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孝感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和各项建设



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领导人民进行社会变革最主要的就是土地革命。鄂豫皖和湘鄂西两大苏区开展以分配土地为中心的土地革命,大体经历了宣传准备、摸索试点、深入展开等阶段。孝感作为上述两大苏区的组成部分,土地革命和各项建设随着根据地的形成和发展也不断向前推进。1927年到1929年武装起义,“打土豪、分田地”,主要是贯彻中共八七会议精神,宣传土地革命政纲,开展减租减息、没收土豪地主财产和“五抗”(抗交租、税、捐、课、债)斗争,并实行工农武装割据,配合红军开辟红色区域。真正实行以土地分配为中心的土地革命,是从1930年春开始,到1932年春基本结束。根据土地改革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按照《土地政纲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废除封建土地占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制度。同时,卓有成效地进行了党的建设、政权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

一、以分配土地为中心的土地革命

1930年春至1932年春,孝感苏区全面开展以分配土地为中心的土地革命运动。在大悟山区,土地革命工作从1930年春开始,到年底基本结束。这一年,仙居区、宣化区、河口区、夏店区、芳畈区(原孝感十二区)初步完成土地改革。在孝感县境内,土地革命工作从1930年6月开始至1931年夏基本结束。在汉川县境内,1930年6月开始,到1932年2月基本结束。各苏区土地改革做法各异,但基本步骤大致相同。

成立土地委员会。从村到特区各级苏维埃都成立土地委员会,负责土地没收和土地分配工作。主席一般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兼任,委员大多由农民推举忠于革命、群众关系好、大公无私和苦大仇深的贫雇农担任,一般每村5至7人,每乡7至9人。

广泛宣传发动。召开会议,组织干部群众学习法令和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方法。举办土地改革训练班,训练骨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土地革命的意义,明确“土地本来就是农民的,只是被地主豪绅剥削去了,现在土地要回老家”。对封建顽固派和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予以镇压,造成强大的政治声势。同时,将地主的契约债券收起来当众烧毁,解除群众疑虑,把农民广泛地组织和发动起来。

划分阶级成分。由乡、村苏维埃或农民协会领导,土地委员会具体负责。孝感苏区一般将农村人口划分7种阶级成分。(1)工人:各行各业手工业者称工人,但地主富农为手工业者不称工人。(2)雇农:无田无地,打长工,靠卖劳动力为生,是农村的无产阶级。(3)贫农:土地少,人口多,卖短工,租种别人土地,家庭人均土地量在当地(主要以村为单位)人均土地量以下,一年的收入不够吃穿用,受别人剥削和压迫,是农村中的半无产阶级。(4)中农:家庭人均土地量与当地人均土地量相等或相近,以自己劳动为生,自己的田地自己耕种,本人不剥削别人,一年收入基本自足。(5)富农:家庭人均土地量在当地人均土地量以上,有多余土地佃给他人耕种,从中收取一部分地租;或自己劳动,又雇人耕种一部分,有少量经济剥削。(6)地主:占有土地较多,自己不劳动,把土地佃给别人耕种,靠土地剥削或劳力剥削和经济剥削为生。(7)土豪劣绅:在地方操纵是非,不从事生产劳动,靠剥削为生,比地主田地多,势力大。党的阶级阶层路线是:依靠工人、雇农和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打倒土豪劣绅,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

没收和分配土地。按照《土地政纲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改变初期没收一切土地的做法,主要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公田。“凡豪绅地主所有之土地一律无代价的没收;凡祠堂、庙宇、教堂、祖积、公积所有之土地及一切公产官地一律没收之;凡经革命政府肃反委员会宣布没收财产之反革命分子所有之土地一律没收”。富农享有其土地权,没收其多余土地。将没收的土地平均分配给贫苦农民。具体包括:无地的农民;少地的农民;愿安家耕种的雇农;要求务农的工人、红军官兵、退伍士兵、职业革命家、无业游民;提出土地要求的小贩以及其他职业者。凡鳏寡孤独残废及无力耕种者也“酌量分配土地”,由当地农委会负责办理(或帮助或代耕)。“分配土地之多少以食粮需要(全家人每年需要吃多少粮食)为主要条件,在此条件之外,当地如有宽余之土地得以耕种能力分配之”,同时“分配土地不可以土地面积为标准,须以出产多少为标准”。分配土地男女有同样权力。分配土地以配合同冲同畈为好,不可把面积宽大之丘划细。“人烟稠密之乡得由上级机关酌量情形移一部分人民到人烟稀少之乡。”“毗连之乡土地宽裕者须酌量情形拨给一部分土地给土地缺少之乡。”中农在别乡之土地交别乡分配,本乡得以同量之土地分给该中农(如无土地调换,别乡不能分配)。凡没收之柴山、竹园、池塘,由当地乡农会管理。没收和分配土地时,不得侵犯自耕农利益(不得分配其土地)。凡无反革命行为而逃亡在外者之土地,得由当地乡农会代为佃给有耕种能力者耕种,其他一切财产租课均由该乡派人负责保管(业已分散者,除消耗外须尽量清出),待该逃亡者归即交还之。得分土地之人,如若死亡或不愿耕种时,须将土地退还该乡农会另行支配。

在没收和分配土地过程中,先进行土地和人口调查。土地委员会依靠贫农团对没收的土地进行逐块登记,根据水源条件、土质好坏、离村远近、收入大小等情况,进行土地评级,写进册子,再按各户所需要的口粮数量,制订分配方案,提交农民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征求意见。一旦方案通过,即组织实施。由土地委员带群众到田间具体说明哪些田地分给谁家,谓之“踩田”,如无异议,插上牌子,注明户主、数量和田界,随即张榜公布,征求各家意见。大家认为可行,便填发土地证。在一些地方,先是以村为单位,按土地平均多少进行分配,后来又以乡为单位进行调节。方法是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中农土地不动,叫“不动中农”;富农多余的土地拿出来分配;地主土地全部没收,分给坏田,跑了的地主不分田;红军分好田,叫“红军田”。另外还留有部分公田,其收入作为苏区政府公用费和担架队的口粮。由于各地土地和人口情况不同,分田数量也不一。有的地方人均分田不到l斗,有的分到1.5斗,有的则分到4斗多。

土地复查。分配土地结束后,上级还要派人进行复查,当时称重分土地,或叫第二次分配土地。重分土地的原因很多,有的地区是阶级划分不准,有的是人口数量未摸准,有的是工作粗糙。一旦发现不合理,就进行调整。孝感有两个区开展土地复查。分田结束后,张榜公布。颁发土地证那天,各地以村或乡为单位召开群众大会,隆重庆祝“土地回老家”。会场上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玩龙灯、舞狮子、划彩莲船、演文明戏,表达翻身农民无比喜悦的心情。许多青年当场报名参军,誓以生命保卫革命的胜利果实。

由于当时处于战争环境,各地土地革命进展不平衡。根据地中心地带,环境相对稳定些,群众热情也相对高些,土地革命进展面大一些。1931年3月,汉川南河、西南、西北苏区有28个乡开展分配土地和反富农的斗争。到1932年2月,全县先后有98个乡进行土地分配,占114个乡的86%。有的地方环境恶劣些,土地革命进行到中途就停顿下来,如云孝县只完成25%。鄂豫皖苏区在1932年10月红军撤离后,就停止分配土地的工作。

