000余人,修堤50多华里。云梦一个乡修水利用工10700个,受益面积达1100亩。孝感的4个乡修水利用工10100个,应城所修水利可灌田4000亩。

19428月,中共安北工委发展为安()()县委(书记王良,不久由赵家驹继任)。县委因势利导,把水利建设推向新的高潮,决定在全县修建一千口塘,一百座坝并抽调干部组成“安应县兴修水利指挥部”,县委副书记汪立波为指挥长。经过宣传发动后,全县军民齐上阵,同时破土动工的水利工程达300多处。劳动工具缺乏,他们在部队的掩护下扒铁轨,自行打制;或通过做工作,将路工的大批钢钎、铁锤、十字镐运回,解决了修水利的工具。   

地方武装和民兵实行劳武结合,一手拿枪一手拿镐,在参加兴修水利的同时,多次打退敌伪和顽匪的袭扰。为保卫水利工地被称为“豹子连长”的冯德峰英勇地献出了生命:一天中午,敌人忽然出动,“扫荡”李家咀水利工地,地方武装掩护群众转移后,立即投入战斗。激战两个多小时后,军分区主力部队赶到,对敌进行迁回包围。敌人大乱,欲炸坝逃走,安应县指挥部警卫连连长冯德峰高呼道:“水坝是我们军民用血汗筑起来的,决不能让敌人破坏。同志们,跟我冲啊!”随之率部杀向敌人,不幸中弹牺性。

安应的千塘百坝运动,得到了边区、五师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关怀,李先念曾亲临水利工地视察并参加劳动,满口称赞地说:“修塘筑坝这办法好,既修了水利,又度了荒年,是合乎人民要求的,今后要推广。”并指示:“要注意质量。塘要挖深,坝要筑高、培厚、夯紧才会多装水,不漏水,寿命长。”后来,边区党委从边区银行拨出300万元边币给安应县,作为水利经费。

安应人民经过两个春冬的奋斗,共修坝106座,挖塘1063口,胜利地完成了“千塘百坝”计划。1944年春召开庆功大会时县委书记胡山代表党政军群组织致词祝贺,县长黄曙晴即兴赋诗:“晴和跨马越山巅,坝上霓裳舞正姸,馥馥他时参五桂,源源此际话双泉峰高万寿层层秀,烛并千秋日日燃。有志乘槎看面目,暂将乐兴寄前川。”掌声雷动,会场一片欢腾。

安应的千塘百坝运动,有力地推动促进了根据地的水利建设。安应、应山等八个县的统计,到1944年春共挖塘7747口,修圩1106座,建间207座,疏通和开挖沟渠210条,总计用工136.33万个(石工未计),受益面积达140万亩。这几个县从1942年起,连续几年获得大丰收。仅安应、云梦两县统计,增产粮食10万石。农业丰收,人民的生活得到明显改善。据安应县槎山乡第七保调査,在42户贫农中有27户上升为中农,58户中农中有9户上升为富农,原有的31户富农仅有3户降为富裕中农。安应的千塘百坝运动的消息传到党中央所在地延安,《解放日报》和延安广播电台均做了报导、广播。

以兴修水利为中心的生产运动的开展及其所取得的成就,对于根据地的全面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在兴修水利的同时,为了解决贫苦农民的口粮和种子,根据地各级组织又领导群众开展起向富户借粮的斗争。他们对较为开明的地主、富户讲清道理,提倡互助借出了粮食。在借粮斗争中,孝感县委采取抽调县直和区乡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基层,帮助开展借粮工作,发动贫苦农民向富户借粮;向富户宣传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动员鼓励富户自愿地把粮借出来,全县先后借出种子和口粮3000多石。其他县的借粮斗争也很有成效。应城县的富户借出谷种500石。

