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民族宗教

【概况】2008年,全市民宗局系统以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积极推进民族工作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本化建设;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宗教的“12·18”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任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了民族宗教领域里的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全年的工作的主要围绕如下几个基本方面展开,一是以“两个共同”为主题,积极推进民族工作;二是以和谐为主线,促进宗教稳定;三是以提高执行力为主线,全面推进执法主体建设。通过这几个方面的工作,党的民族政策得到了贯彻,民族宗教扶贫工作的力度得到了加强,为城市少数民族经营户经营创造了必要条件,民族矛盾得到了妥善处理,宗教事务得到了加强,宗教房产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为孝感民族宗教界办了几件实事,得到他们的好评,孝感市的民族宗教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贯彻党的民族政策】4月份对全市少数民族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和任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提出了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安陆市选拔任用2名少数民族干部分别担任该市招商局局长和接管乡党委书记,为全市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提供了经验。为20名参加中、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依规依据办理了民族身份证明和变更民族成份的手续;为2名家庭贫困的少数民族大学新生救助了10000元(每人5000元)人民币,使得他们按时入了学。

【民族宗教扶贫】市民宗局与市扶贫办协作,免费培训了32名少数民族贫困子女,使他们掌握了一技之长,为他们谋职就业创造了条件。云梦政办〔200849号文件决定,对全县30户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实行“1+1”对口帮扶活动。县民宗局作为“1+1”帮扶活动的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协调对口帮扶活动的实施。帮扶活动分三批进行,每批10户,三年一个周期。首批由县财政、国税、地税、广电、国土、民政、教育、卫生、劳动、城建局帮扶10户少数民族困难户。安陆市木梓乡是近几年外地搬迁到该乡的少数民族较多的乡镇之一。乡政府主动帮助外迁来的少数民族搭建简易住房或买旧房居住,有4户得到政府建房援助,调整解决少数民族农户耕地,办理小额低息贷款,购置农机具,有8户购置大型农机具享受到政府补贴,使搬来的26户少数民族有房住、有地种、有生产资金。

【为城市少数民族创造良好经营环境】7月,由市民宗局起草,市综治委、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民政局、教育局、城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孝感城区清真拉面馆规范管理工作的意见》,市有关部门免费为孝感城区的拉面馆从业人员办理暂住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帮助他们提高卫生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回民拉面馆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

【妥善处理民族矛盾】市局会同孝南区民宗局、伊斯兰教协会共处理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10起,其中较大影响的有6起。使矛盾及时得到了化解,增强了民族团结。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对符合要求的94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换证,对其中正副本都遗失的17个宗教活动场所写出了专题报告,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对县市区申报的39个其它固定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严格的书面审查和实地考察,对38个符合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予以了登记发证。5月份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治安、消防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了宗教活动的规范化、法制化。

【落实宗教房产政策】汉川市落实基督教房产政策资金20万元,成绩显著,被评为全省基督教工作先进单位。安陆市会同武汉教区就落实房产工作达成了共识,应城260万元的天主教堂建堂资金落实到位。

【为宗教界办实事】2008年初,对因冰雪灾害造成严重损害的4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修缮,消除了安全隐患。为孝南伊斯兰教协会解决办公经费3万元;为生活困难的94名宗教教职人员办理了低保,为部分宗教教职人员办理了医疗保险,基本上解决了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

【开展“双五好”创建活动】“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宗教界人士心系灾区群众,捐款30万余元支持抗震救灾,充分体现了宗教界人士爱国爱教,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经市民宗部门宗教界推荐、评选,省民宗委审核批准,全市18处宗教活动场所被评为“双五好”宗教活动场所。

【民族宗教执法主体建设】根据省民宗委的要求,将民族宗教执法主体建设作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一是深入宣传动员。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宣传加强执法主体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主动争取市、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和统战部的重视和支持。到县市区与当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统战部具体沟通协商民族宗教工作执法主体建设的有关要求和事项,争取支持。三是协助县市区民宗部门解决执法主体建设中的具体实际问题,加强业务上的指导。到5月底,应城市、云梦县、孝昌县民宗局已经完成执法主体建设,汉川市、安陆市、大悟县、孝南区也完成了执法主体软硬件建设,实现了机构单设、人员编制单列,经费单列,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施,干部都办理了执法证。四是优化了办事程序。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优化,精减了2项审批事项,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的1项,工作流程减少4项。进一步精减了审批项目,减少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孝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领导成员名单

局长孙中炎

副局长罗家旺

(邹德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