在土地革命运动开展过程中,孝感受到两次“左”倾错误的干扰。一次是1930年6月李立三的“左”倾错误形成之后,进一步贯彻反富农的过左政策。一些地方发动反富农斗争,在政治上驱逐富农出群众团体,在经济上向富农征发,甚至把向富农征发当作中心工作来抓。敌人造谣说:“共产党打了大富人打小富人,打了小富人打穷人”,以此攻击共产党,造成不良影响。1931年2月10日的《鄂豫皖特委报告》指出:“反富农就反到中农,有一点剩余也是富农,也要反对的结果,使生产力降低,经济不流通,金融枯涩,内外商业停滞”;当时“一切土地上的生产,农民都不敢要,他们怕是富农,他们不愿多做工多做生产”,因此“许多生产是荒芜了,木子(梓)无人收,山林无人禁,什么菜与麦也很少的人种,农民都好像懒起来了”。李立三“左”倾错误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办集体农场,“实行集体生产”,实际上是实行“土地国有”政策,严重脱离群众,使“农民只觉得土地革命是苏维埃的,不是农民自己的”。到1931年春,这些集体农场便全部取消。仙居区遵照边区特委决议,试办集体农庄,把成村的农民迁走,土地归公,由苏维埃政府另外调人耕种,劳动不计报酬,按月发零用钱。结果,迁出的农民意见很大,迁入的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由于矛盾重重,农庄不得不解散。仙居区还办有共耕村,即全村共耕共获,吃“大锅饭”。结果,多劳的人不能多得,提不起生产劲头,后来共耕村也没法办下去。

另一次是王明“左”倾错误的干扰,表现在土地政策方面主要是“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从肉体上消灭地主,从经济上消灭富农。鄂豫皖中央分局成立以后,张国焘更在全区极力推行这一套过左政策。认为“富农路线是主要危险,要坚决反对富农”,“对反动家属可以罚他做苦工,否则驱逐出境,不得分土地权”。这种过左政策延伸到党政军群组织中,造成当时“肃反”运动扩大化。一些好的党员、干部和战土,被当作地富分子或强加“改组派”等一些莫须有的“罪名”,予以清洗甚至杀害。1932年1月至10月,陂孝北县委书记被撤换5个,县苏维埃主席被撤换8个,第十三区区委和区苏维埃领导班子被撤换3次。第六、七、十一等区干部先后有86人被杀。地方革命武装指战员被杀200余人。1932年3月,第十二区农会成员18人被无辜杀害后,那里的干部和群众联名上告,不但没有得到鄂豫皖中央分局支持,反而又有21名干部被杀;同年3月至5月,仙居区有300多名干部群众被扣上“反党”、“改组派”、“AB团(国民党潜伏在苏区的特务组织)”等罪名,全部杀掉。这就是当时轰动孝感的“小河事件”和“仙居事件”。湘鄂西“肃反”运动始于1932年5月。天汉县政治保卫局俘获敌营长张锡候。在严刑逼供下,张诡称他与天汉县军事部干部杨国茂有勾结,谋于5月18日举行暴动。据此,湘鄂西中央分局认定杨国茂为“改组派”,不容个人申说,即予处决。接着,政治保卫局又轻信口供,按敌俘提供的“线索”继续捕人。而且,采取诱供、逼供、指名问供和酷刑审讯等方法,使被捕者屈打成招,乱编“供词”,造成一人被捕,株连多人。湘鄂西中央分局夏曦等人认为,汉川是“改组派的老巢”,因而在“肃反”中,这里干部所受的摧残更严重。仅汉川县党政军群领导干部先后就有25人被错杀。同很多地方一样,孝感根据地“肃反”运动扩大化造成一批冤假错案,革命骨干力量受到严重损失,各级党委和军政机关正常工作受到严重干扰,人人自危,苏区元气大伤,为第四次、第五次反“围剿”以及后续一些斗争的失败留下祸根。许多年之后,徐向前回顾这段历史,沉痛地说:那个时候,是教条主义者统治中央的时候。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搅在一起,在全党,在各个根据地,搞“肃反”扩大化。“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我们的子孙后代,一定不要再重演。”

孝感地区土地革命尽管受到两次“左”倾错误干扰,造成巨大损失,但从总体上看,由于广大干部、群众的反对和抵制,张国焘、夏曦等人推行的那些过左政策并没有得到完全贯彻执行。党在群众中仍然有很高的威望。土地革命毕竟改变了几千年封建土地制度,解放了长期被束缚的生产力,取得重大胜利,给苏区的革命和建设带来一派欣欣向荣的新景象。一是被压迫的贫苦农民在政治上翻身,掌握政权,改变极不合理的土地占有关系,成了土地的主人,得到了利益;二是广大无地少地农民分得土地后,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有力地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商业贸易也由萧条冷落变得繁盛起来;三是随着生产和商业的发展及苛捐杂税的废除,农民生活很快得到改善;四是随着广大农民政治上、经济上翻身,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革命热情。他们欢呼共产党好、苏维埃政府好,拥护革命战争,捍卫胜利成果,掀起拥军参军热潮,促进根据地的建设和发展。

二、根据地党组织的建设

根据地初创时期的中共组织,基本上属于秋收和年关农民暴动的产物。边界各县的党员成分,大部分是穷苦农民。罗陂孝根据地党员和团员都在千人以上,80%是贫农和雇农,其余为手工业工人和知识分子。他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受尽反动派的剥削和压迫,对敌人有着强烈的阶级仇恨,因而斗争坚决,立场坚定,要求解放的愿望异常强烈。但是,由于战争频繁,长期农村游击战争环境和教育训练不足,大部分党员政治水平较低,对党的性质、路线、策略缺乏了解,农民意识较为明显,组织观念比较欠缺,盲动主义、个人主义、流寇思想、地方观念、极端民主化、绝对平均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不时表现出来。有些党员革命目的不明确,革命意志不坚定,在革命斗争中表现出动摇甚至叛变。随着根据地巩固和发展,党员干部中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形式主义等脱离群众现象开始出现。不纠正这些错误思想、行为和作风,党就不可能团结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战斗力的、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在当时特殊条件下,如何保持中国共产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孝感根据地各级党组织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党的思想建设。主要是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用无产阶级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各地党组织一再告诫党员,要认清党的无产阶级性质,认清中国民主革命的性质、任务、动力和前途。普遍翻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革命导师的经典著作,编写苏联革命历史等材料,组织党员学习;针对根据地处于偏僻山区或湖区,与外界隔绝、信息不灵等特点,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干部工作会议、内部生活会和发布决议、通告、指示等形式,通俗具体地宣传国内外形势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各地还普遍开办训练班,对党员进行轮训。1930年4月,边区特委举办政治训练班,培养200多名基层党员干部。通过请特委、联县负责人作报告,教员辅导,学员自学、讨论、复习等方法,使学员比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有关政治理论、土地革命、农村工作、组织原则、团结群众等内容。1930年下半年以后,各地派人到根据地党校进行脱产训练。1931年3月,中共京汉路南段分特委认真贯彻中共鄂豫皖边区特委扩大会议精神,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扭转李立三“左”倾错误给苏区工作造成的混乱。此外,各县委还采取办党务培训班的办法,分期训练党(团)支部委员以上干部,每期40至50人,主要组织学习党的六大决议和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时学习党章和中央有关党的工作指示。针对当时部队党组织与中共地方组织有时发生意见分歧的情况,中央分局强调,部队党组织与中共地方组织要互相尊重,如经协商意见仍不能统一,部队党组织应按地方党委意见办。地方性部队,如特务队、游击队等,必须完全服从地方党委领导和指挥。