为了搞好生产自救,度过难关。19417月,边区党委书记陈少敏在随南的洛阳店小学召开了“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克服困难争取抗战胜利”的大会。参加大会的有鄂中各级党政军领导人和几十个开明士绅。会议要求各界人士识大体顾大局,同舟共济,度过难关。会议期间,各界救联组织设立了“自愿捐粮借粮登记册”。会上有20多个储粮户登记,借粮330余石。随南县副县长(大地主、民主人士)孙志盖先生,带头献捐12担。大会后,各县民主政府都召开大会,掀起了借粮的高潮。各级救联组织,按照民主政府的要求,具体办理借粮手续。这时,据鄂中不完全的统计:5个县,共借粮4900余石,救济了上万户贫苦抗属和农民。

当然,借粮斗争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应山县农救会在借粮斗争中,对不愿借粮的顽固地主强行开仓借粮。寿山董家湾农救会向地主熊春华强行借粮80石。

二、发展工业生产

鄂中地委和专署,在大力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为打破经济封锁,实行自给自足,推行奖励手工业和民营企业的政策,着力发展工业生产。

各县于1942年前后办起一批手工业作坊和工厂。如被服厂印刷厂、造纸厂、电池厂、化工厂榨油厂、纺织厂等。这些工厂大都是白手起家,手工操作,土法生产。也有些较为先进的设备,如印刷厂就配备有转盘铅印机,生产水平较高。

工厂的设备多为自己制造,少数是在战斗中缴获或通过其他途径在敌占区购买的。为了防止敌伪“扫荡”和突然袭击,工厂多设在深山老林的山洞里和古庙中;或不设固定厂房,而是分散在几个湾子里的群众家生产。敌情严重时便分散隐蔽,有时凭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统战关系,把有的工厂转移到靠近敌伪据点的湾子里继续生产,使敌人“看也看不见,打也打不着。”

鄂中根据地的党和政府,领导工业生产采取不同于领导农业生产的方法。对工厂实行民主管理,在工人中广泛开展政治教育和思想工作,把发展生产与改善工人生活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保险、保健制度,对病残和死亡的工人给予抚恤。从而调动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生产技术和生产效率不断提高。所生产的一些工业品,不但满足本地需要,而且还运销外地。

发展工业与救济难民相结合。194210月,随南难民委员会在鄂中专署难民处的帮助下,先后在寿山办起鄂中被服厂、安应随修理厂、三八卷烟厂、军用鞋、军人服务社、消费合作社等。烟厂生产的“三八牌”“5·5牌”、“慰劳牌”香烟畅销全边区。军用鞋厂不仅生产布鞋,还把布条加工成布草鞋供应部队。鄂中被服厂日夜开工生产,把批批军服源源不断地送到部队。

工厂的开办和技术的推广,促进了家庭纺织和民营企业的发展。1941年,五师创造了“七七纺纱机”,提高工效6倍以上,许多家庭妇女争相要求采用新技术纺纱。应城派出一批女工到五师学习,把纺纱新技术学到手后办起了织布厂。

三、实行贸易统制,发展合作社事业

在发展生产的同时,鄂中各级民主政府,根据行署的要求,实行贸易统制。边区成立贸易统制总局后,鄂中成立贸易统制分总局,各县设分局。针对日军和国民党顽固派的全面经济封锁,实行反封锁,禁止粮棉等战略物资流入敌占区,同时禁止仇货入境19423月,《鄂豫边区施政纲领》发布后,原则上禁止粮食、猪鬃、五倍子、白桐油、牛皮等物资流入敌占区;但可采用以货易货的办法,换回敌占区的食盐,药品及其他重要物资。并且运用税收政策予以调节,重要物资的出口和非重要物资的进口抽重税,而对根据地急需的重要物资则减税或免税。同时在群众中进行宣传教育不把粮食和棉花卖给敌人。严禁奸商资敌,对敌占区和国统区的商人则多方开展工作,通过他们购运根据地所需的重要物资。