党的组织建设。根据地创建以后,很多地方出现急于扩大党员数量、忽视党员质量的偏差。为纠正和防止这种偏差,把党的各级组织真正建设成为团结人民英勇战斗的坚强堡垒,根据地党组织发展强调首先要坚持党员条件和标准。鄂东北党组织提出党员必须具备五个条件:(1)革命性强;(2)经济地位低;(3)与反革命分子无社会关系,立场坚定;(4)习惯好;(5)无恶劣嗜好。湘鄂西党组织制定“做个好党员”的10条标准:忠实勇敢;有牺牲精神;有奋斗决心;按时到会;缴纳党费;严守秘密;肯负责任;接受批评;读党报;调查研究,侦察敌情。中共孝感地方组织严格执行这些标准,以确保党员质量。其次,坚持入党程序。各地发展党员时,入党介绍人不暴露自己身份,和发展对象谈话,予以培养;够条件者由小组讨论,再派人进行第二次谈话;认为合格并报支部或区委批准后,即秘密举行入党仪式。为加强对新党员考验,各地先后实行候补期制度。候补期满时,履行转正手续,经支部大会讨论;如不能转为正式党员,则按不同情况延长候补期。第三,强化组织生活。在一般情况下,坚持10天一次支部会,5天一次小组会。结合个别谈话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保障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同家长制、一言堂、过火斗争、自由主义、一团和气、涣散懒怠、官僚主义等错误倾向进行不懈的斗争。第四,实行集体领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部署,重要干部任免、调动和处理,以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普遍性问题,都经过党委会、常委会共同讨论决策。同时,提倡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注重处理好党和各种群众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不可替代的战斗作用。第五,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地省以下党组织一般设道委或特委、中心县委、县委、区委、支部。道委或特委一般由5人组成,下辖中心县委或县委。中心县委或县委由15~17人组成,区委由7~9人组成,支部由3~5人组成。区委以上设常委会和组织、宣传、技术、秘书等部门或专门委员会。各支部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一旦组织遭到破坏或作用不能发挥,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重建和加强。中共京汉路区特委和鄂中区特委经历4~5次破坏、4~5次重建的曲折历程,孝感、应山、安陆、云梦县委,也相继经历2~3次破坏,2~3次重建的曲折历程。

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党的纪律主要是指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在白色恐怖和严酷的战争条件下,党组织特别强调严守秘密工作纪律。对此,有如下规定:“秘密组织的纪律,不容任何轻忽而遭破坏。秘密机关的地址,绝对只准在工作上必须知道的党员知道。保存秘密文件的数量应当减少到最少限度,绝对不容保存党员的名单和地址单。通信上必须用密码方法。各级党委的常务委员会不得超过5人至7人。1人以上及2个小时以上的集会,非极端的必须不得举行。凡是稍稍破坏党的秘密组织纪律的人,立即停止他的工作或者开除党籍。”这些规定对中共孝感地方组织保守党的机密、保护组织安全、保存革命力量,起了重要作用。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根据地专门研究制定一些规定,包括党的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建立党的监察委员会加强党员干部监督;建立群众举报站,查处违纪案件;实行“党员职业化”,发给党员生活津贴或补助,禁止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提倡“干部群众化”,与广大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战场上冲锋在前,撤退在后,工作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孝感地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这些规定,显示强大的感召力。他们立党为公,一心为民,与广大群众打成一片;敢于同敌人短兵相接,勇猛格斗,不怕牺牲;行军打仗,雷厉风行,动作敏捷;攀绝壁,跳悬崖,勇于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怕疲劳,连续作战,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意志。他们的模范行为和优良作风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共产党是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是劳苦群众闹翻身求解放的领头人,是穷人自己的组织,因此不约而同地团结到党的旗帜下,即使在敌人残酷“围剿”和大屠杀面前,也始终和党同心同德,风雨同舟。这是革命斗争能够发展和得以支撑的重要原因。

三、苏维埃政权与群众团体建设

苏维埃政权的建立和发展。苏维埃是俄语译音,意思是工农兵代表会议,由工农兵选派代表管理国家大事。建立人民政权,是革命的主要目的。苏维埃制度的实现,从根本上否定了历史上少数人压迫多数人的政治制度,代之以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对少数剥削阶级分子实行专政的制度,这是人民政治生活中翻天覆地的大事变。孝感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权,是伴随武装斗争胜利和根据地形成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孝感农民武装暴动后,组织游击队,长期活动在天汉、川云应和京汉路(信阳至横店段)地区,逐步形成小块农村割据格局。这些地方的县区农民协会与游击队一起,打土豪、分财物、抗税抗捐,起到乡村革命政权的作用。1929年5月,鄂东北第二次“五委”联席会议后,孝感县建立革命委员会,标志孝感县工农民主政权正式诞生。1929年底,中共鄂西特委和鄂豫边特委分别召开会议,通过关于苏维埃政权的一些决议案,推动各级苏维埃政权组织的建立。1930年春,根据地开始进入革命政权建设大发展时期。1931年7月上旬,鄂豫皖区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选举成立鄂豫皖特区(省)苏维埃政府,高敬亭任主席,王平章任人民委员会委员长。大会制定了《苏维埃政府临时组织大纲》和《工农监察条例》,规定由下而上选举产生村、乡、区、县、道、省各级苏维埃政府。会后,根据地的政权设置日趋充实和完备。

村苏维埃政府是最基层政权机关。其任务是:没收地主财产和领导土地革命;组织群众生产;参加革命战争,“拥红扩红”;维护社会秩序和镇压反革命;开展群众运动和发展各项事业。在政权建设前后期以及各个地区之间,具体情况略有差异,但在组织系统、机构设置以及职能等方面大体相同。在根据地几年时间里,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一般召开1~3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各级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是各级行政机关。从执行委员中选出主席团(也称常委),县级7至9名,区级5至7名,乡级3至5名,村设主席1名,主席团成员在政府主席主持下处理政府日常事务。县级苏维埃政府一般内设土地、经济、财政、行政、文化、劳工监察等委员会(后称部)及保卫局、赤卫总队部(也称军事部);区级设土地、财政、行政等委员会(后称部)及人民法庭、保卫局特派员及赤卫大队部;乡级设土地、财经、行政、文化等委员会(后称部)及人民法庭、赤卫中队部;村级设土地、文化和妇女委员会。

各级苏维埃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行使政府职能。在当时战争环境里,苏维埃的中心任务是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支援革命战争,同时积极领导人民群众实行土地革命,搞好根据地的生产建设,尽可能改善人民生活。苏维埃忠实地代表工农大众及其他劳动者利益,履行反封建、反军阀统治和反对帝国主义侵略,镇压反革命,支援中国工农红军和组织人民群众开展经济文化建设职责,是与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统治根本不同的工农民主专政政权。它以工农兵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和行政大权,同时保证工农大众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中国共产党在苏维埃政权建设中,既保证对政权工作的领导地位,又避免出现以党代政、党委包办政府事务的现象。党对革命政权的领导,主要通过组织、方针、政策和思想的领导来实现。

苏维埃制度对人民实行广泛民主。第一,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苏维埃代表。“凡年满十六岁之男女而非剥削的劳动者,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苏维埃选举,先由党组织与各群众团体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交选民酝酿讨论,经过群众鉴别,确认候选人出身成分好、社会关系好、办事大公无私、能代表工农利益,再正式推荐。各级苏维埃推选代表的数额,选举法规定:“乡150人选代表一名,区500人选代表一名,县5000人选代表一名。”执行时,一般是每个村苏(即苏维埃,下同)选出5至7名代表出席乡苏;每个乡苏选出9至15名代表出席区苏;每个区苏选出9至15名代表出席县苏。第二,确保苏维埃政权广泛的代表性。据不完全统计,各级苏维埃代表的成分,工人(包括雇农、手工业者)约占五分之二,贫农及其他劳动者约占五分之三;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青年代表占代表总数的半数左右。第三,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是同级地方最高权力机关。苏维埃政府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一般说来,村苏有执行委员(简称执委)3至5人,具体分工有主席、秘书、武装委员、土地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乡苏一般有执委7至11人,即主席、副主席、秘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土地委员、武装委员、经济委员、粮食委员、文教委员、妇女委员等。区苏一般有执委9至15人,除乡苏设置的那些委员外,还有内务、治安保卫、工农监察等委员。县苏机构较大,除正副主席、执委外,还设有生产建设、工农监察、财政经济、文教卫生、军事、粮食、土地、内务等委员会和革命法庭、政治保卫局等机构。苏维埃委员必须符合忠于革命、为民众信任、经济地位低3个条件。第四,苏维埃政府的日常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接受工农兵的监督和批评。苏维埃委员和代表实行有限任期制,一般村苏维埃委员任期3个月,乡苏维埃委员任期6个月,区、县苏维埃委员任期1年。但也有的地方乡苏执委每三个月改选一次,区苏执委每半年改选一次。此外,劳动者享有完全集会、结社、言论和出版自由,所有公民不分男女、种族、地域等界限,一律平等。苏维埃政权对剥削阶级和其他反动势力实行专政,剥夺其选举和被选举权,置于严密监视管制之下,依靠革命武装和革命法庭镇压他们的反革命活动。苏维埃政权实行司法行政合一的体制。各地根据实际斗争需要,借鉴苏联监察经验,一般由政权监察机构和群众监察机构组成一套监察机制,防止权力失衡。工农民主专政的实现,使过去受压迫受剥削的劳动人民成为管理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莫不欢欣鼓舞。