在反对经济封锁,实行贸易统治中,围绕着食盐所展开的斗争尤为激烈。日军为控制应城矿区食盐的外运与生产,先后截杀了数百名贩盐的商人和运盐的农民。在马墙角和咀台的230丈深的废矿井中填满被害者的尸体。1941年以前,矿区有盐厂108座,1942年日军烧掉100座,仅留8座盐厂维持生产。并派兵把守严格监视,规定所产的盐必须全部交给伪制盐部,实行配给供应。对此,根据地的党和政府采取相应措施,与敌人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

1942年,矿区工人向资方提出增加工资的要求,抗日民主政府既支持工人们的要求,又对矿主和资本家开展工作,致使劳资双方达成协议:即一方面适当提高工资改善工人生活;一方面提高生产效益,使资本家能获得一定利润,劳资双方均为满意。工人们的劳动热情和斗志愈加高涨。为反对食盐封锁,根据敌人白天监视严格,夜晩松懈的情况,他们采取白天用小火烧淡盐水,夜间加大火烧浓盐水的方法制盐,夜班往往要比白班提高三分之一的产量。“偷盐”不减产,多产的盐积聚到一定数量时,便由工会所挑选的130多名健壮工人组成的运盐队挑运,政府派手枪队护送,冲越敌碉堡和封锁线,把盐运到京山石板河,然后再分运各地。

安应的王家店,是向鄂东运盐的必经之路,伪维持会长王端阶伙同敌伪军截运、残杀运盐的群众。安陆游击队将其捕获处死,驻王家店的伪军再也不敢拦截运盐队了。

19436月,鄂中地委抽调干部建立起应城矿区整理委员会,由鄂中军分区副司令员蔡松荣(斯烈)兼任主任,爱国人士、矿商陈愚安为副主任。整理委员会建立后,积极领导反对禁运食盐的斗争。他们团结爱国土绅和中小矿主,发动广大农民禁运熬盐的燃料。京北、汉川县委和天汉税务分总局密切配合,致使矿区两个月无法开工熬盐。日伪制盐部不得不答应矿区整理委员会提出的条件:即以6斤盐换一担柴。矿整会则按照税收、柴户、柴行三方利益兼顾的原则实行分成:每换6斤盐(161斤制折算),柴户得375钱,税收235钱,运费5两,管理费5两,柴行25两。接此比例和熬盐所用的燃料计算,一年可向鄂中根据地和边区提供240万斤食盐。

19437月,边区召开财粮会议,提出“在物质上“保证军事第一,胜利第一'的实现与完成”是财经工作的总任务。在此前后行署物资统制局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法令,宣布自1943年起分期分区实施物资统制,计有:粮食类谷米、大麦、小麦、高梁、芝麻、黄豆、菜籽;油类一各种清油、皮油、梓桐油、生漆;棉花、板炭、烟叶、牛皮、杂皮、捆麻、蓖麻子、五倍子、草籽、土布、土纱、茯苓等。其中的大麦、小麦、菜籽棉花在边区范围内实行统制。鄂中专署根据行署的规定,自61日起实行。

统制物资出口。物资出口必须向“总局及其委托机关领取出口特许证,并交纳关税,否则一经査获即行没收”。根据《鄂豫边区物资统制局关税税率》及《关税征收办法》规定,入口税率分为2%、5%、10%、15%、20%等五级。化妆品、罐头、参茸等物收税15-20;草帽、斗笠、毛中、袜子等40多种日常生活用品只征税2-5;食盐、耕牛、机器、五金、文具等30多种物资入口完全免税。货物出口,运销国统区的物资只收2%、5%、10%的出口税;而到敌占区的统制物资则收15%一-20%的出口税。耕牛、五金、金银、铜币、布品、猪鬃、云母等禁止出口。并规定,凡抗属、农民贩运日用品及消费品,其资本在500元法币以下者免税凡违禁品,或勾结敌伪偷运物品,或不按规定贩运统制物品者,一律没收。出入口税由物资统制分局和各级关税部门征收,其他团体和个人一律不许设卡征税。

为了有效的实行统制物资,还成立缉私队和党政军民联合封锁委员会。规定关税组私队和群众团体、自卫队、基干民兵、乡保工作人员,部队和个人均有权缉私。缉私地点多为敌据点附近的公路、铁路等交通沿线,以及关卡外围的空隙地带。私所得交当地关卡处理,从中提取20%做为奖励金。对于违纪者给以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直至处以极刑。对于因公牺牲和被捕后英勇就义的人员及其家属给予表彰、抚恤。

上述政策法令的贯彻实施,有效地打破了敌例及国民党顽军的经济封锁,而且也保护了中小商人和正当经营者的利益。吸引着武汉、河南等敌占区和国统区的不少商人来根据地做生意。

对外实行贸易统制,对内增强物资交流,发展合作社事业。鄂中的消费合作社开办得较早,1941年仅应城第三区的陈李乡、陈河乡、景太乡等四个乡的合作社便已拥有600多名社员,股金达1.5万元。

19434月,边区颁布了《合作社组织章程》,其中规定:合作社以改善军民生活,帮助战时物资统制为宗旨。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和边区的实际情况,灵活而恰当地处理社员资格及股金等问题。以自愿组织为原则,可以由群众集股兴办,军政民合股兴办,各阶层抗日人土均可参加。可以现金入股,也可以劳力及物资入股,即“富人出钱,穷人出力”。对于赢利的分配,公积金和优抗公益金的提留比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此章程的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根据地内合作社的发展,并从单一的供给性消费合作社发展为供给、运输、生产(信用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社,或兼任多种业务的综合性合作社。既购买运进必需品满足消费,也收购本地的农副产品和工业产品运销外地,或根据斗争的需要,在政府的领导下组织禁运物资出口,换回根据地内所需要的短缺物品,乃至军用物资。

注释:①合作社赢利的分配比例为:社员分红50%-55%,公积金20%,优抗公益金20%(公积金、公益金的提留数额必要时可以稍低)

19439月,经陈愚安提议,上级批准由应城矿区整理委员会建立的五丰合作社综合经营多种业务。同年应城的稻谷获大丰收,生产芦苇的湖区农民需要粮食,五丰合作社便有计划地收购和销售黄谷,解決“供”和“求”的矛盾。当时,五丰合作社的资金不足又由矿整会印制了55万元的“兑换券”。用来支付买粮款。9月至12月,五丰合作社相继收购和销售30万斤黄谷,较好地解决了应城农民卖粮的困难和湖区农民买口粮的难处。他们用类似的办法,从武汉换回肥皂、火柴、内衣、文具纸张等200多种货物,其中包括2000双手套,1000双晴雨鞋,1000手电简、1000箱电池、50台油印机、300简油墨、50块誉写钢板及10架望远镜和部分手枪子弹。五丰合作社的开办及其业务经营,标志着根据地合作社事业己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在活跃经济支援抗战和打破经济封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注释:②况换券以边区银行的币值为单位,分为50元、100元、200元三种,与银元的比值为101,即10元的兑换券可兑换1块银元。

合作社在沟通物资交流的同时,还提取一定数量的赢利优待抗属和用于社会救济。应城县农救会开办的合作社,每月提取23千元优待抗属,平时抗属到合作社买东西也可受到优待。

四、加强税收工作,増加财政收人

19414月,边区行政公署成立后,便在云梦、应城、随南、孝感、安应、京山等六个直辖县内设立税务机构。同年7月鄂中地委成立时,设税务分总局,由张先浩、魏福汶专管财经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税务工作的领导。

税收的种类分为4种,除上述的关税外,还有坐商税、行商税和地方税。

坐商税税率按营业额的3%,再根据资产等级和所得多少累进征收。一个月能赚100元的商人每月纳税15%,100200元的纳20;200300元的纳25;最多不得超过25%。  

征收坐商税,在根据地的基本区和游击区内,主要通过各地的商会进行,规定每月的征收数目,由商会分派到各商户负担。到敌占区征税,则由便衣队配合税收人员进行,采用突击的办法征收有时也找当地的商会会长,或通过地下党员以及当地的头面人物伪乡保组织等,由其将税款收起后送交抗日政府的税收机关。