根据地在进行政权建设的同时,还普遍建立共青团、工会、农会、贫农团、妇女会、少先队、童子团、互济会等群众组织。这些组织,都是党团结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苏区革命和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共青团也称“少年共产党”(简称“少共”),是党领导下团结广大青年进行革命斗争的青年先进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孝感1927年秋收起义后,随着各级党组织恢复和整顿,青年团组织也建立和健全起来。到1931年6月,县、区都设有共青团委员会,乡有支部,村有小组。团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任命,一般由同级党委主管青年工作的常委或委员兼任。共青团员必须具备家庭成分好、社会关系好、立场坚定、斗争勇敢、无恶劣嗜好、年龄在16岁以上23岁以下等条件。入团须由本人申请,团支部审查通过,报上级团委批准,个别履行入团手续。各级团组织建立后,动员和组织青年积极参加土地革命运动,协助农会、妇女会动员青年参加红军并配合红军作战。孝感共青团1930年配合红一师攻打花园,袭击卫店车站,卡断铁路运输线,发挥了先锋作用;1931年,组织突击队100多个,为数以千计的红军家属代耕代种代收,对稳定前方战士思想、提高部队战斗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职工会是根据地工人阶级的群众性组织,也是党组织团结教育工人阶级的得力助手。随着武装斗争的开展,孝感在大革命失败时被国民党破坏的各集镇工会组织,逐步得到恢复、整顿和发展。参加工会组织的工人,有店员、手工匠人和农村雇农。城镇的手工业者和店员很少,船舶、码头及运输工人、产业工人不多,最多的是雇农,约占工会人数的60%,是工会组织的中坚力量。各级工会受同级党委领导,工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同级党委。工会成立后,积极领导会员参加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苏维埃政权建设。主要是组织工人、雇农群众同资本家、地主、富农和业主、奸商作斗争,督促执行劳动保护法令,订立工资标准,确定工时和劳动福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废除包身工,禁止雇佣童工,谋取工人自身解放和利益。1931年4月,鄂豫皖边区召开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建立总工会。郑新民被推选为总工会秘书长。各级工会组织随即健全起来。5月,孝感工会会员发展到1000多人。陂孝北、罗山、河口3个县总工会由县工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有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由9至13人组成。执委会又选举5至7人组成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其分工有委员长1人,组织部长、宣传部长、青年部长、女工部长和秘书长各1人。这些干部都由真正的工人担任,常委脱离生产,专做工会工作。汉川、川云应等县的船舶工人组织水上游击队,配合红军作战,还参加修堤、筑堰,帮助军烈属,开展支前等工作。

农民协会是根据地最广泛的群众组织,是苏区革命和建设的主力军。除了有剥削行为和反对革命的人以外,劳动农民都可以加入农民协会。根据地创建初期,各县区普遍建立以贫雇农为主的农民协会,代行政府职权。至1931年夏,孝感县、区、乡农民协会组织先后发展会员9万余人。各级农民协会成立后,组织会员努力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参加土地委员会,清查、没收和分配土地;动员青壮年农民参加红军;组织担架队、运输队上前线,转运伤员和军需物资;组织代耕队为红军家属代耕代收,种好红军公田;监督和管制坏人等。农民协会以贫、雇农为骨干,设有贫农团。贫农团亦称贫农委员会,是农村中起骨干作用的贫农群众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协助苏维埃政府土地部,开展土地革命,分配地主豪绅财物和田地。重大问题先由雇农工会和贫农团提出解决方案,然后交农民协会讨论通过和执行。1931年以后,鉴于苏维埃政权已正规化,农民协会组织基本取消,另由贫农组成贫农团,每乡1个,村设小组。县贫农团由5人组成干事会,主持工作。有些地方贫农团发展很快,至1931年夏,汉川分水会员就发展到2500多人。

妇女会是协助党和苏维埃政府团结教育广大妇女并发挥其作用的重要团体。1930年,各地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就有计划地建立各级妇女组织。至1931年春,县、区、乡妇女组织普遍建立起来,无论平时还是战时,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平时,动员妇女喂猪养鸡,从事编织,开展农副业生产,壮大苏区经济;发动妇女参加土地改革和锄奸反特活动,参与根据地的各项建设事业;组织妇女开展文化“扫盲”、反封建迷信、反纳妾及童养媳陋习、提倡男女平等和婚姻自主、保障妇女正当权益等活动。在战时,鼓励妇女缝制军鞋、照料伤员、慰问红军、烧茶送饭、支援前线。她们当中,有的成为劳动模范、拥军模范、学习模范,有的成为革命烈士。

少先队和童子团是苏区城乡十分活跃的群众组织,是一支重要的革命力量。少先队由14岁至20岁的青少年组成,家庭成分一般为工人、贫农、雇农、中农,是不脱产的军事组织,既受共青团直接领导,又受军事部指挥。县级设总队部,区以下设大队、中队及小队部,平时担负站岗放哨、肃反戒严、维护社会治安、扫除封建黑恶势力及社会陋习的任务,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战时与赤卫队一起参加战斗。童子团是由工人、贫农、雇农、中农的8岁至15岁子弟组成,一般县设总部,区设大队,乡设中队,村设小队。由青年团派优秀团干部担任其领导职务,工作性质与少先队大同小异。童子团涉及面大,团员较多。1931年春,应城童子团就达10万多人。他们活泼、机灵,斗争勇敢。无论是盘查行人,捉拿奸细,监视地主和反动分子,还是组织宣传队,散发传单,教唱革命歌曲,破除封建迷信,为苏维埃政府和地方革命武装传递公文、信件和情报,都表现得尤为出色。

除上述团体外,一些地方还建立有互济会和反帝大同盟等组织。互济会也称济难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性的互助互救性组织。县设总会,负责搜集、整理敌人镇压革命的罪恶材料,揭露反动派的罪行,用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并慰问、救济遇难干部、战士和群众的家属,发扬阶级友爱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在团结、鼓励人民群众同敌人的斗争中起积极作用。反帝大同盟的任务,主要是揭露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罪行,揭露国民派反动派充当帝国主义帮凶的事实,动员群众以实际行动反对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九一八事变后,河口、宣化店等地反帝大同盟举行集会游行,声讨蒋介石的媚日卖国行径,声援东北人民的抗日反蒋斗争,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根据地的武装建设