行商税的征收项目大都是土布、线、纸、烟、猪娃、牛皮等。最高税率为10%,最低为5%。输入商品征收税较轻,输出的商品则加重。对到敌占区的商品只征收国民党政府的关金币和日伪的储币以积累外汇,便于到敌占区购买物资。

征收行商税是根据地的重要财税来源。税卡多设在交通要道,主要有三条:()汉口日商乘船到应城、天门等地所走的富水河;()国统区的商人自襄樊至孝感的肖家港乘火车所走的公路及大道;()安徽的商人自界首偷越平汉铁路到孝感,转至汉川、汉阳的线路。

地方税包括屠宰、烟酒、契税及营业税等,范围广泛,工作量大,收入较低。如酿酒,一对大缸每作煮麦量为一石至一石五斗者,征4斤酒,一对小缸每作煮麦不足一石者征3斤酒。屠宰税,宰一头猪收一斤半肉的税款。地方税的收入主要以营业税为主。19438月以前,安应每月只收10万元左右由于生产和贸易的发展,8月以后的月收入增加到30万元。地方税款不上缴,主要用于各县发展生产。

实行贸易统制,征收关税和行商税,必要时,辅之以军事打击和政治斗争。1943年,应城地方武装在临江口伏击日伪的货船,给日军以沉重打击。经有关人士出面调解,该公司按照抗日政府的税收章程缴纳了10%的行商税才予以放行。此后,汉口的日商到天门采购棉花,除缴纳关税外,还为新四军代购了一批批西药、五金和军用物资。

应城和汉孝陂一直是根据地和边区的财经基地。1939年前,“应抗”和新四军豫鄂独立游击支队的经费几乎全部由应城矿区供给,最多时每月达10万银元以上。应城矿区整理委员会建立后,仅管理芦苇松柴(熬盐燃料)一项,税款的年收入便达6万银元。

汉孝陂地区人口稠密,物产丰富,且与武汉毗连,商业发达。县税务局下设有3个税务所,每个税务所下设有45个税卡,其中第三税务所的税卡一直设到武汉近邻的舵落口和姑嫂树。当时,敌伪“扫荡”频繁,税务人员冒着生命危险开展工作,有时还到敌人驻有重兵的孝感城关和武汉收税,其危险性不言而喻。伪孝感县长朱坤宇在乡下置有田产,在城关开有商号,他仰凭着日军的庇护拒不向抗日政府纳税。1943年冬,汉孝陂手枪队在副队长汤风傲的带领下化装进城,以巧妙的办法将朱坤宇的岳父带出城关,令其给朱坤宇写信,要他一次交清所欠的全部税款,否则后果自负。朱坤字无奈,只得派人将税款送到所指定的地点,把岳父领回。汉孝陂税务分扃每年还数次派人到武汉,向在汉经商的孝感商人征收商业税。其中有个住傅家楼的叫傅万峰,每年向抗日政府缴纳1000元的税款。由于税务工作的全面开展,这个县4000---5000人的小乡每月可收1000元左右的税款,5000人以上的大乡可收税款15002000元。1943年,第一税务所的陈金宗、曾早明、张全明等人,一次就在澡保乡收取大烟苗税13.6万元。每隔2-3个月县指挥部便派部队护送上缴税款一次。四连一排长汪柏钢常带本排的战士执行此任务,经汪柏钢的手,每年直接上缴边区和五师的税款在120余万以上(以上均为银元)。在征税过程中,税收人员丁易如、张北平、李启柱等人因与敌人遭遇,英勇牺牲,汉孝破抗日政府抚恤其家属,并号召广大税收人员学习他们的革命精神,为抗日战争多作贡献。