根据地的武装组织分为3种:一种是主力红军,以战略区域为单位,合组军团或方面军,负责消灭国民党军队有生力量,挫败敌人“围剿”,保卫和发展苏维埃区域。1930年3月,根据党中央指示,红三十一师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第一师,列入主力红军建制。红一师在孝感区域“三战三捷三扩编”,开辟了孝感北部的大片红色区域。1931年3月,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红二军团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贺龙任军长,邓中夏任政委,开辟了包括云梦、孝感、汉川、应城等县部分区域在内的广大襄北苏区。1931年 10月 ,鄂豫皖区红军合组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徐向前任总指挥,陈昌浩任政委,下辖第四军、第二十五军。二是地方部队。指红军独立师、团,或警卫师、团,以历史上形成的相对独立的红色区域为单位,担负配合红军主力作战,扶持和支援各县游击队等任务。中国工农红军汉川独立师(亦称中央独立师)、红三军警卫第三团(亦称汉川独立团)等均属地方部队。三是群众武装。一类是脱产的群众武装——游击队,以县、区为单位,由青壮年组成,担负武装筹款、侦察敌情、破坏交通、截取辎重、牵制故人、配合红军作战、消灭地主武装和保卫县区党政机关等任务,如汉川游击队、鄂中游击队等;另一类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即儿童团、少先队、赤卫军等。

地方革命武装十分重视武器装备、军事训练和素质提高。武器装备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从敌人那里夺取。1928年10月,宣化店工委率地方武装打税卡,击毙税警4人,夺枪5支、银元2万多块。一部分交特务队转送边区特委和红军使用,一部分买回12支短枪,建立特务营。1930年3月,汉川游击队袭击南河渡、江家集等地“清乡团”,有的化装成发生纠纷的双方,找“清乡团”“打官司”,乘其不备夺取枪支;有的以抬轿迎亲形式,瞒过村头岗哨,一举冲入“清乡团”团部,缴获枪支,共缴100余支。10月,汉川游击大队扮成送葬人群,出其不意,攻打田二河“清乡团”,缴枪44支。二是在战场上缴获。1930年3月,宣化店军民缴获一架迫降在河滩上的敌机,修复后被命名为“列宁号”,投入战斗,成为人民军队的第一架飞机。1931年8月,陂孝北县独立团配合红军作战,在阳平口击败孝(感)应(山)安(陆)边界反动民团和红枪会的联合进攻,击毙民团团长1人,缴枪200余支。随后,在夏店歼敌1个连,缴枪40支。三是自力更生,土法制造。包括自制刀矛、土枪、土铳、土药、土手榴弹、土炮弹等。四是各种渠道购买。军事训练方面,每个乡政府都聘有武术教练,指导赤卫队、少先队、游击队队员练枪习武,提高拼刺本领。有的红军伤员在根据地治病养伤期间,主动帮助地方革命武装进行军事训练。1931年7月26日,鄂豫皖军事委员会发出通令,整顿地方武装组织,加强军事政治训练。陂孝北教导大队成立后,主要任务就是培训地方武装干部。游击队、赤卫队中的党组织都配备有政工干部,坚持以无产阶级思想和党的政策教育游击队员和赤卫队员。同时,经常针对地方武装存在的主要问题,运用报告会、演讲会、小报刊、革命歌曲、地方戏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此外,还规定与主力红军一样的纪律,约束每个队员的行为。鄂豫皖游击队10条强制性规定,即不拿穷人一针一线;不拿群众粮食;对穷人态度要和蔼;爱护枪,不要弄坏;节省子弹,勿乱打;对群众要宣传红军主张;火线上要对白军宣传;占领城市注意收集武器弹药;获得物质要先顾伤员同志;到地方要研究地形道路等,孝感地方革命武装一样严格遵守。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另规定4条纪律:集合不准说话;不许穿长袍;不许吃乡亲的东西;不许打骂乡亲。

人民群众支持是革命武装的力量所在。在革命根据地,凡年满18岁的男性,除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残疾人外,均被动员参加赤卫军。赤卫军大量赶制刀、矛、土枪,使每个有战斗能力的人都武装起来并加紧训练。17岁以下的少年组成少年先锋队。35岁以上的男性和劳动妇女也组织侦察队、运输队、救护队、担架队、洗衣队、补衣队、慰问队、宣传队等。未加入赤卫军和少先队的工农群众,要求他们加入群众性警卫队,负守卡放哨之责,基本上实现全民皆兵。虽然参加红军和赤卫队人数每县都在万人以上,但未能参加的翻身农民仍占多数。他们身在地方,心系部队。无论老人还是孩子,谁先发现敌情,谁就会立刻向红军游击队报告。红军出征,他们帮助带路,送粮草,运弹药,抬担架,救护伤员,呐喊助阵;红军归来,他们端茶送水,杀猪宰羊,热情慰劳子弟兵。人民把红军看成是自己的武装,感到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因此,他们把扩大红军看成是自己的光荣任务。红一师在孝感两次扩军,农会动员500余人参加红军,刘震、王新亭等将军都是这时参的军。各县区乡苏维埃政府都成立拥护红军委员会。每次新兵入伍,都要举行欢送大会。1931年3月3日,孝感县第七区青山口召开拥护红军和扩大红军大会,附近20里的群众和赤卫队1万多人参加。在拥军扩军运动中,广大妇女更是站在前列,涌现出无数妻子送丈夫、母亲送儿子参军的动人情景。翻身农民还自愿给予红军各种物质支援。他们省吃俭用,节衣缩食,把钱一个一个地存起来,把粮食一把一碗地贮藏起来,支援红军。“即使只有三升米,也要拿出两升,甚至全部送给红军。”1932年,仅仙居区筹集大米500多担,军鞋2000多双支援红军。

五、根据地经济建设

发展经济是巩固和发展根据地的基础,是支援革命战争的物质源泉。国民党当局为把新生的红色政权扼杀在摇篮,不仅进行大规模军事“围剿”,还对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国民党军在交通要道布兵设岗,严禁大米、食盐、布匹、纸张等生活必需品流入根据地。因此,要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保障军需民用,发展根据地经济便成为各级苏维埃政府的中心任务。

农业生产建设。孝感位于长江以北,大别山以南,鄂中偏东。南部是平原,河湖交叉,为江汉平原组成部分;北部是山区丘陵,千冲百岗,连绵起伏。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水充沛,土地肥沃,具备发展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但是,受封建土地所有制束缚,生产技术落后,水利基础薄弱,水旱灾害频繁,生产水平低下。根据地实行土地革命以后,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1)适时将农村工作重点由打土豪转入抓农业生产。依靠贫农团、雇农工会、赤卫队、少先队、妇委会等群众团体,贯彻实施苏区工农兵代表大会关于土地问题、建设问题等决议案,动员群众努力生产。(2)县苏维埃成立粮食委员会,各区、乡苏维埃配备粮食委员,负责指导和协调农业生产工作。(3)以村为单位,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组织互助组,以换工、变工、兑工、帮工、代耕等形式,合理组织农村劳动力,以克服劳力、农具、耕牛不足等问题,保证平衡生产,不误农时。(4)减轻或免除农业税,发放农业贷款,设立种子、农具调剂站,解决生产资料不足等问题。(5)发动妇女、青少年、儿童参加生产劳动,组织各级苏维埃工作人员参加生产劳动,加强春耕秋收力量。(6)调动红军、游击队武装保卫收割,防止国民党军队、反动地方武装掠夺、焚烧劳动果实。(7)厉行节约,多种多收,组织平粜。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每日吃两餐稀饭,一餐干饭;军事机关工作人员每日吃一餐稀饭,两餐干饭;保证红军战士每日能吃三餐干饭。鼓励群众开垦荒山、荒地和荒滩,谁开垦谁所有,“不荒一寸土地”,多种瓜菜荞麦等杂粮,弥补主粮不足。有余粮的农民,发扬阶级友爱精神,自愿借出余粮接济缺粮户。没收地主的粮食,征收富农多余的粮食,秋收季节还组织割谷队到白区强割地主豪绅的稻谷,进行余缺调剂。农民出售粮食,非必要时政府不限制价格,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促进粮食生产。鼓励群众贩卖白区粮食,同时由合作社组织平粜,防止奸商捣乱。(8)利用自然资源,发展副业生产。在湖区,组织群众捕鱼、采莲、摘菱、放鸭、打猎、挖藕、编蓆、制作渔具等;在山区,组织群众造林、栽果、伐木、种茶、采药、打猎、砍柴、喂牛、养羊等。由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农副业生产和解决粮食问题,人民生活基本稳定,红军的粮食供给基本得到保证,群众日常生活用品紧缺的困难也得到基本解决。