鄂中专署专员徐体祥,以较大的精力领导税收工作。专署建立了数十人枪的“提款队”,到各县提取税款上缴边区和五师。

边区和五师领导人称赞应城、安应、汉孝陂等县出的“钱多、粮多、兵多”。这是对鄂中抗日根据地人民对抗战事业所做贡献的高度评价。

五、清查土地,整顿田赋公粮

1941年以前,鄂中乃至边区的党政机关和部队的给养,主要靠募捐、日月捐、行商税、坐商税和临时性的摊派。自田赋公粮实行累进征实后,边区便取消了抗日月捐和临时摊派,部队、机关的给养,财经的供给,逐步走上了依靠群众、依靠生产来解決的轨道。因此,要进一步地清查土地,整顿田赋公粮,搞好公平负担。

鄂中专署,根据19423月边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进一步实行户口田亩登记的决议案和同年8月发出的《关于积极准备征收下忙公粮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的实行户口田亩登记,查田定产,以产计税,按人口占田比数的大小累进征收。在户口田亩登记之初,敌伪和国民党顽固派造谣说:登记田亩户口是为“抽丁“加税”和实行“共产”做准备。少数人听信谣言,有意隐报;多数群众对抗日民主政府充分信任,积极配合登记户口田亩,从而得以顺利进行。

清查土地的基本做法和大致步骤是:户主分块自报亩数;政府组织贫雇农进行核査,实地査看;核准后造册登记,由区政府根据土地的多少下达征粮任务。

孝感县1942年成立田亩局,区成立田亩工作队,基层聘请“册书”,统一领导,开展清查工作,查出不少“黑田”。仅孝二区就查出50多亩。

田赋公粮,以清查核准后的田亩册子为依据,按土地的自然条件和年成的好坏确定基数进行征收。孝感的土地大致分为湖区、平原、岗地三大类型。南部湖区与中部平原征粮分为两种,以现金计算,一种为“民粮”好田,一亩民田征1块银元,一种为“游粮”-易涝水沼地,一亩征5角。北部为岗()地,分为三等,以粮计算,亡亩田,第一等征7斤,第二等征5斤,第三等征3斤。此外,对灾区实行缓征或减免;对有5亩以下土地的抗属免征,对家大口阔的贫雇农酌情减免。在正常年景,每个大乡可征粮数万斤。1943年,全县征收田赋120万元,征收公粮6万石。

征收田赋公粮的工作,一直扩展到敌占区内。194310月,安应县田赋委员徐效存通过伪金洑乡乡长崔楚白和伪区长周辅之的关系,深入到敌伪据点的湫水征收田赋,趁伪军在杨大爷的茶馆打牌时,徐效存在杨大爷的里屋召集四个伪保长开会,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和抗日政府的田赋公粮政策,伪基层政权人员颇为感动在9天这内,金洑乡和三陂乡的全年田赋一齐交清。

鄂中根据地征收田赋公粮,分为上忙和下忙----即分夏、秋两季征收。在征收田赋公粮时,专署及各县派出千部深入基层,广泛宣传累计征收公粮的合理性,既增加了财政收入,也能做到公平负担。这年的农业税收入占根据地财政收入的70%。按农村总人口计算,每人负担的田赋公粮为一斗半谷,古人口年平均收入约三石五斗的3%,比敌占区少8%,比国统少60%以上。累计征收田赋公粮,是根据地农业税收政策的重大转变。

随着农业税收政策的转变,加强粮食部门工作。鄂中各县均建立和健全了粮食局,形成从上到下的粮食储运、分配供给、统收统支等完整的工作系统。财政部门,征收机关,与粮食局既有明确分工,又密切合作。财政科制定和布置全县的收支计划;征收机关按计刘实施征收;所征收的粮食交粮食局按“部队第一,机关第二”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办法和手续是:部队、机关按人员编制和有关规定制定的每月的预决算,报送粮食局,粮食局统一计口发用粮证,凭证就地领粮,并记帐。口粮与办公用费帐目分开,建立以粮食为中心的会计制度。此外,还提倡节约,杜绝浪费,财政上的开源节流,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也促进了根据地的全面建设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