抗灾斗争和水利建设。鄂中根据地大部分地区地势低洼,水涝灾害多。各级苏维埃政府组织群众开展抗灾斗争,并抽出资金,发动群众修塘补堰,开渠连库,大搞水利建设,而且用武装保卫,使苏区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1931年夏,长江中下游发生几十年不遇的大水灾。汉川的同心垸襄堤、川云应府河堤、孝感澴河堤多次决口,直接影响根据地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国民党军乘机挖开长江大堤,实行“水淹苏区”计划,更使灾区人民处境雪上加霜。汉川被淹面积达95%,襄河南北一片汪洋。汉川灾民达到38万人,其中被淹死3000余人。灾害发生后,中共汉川县委根据中共湘鄂西省委《关于检查水灾时期党的工作的决议》精神,提出当时的工作任务:紧急抗灾救灾,巩固西北区,向天门、应城、云梦发展;加紧汉川与天门交界区域的工作,肃清边区土匪与反动分子,建立和巩固游击队,防止敌人破坏和捣乱。12月,汉川独立团和游击队向长江埠的敌人发动两次攻击,使之不敢轻举妄动。同时,加紧没收地主、富农的粮食、财产、房屋、船只,以及大商人的木材、食盐、布匹、药品等物资,并发动未受灾地区群众募捐,开展救灾运动,还采取发行“水利借券”、以工代赈、义务修堤等方式,开展以堵口复堤为中心的水利建设。汉川县人民经过一冬一春苦战,完成南屏垸24华里大堤修筑任务。川阳县南河区数千人,用半个月时间在曾家涧东面开挖一条长渠,初步解决和丰垸数万亩农田的水患问题。

民用和军需工业建设。在各级苏维埃政府组织下,根据地民用和军需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在民用工业方面,孝感第十二区的造锅业、石灰业,十一区的石匠业,七区、六区的缝纫业、烧窑业、编织业、酿酒业、烟叶加工业、制茶业、冶铁业、印染业、制药业等蓬勃发展起来。夏店区第四乡苏维埃在徐家窑、野鸡坡建立2个窑厂,各有工人15人,烧制陶器出售。政府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领导群众集资兴办工厂,尽可能从资金和原材料方面给予扶助。民用工业的发展,除保证苏区农业生产、水利建设等急需物资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基本需要外,还将工业品销售到国民党统治区,换回资金和物资,繁荣苏区经济。在军需工业方面,鄂豫皖苏维埃政府通过没收地主豪绅浮财、向富农征发、战场缴获和白区暗购等办法,创办以军需为主体的国营工业企业。其中,兵工厂有2个车间,100余人,在(黄)陂孝(感)北等处设立分厂,共生产短枪3500余支,长枪800余支。陂孝北县苏维埃政府还因陋就简,兴办被服厂、针织厂、铁工厂,生产一些急需的军工业用品。被服厂、针织厂有职工40余人,主要生产军衣、军被、军帽、绑腿、子弹带及鞋袜。铁工厂有职工30余人,主要制造刀矛、土枪、土铳、土药、土手榴弹、土炮弹。罗山县苏维埃政府在宣化店办铁工厂,既制造刀矛又制造农具。河口县苏维埃政府在河口也办针织厂和被服厂,工人都在100人以上。这些厂的原材料一般由政府供给,产品由政府支配,主要用来满足地方革命武装开展斗争的需要。

商贸业建设。商业贸易机构是沟通城乡物资的桥梁。根据地商贸业发展主要有3种形式:经济公社、合作社和个体商店。经济公社又称苏维埃商店,是全民所有制国营商店,由各级苏维埃政府投资兴办。根据地县以上设经济公社总社,各县、区设分社,各乡设代办所。主要经销粮食、棉花、油料、食盐及其他被国民党当局封锁的紧缺物资,销售价格由政府划定,利润上缴财政。经济公社是根据地商业的主导力量。负责苏区同国民党统治区贸易往来,组织货源,兑换货币,发放救济物品,输出土特产品,对合作社批发商品,活跃苏区经济。由于经济公社中转环节少,商品成本低,物价比市场价格稳定,而且服务态度较好,买卖公平,很受群众欢迎。1931年初,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在新集建立经济公社总社,在宣化店、四姑墩、河口、夏店设立经济公社分社。同年秋,边区财委专门召开代表会议对经济公社进行整顿,健全管理制度,挑选一批工作积极、办事公道、不牟私利的优秀人员到经济公社工作,促进了经济公社的发展。

合作社是以经营企业的方式谋求共同效益的群众性经济组织,是当时集体所有制商业。在组建经济公社的同时,各县、区、乡分别建立消费合作社或贩卖合作社。1931年10月,汉川县普遍建立渔业合作社、猎业合作社、红色商店、红色饭店等,都属此类经济组织。合作社一般在群众自愿的原则下,由群众入股合办。股金数额不限,以股票和股金登记为凭,每月结账一次,盈利归集体所有,年终按股分红。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由社员代表会公推管理委员会负责。凡参加合作社的社员发给会员证,凭证买东西不仅价格便宜,而且可以赊账,还可用土特产品直接换货。合作社是经济公社的助手,接受当地政府和经济公社领导。主要经营百货、布匹、农机具、农副业产品等。货物来源一是到经济公社批发,二是到白区购买,三是就地组织生产。群众办社积极性高,90%的农民入社。合作社的创办,对繁荣苏区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个体商店是私营商店,在根据地受到保护和照顾。众多小商小贩,他们或坐地行商,或挑货郎担穿山越岭,走村串户,成为一支繁荣苏区经济的商贸队伍。政府允许私人开店经营商业,允许低利私人借贷与银行借贷。个体商贩在与经济公社签订合同后,可为经济公社代购代销,所得利润商贩得20%,经济公社得80%。为打破国民党的经济封锁,发展对国民党统治区的贸易,政府采取免税、贷款以及武装护送等办法,鼓励小商小贩通过各种关系从白区输入食盐、布匹、军用物资等。县境接近白区的区、乡政府还派遣工作组和游击队(或特务队)到白区建立秘密据点,购置与传送敌人禁运的商品。

财政和金融建设。财政是根据地重要经济命脉。根据地财政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缴获于战争。这是根据地财政主要来源之一。红军是一个武装集团,作战频繁,没有条件自己从事生产来解决给养问题。根据地大部分处于经济落后的偏僻山区,工商经济不发达,苏维埃政府正常经济收入有限,无法保证红军作战和做群众工作的需要。解决红军给养问题,从敌人那里缴获是最直接有效的途径和方法。1931年3月双桥镇战役中,敌三十四师师长岳维俊被俘,其家属为保岳的性命,先后送给红军银元9万元,军衣数万套,还有大量药品、汽油等物质。红军南下作战1个月,缴获银洋数万元,黄金20余斤。1931年12月13日,汉川游击队在道人桥府河上游拦截逃亡资本家商人粮船137只,缴获粮食60余万斤。(2)取之于豪绅。打土豪筹款是红军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根据地的一种财政方针。采取这一方针,不仅可以减轻农民负担,解决红军和根据地党政机关供给问题,而且有利于打击地主阶级的经济势力,调动广大贫苦农民的革命积极性。1929年9月8日《鄂东北特别区委员会给中央的报告》说:“全区经费都取之于豪绅地主”,特务队到白区捉土豪、缴款子的办法,1931年后仍坚持实行。当时,陂孝北、罗山、河口3个县都有特务队(穿便衣)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孝感、黄陂等地方经费主要靠赤卫队去筹集。办法有捉票(捉住地主豪绅作人质,限期交款);下条(将款项写在条子上,责令对方交纳);没收;票捐(地主豪绅投降后自动捐款)等。1931年6月,汉川苏维埃政府领导灾民对地主、富农进行斗争,没收其耕牛、粮食和现金,作生产救灾费用。仅“南河区统计,没收到现金1万余元,粮食6000余石(合75万多公斤),耕牛、船只、鸭棚等不计其数。”(3)来源于税收。随着红军发展壮大,单靠打土豪所得收入难以维持所需经费。而且,随着根据地经济恢复和发展,人民群众具备向政府贡献一定财力的条件。因此,根据地财政收入主要来源转到税收上来。苏维埃政府成立后,根据地减轻农民负担,废除苛捐杂税,只收统一累进税,主要是农业累进税和工商业累进税。基本原则是对红军、工人、雇农实行免税,贫苦农民实行减税,小康农(民)商(贩)实行轻税,资产富有者实行重税。农民以田为标准征税。上等田,10亩以下不征,10亩以上征收10%;15亩以上征收15%;40亩以上征收30%。下等田,15亩以下不征收,15亩以上征收10%;35亩以上征收15%;60亩以上征收30%。1931年11月,鄂豫皖边区政府发出通令:富农全家每人3担粮食以外,多余的粮食按普通税率加5%征税;其他革命群众每人4担以外的多余粮食,个别征税。商人以资本多少征税:200元以下不征收,200元以上征收5%;500元以上征收10%;1000元以上征收15%;5000元以上征收20%;1万元以上征收25%;5万元以上征收30%;10万元以上征收40%。商业累进税的计征办法:佣金税由每日营业额20元起征,税额为所得收入的20%;营业额达到900至1000元,税率由20%累进到40%。营业税由每月营业额160元起征,税率5‰,营业额达到700元,税率累进到1%。烟、酒抽税30%。有条件的地方还收商品进口税和海关税。云孝县境,北起云梦隔蒲潭,南接汉川汈汊湖,西到应城天鹅垱,东至孝感卧龙潭,河湖港汊纵横交错,水路网络四通八达,水产丰富,中小商人多,商品经济活跃。这里,府河通汉水入长江,流经云孝县境达80公里。1931年底,省苏维埃政府开始在府河口建立海关。鼓励商人将苏区的特产及时运往白区销售,购回苏区急需的粮食及工业品,获得可观的海关税和营业税,扩大了财源,多次受到中共湘鄂西省委及襄北特委的嘉奖。京汉路根据地对山地土特产也适当征收土特产税。粮食、药品、棉、布等商品输入一律免税。消费合作社及其他合作性质的商业,营业税酌减。群众如遇意外灾害,酌情减税或免税。(4)接受于群众捐献。此外,公营经济的利润也是革命根据地的财政来源之一。在扩大财政来源的同时,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还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紧缩开支,严格实行预、决算制度,严厉打击贪污盗窃行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根据地财政支出主要有几项:一是红军军需费用支出。包括伙食费、津贴费、公务费、新兵费、俘虏费、擦枪费、弹药费、负伤费、抚恤费等。1929年5月7日,中共鄂东北特委给中央的报告说,每月开支预算:特委350元,交通费150元,工费160元,孝感330元,安陆20元,黄冈60元,红军500元,党干200元,干事处80元,特务队120元,弦南60元,应城、应山60元。1929年6月,《鄂东北红军三十一师师委会的报告》说红军“每月开支约1万元”。二是党政机关费用支出。仅中共鄂东北特委所辖地区,“每月开支三万数千余元”。三是扶植工业、农业和商业支出。财政拨出一部分款项,通过银行借给农民购买耕牛、农具和种子;拨款开办公营农具厂、兴修水利,解决农民生产方面的困难。有的县、区、乡开办工厂,也由苏维埃政府投资。四是文教卫生和优抚救济事业的支出。这也是一项不小的开支。在金融方面,1931年至1932年,苏维埃银行两次发行纸币和布币,并铸有银元。苏维埃货币在市面上流通信誉很好,兑换正常。国民党的纸钞在根据地里使用一律九六折扣。

六、根据地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的发展

在数千年封建社会里,广大劳动人民遭受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造成农村经济和文化长期落后。广大劳苦大众失去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文化知识被地主豪绅当作愚弄人民的政治工具和精神鸦片。苏区土地革命的胜利,使工农群众在文化教育方面也得到了解放翻身。

文化事业的发展。罗山、陂孝北和河口等县均设有文化委员会,各区、乡都设有文化委员。共青团、妇委会、儿童团、少先队、赤卫队等组织是文化活动的中坚力量。那时的文艺作品有一个共同特点,即揭露旧社会的黑暗,歌颂新社会的光明;诉说劳动人民的苦难,指出革命斗争的前景。文化活动主要形式有唱歌、演戏、读报、演讲、写标语、发传单、办墙报、绘壁画、开茶话会等,形式简单活泼,群众喜闻乐见。1931年夏,陂孝北县成立宣传队,县委妇女部长担任队长。宣传队经常翻山越岭,走乡串户,以唱歌、演戏、谈话等形式,宣传土地革命,宣传中国共产党,宣传苏维埃政府,宣传红军。此外,区、乡还有业余宣传队。以大鼓、渔鼓、三句半、民歌、善书、皮影等民间形式,赋以新词,歌颂共产党和苏维埃。1931年秋,建立俱乐部和剧团。一般县区都有俱乐部,备有娱乐工具和乐器。 每逢节假日或大型会议,俱乐部就组织文艺演出,丰富军民文化生活,融洽军民关系。剧团既有专业的,也有业余的。除演出传统楚戏外,还创作演出反映苏区军民斗争生活、群众中好人好事等振奋革命精神的剧目。1932年,中共陂孝北县委创办刊物《火线》,张赤民任主编。主要刊登上级决定、决议、通令、红军战况、苏区革命和建设等重要消息,发挥宣传群众、团结人民、打击敌人的作用。当时文化工作者创作的穷人歌、讨米歌、卖柴歌、发动歌、妇女歌、放脚歌、兵变歌、枪会歌、过操歌、童子团歌、苏维埃歌、土地革命歌、欢迎红军歌、送郎当红军歌、反“会剿”歌等,流行整个苏区。其内容有发动群众起来斗争的,有歌颂红军和共产党的,有拥护苏维埃政府的,有揭露地主豪绅欺压民众的,有讴歌新生活的,阶级倾向性明显,革命鼓动性强烈。1930年8月,红一师在小河举行祝捷大会。四乡群众高举红旗,敲锣打鼓,鸣铳放炮,搭台演戏,编唱歌谣,歌颂红军战绩。歌词是:

八月里来桂花香,

红军游击到我乡。

孝感花园打一仗,

小郎哥啥!

缴获枪支无其数,

嘿,还有八挺机关枪。

1932年1 月21日,贺龙领导的红军第九师在应城龙王集与国民党军队激战三天三夜,红军大获全胜。应城人民欢欣鼓舞,编成民歌到处传唱:

雾层层,打应城。

应城打不开,请了贺龙来。

贺龙来,城打开。

老财滚下台,人民喜开怀。

各级苏维埃政府的建立,使广大劳动人民由过去的被剥削、被压迫、任人宰割的奴隶,变成政权的主人,参加管理国家大事。这是孝感破天荒的大事,深受人民群众的拥护。当时群众用歌谣表达这一心声:

人民政权人民选,

人民当家作主人。

历史重新翻过来,

苏维埃万万年。

苏区的民歌,语言朴实,感情真挚,反映苏区军民的喜怒哀乐,道出人民群众的心声,传播苏区革命的信息。如《穷人歌》(用花鼓调唱):

有贫农,坐田埂,自思自叹。

叹只叹,我穷人,缺吃少穿。

三才者,天地人,应该平等。

为什么,贱与贵,贫富不均?

那富人,想人家,良田万顷;

我穷人,衣食住,很患愁心。

他说是,积阴功,坟山所映;

又说是,阳宅好,风水助成。

细思量,追究竟,不是这等!

尽都是,欺骗我,一般穷人。

叫大家,切莫要,被他蒙混;

赶快地,要把那,农会建成。

有红军,赤卫队,并肩前进。

要杀尽,那一些,地主豪绅。

只要我,穷苦人,坚决革命,

掌大印,一条心,就能翻身……

1932年初,红军在襄河两岸连续取得胜利,组织宣传队上街宣传,红军女战土教孩子们唱儿歌:“鸡子叫,红军到,腰里别着盒子炮……”“贺龙打前敌,活捉蒋老七(蒋作均),抽筋又剥皮”。

新文化、新思想的普及,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在党和苏维埃政府的倡导下,人们自觉起来掀掉剥削阶级的精神枷锁,破除封建迷信,批判宗法观念,提倡艰苦朴素,反对好逸恶劳和铺张浪费,禁止牌赌,力戒不良嗜好,社会风气为之一新。

教育事业的发展。苏区的教育事业,是随着苏维埃运动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教育的中心任务是:履行全部义务教育,广泛发展社会教育,积极开展扫除文盲业余教育,提高工农群众的文化知识水平,为革命战争服务,为巩固苏维埃政权服务,为苏区建设服务。各级苏维埃政府成立后,抽出人力、物力、财力,在短期内促使各种形式教育发展起来。

普通教育。各级苏维埃政权都成立文化教育委员会(乡村设有专职文教委员),制定发展教育事业计划,建立新型教育制度。一反几千年来学校只对少数有钱人子弟开门的旧教育制度,敞开学校大门,使广大工农兵及其子女获得受教育的权力和机会。创办普通学校(包括初级小学、模范小学、高级小学、列宁小学),初级中学(有全日制和半日制之分),形成多层次教育格局。教师缺乏是当时发展教育事业遇到的最大困难。为解决这个问题,省苏维埃政府举办师训班,给各县分来一部分教师;陂孝北、罗山、河口等县对原有私塾教师进行短期培训,然后把他们派到各区、乡、村学校任教;各区、乡通过亲戚、朋友、同学等关系,到白区聘请一些穷苦知识分子来任教。至1931年,各地基本建立起一支人民教师队伍。为了解决校舍不足的问题,一些地方将祠堂庙宇改为学校,腾出民房作教室。为了解决桌凳不足的问题,有的自带桌凳,有的组织起来上山采石,制成石桌石凳。教材由文教委员会统一编印。摒弃宣扬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旧教材,使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既符合革命斗争需要又有乡土气息的新教材。学校在教授国文、政治课之外,还设有算术、军事、体育、手工、唱歌、图画等课程。此外,学生每天还得参加1至2小时生产劳动。学生学费因对象而异。在鄂豫皖苏区,红军子弟、雇农子弟及十分贫苦的其他农民子弟免费入学,他们的学费由政府补助;中农子弟学费照章收取;贫农子弟交学费是中农子弟入学费用的十分之六;富农子弟交学费相当于中农子弟学费的2~3倍;地主子弟一般被拒绝收录入学。列宁小学、模范小学担负向上级学校和社会输送人才的任务,学生在生活上除穿衣自理外,其余费用均由学校集中解决(政府给予补助)。学生毕业后有多种去向。陂孝北县夏店区高家店模范小学毕业生,大多数分到各乡、村担任儿童团大队以上干部或担任共青团、少先队的干部。宣化区沙铺列宁小学毕业生,有的担任少先队干部,有的被推荐到省苏维埃通讯学校学习。苏区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特别是列宁小学基本普及,使8至15岁的儿童都入校学习。陂孝北县第十二区(小悟、周巷、丰山一带)区乡苏维埃政府,先后开办列宁小学21所(班),入学学生约700名。昔日的放牛娃、讨米郎变成读书郎,实现他们梦寐以求的愿望。

社会教育。苏区还办有业余学校,把对青少年普通教育同对成年人的社会教育结合起来。苏区几乎村村都办有农民夜校,绝大多数青壮年农民都来参加学习。教员一般由区、乡干部和列宁小学教师兼任。以斗争形势、政治常识、农业生产、农事安排及社会关系为主要内容,学以致用。每到傍晚,农民手提马灯,拿着学习用具,涌进农民文化夜校学习。此外,苏区几乎所有妇女都参加识字班学习。苏维埃政府及工厂、医院、运输队等单位,开展职工教育,一般是业余的,把工作和学习结合起来,培养既懂政治又懂技术的职工。陂孝北、河口、云孝等县苏维埃政府还创办干部培训班,一般每期学习1个月左右。学习方式是讲解和讨论相结合,以党的政策、苏维埃运动、革命战争、群众关系等为主要内容。学习结束后,大部分回原单位工作,少数上调特委、省委工作,有的派往其他地方工作。部队也是如此,有空就上政治课或文化课。部队政治课主要讲什么是共产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消灭剥削制度,以及斗争形势与任务,鼓励战士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战,为争取幸福生活而战。

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土地革命前,孝感地区缺医少药现象十分严重。孝感北部大悟山区没有一所医院,也没有一所设置病床的诊所。为数很少的中医分散于各个集镇和乡村,远不能满足人民防病治病的需要。苏维埃政府建立后,为了应对长期残酷的战争环境,克服重重困难,利用逆产、民房和山洞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千方百计地创办医院、卫生所。1930年,鄂豫皖边区红军医院在仙居区熊畈设立分院,罗山、陂孝北、河口等县都办起了地方医院。这些单位,除救治红军伤病员外,还热情地为老百姓免费治病。经常组织医疗队进入深山老林,送医送药。山民称他们是“救命恩人。”1931年夏,为战胜水灾和预防瘟疫,红军医院与地方医院联合,组织水上医疗队,驾着木船,送医送药,救死扶伤,深受渔民欢迎。医院药品来源:一是靠经济公社和合作社到白区采购;二是靠特务队到白区,强迫土豪提供;三是依靠群众自采自制中草药。此外,苏维埃政府还颁发优待医生条例,鼓励社会医生组织起来,积极为人民群众治病,保障军民健康。

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是国民党当局用来对付根据地军民的两个主要武器。军事“围剿”是“杀死政策”,经济封锁是“饿死政策”。国民党反动派企图通过经济封锁使根据地军民“不能有一粒米、一撮盐、一勺水的补给”,从而造成根据地“经济枯竭,精神颓丧,了无生机,使之无法生存下去”。然而,苏区的党政军组织面对极端困苦的战争环境和经济封锁的严峻形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克服重重困难,采取种种措施,不仅没有被敌人困死,而且打破了敌人封锁,稳定和改善了人民生活,还在实践中学会一套管理经济的本领,开创性地进行土地革命和经济建设,发展壮大苏区经济,保证了苏区革命的胜利。这表明:根据地虽小,却有很大的政治威力;红军虽小,却有强大的战斗力。这种力量就源于深刻的土地革命。正是土地革命这种伟大的社会变革,为红军和苏维埃区域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最坚实、最深厚的基础。同时,也为中国共产党积累了在战争年代做经济工作和治国安民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