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

一、总路线的学习宣传和孝感“一五”计划的制定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从1952年9月开始酝酿提出,1953年6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正式讨论,形成比较完整的表述,9月24日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宣布。毛泽东主席将其内容概括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的错误”。这条总路线是“一化三改”即“一体两翼”的总路线。“一化”,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主体;“三改”即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两翼”。1954年2月,中共中央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中央政治局确认的这条总路线。

1953年10月11日至11月2日,中共湖北省委召开第三次代表会议,传达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12月7日,中共湖北省委发出《关于学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指示,“要求用两个半月的时间,组织全省干部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

中共孝感地委遵照中共中央和湖北省委的指示,迅速召开地、专机关干部会议,并安排各县委召开县、区扩大干部会议,传达中共湖北省委第三次代表大会的精神。其中,重点传达贯彻总路线精神,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全专区各级干部、党团员和积极分子都分期分批参加了学习。学习方法是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领会总路线的精神实质。在讨论中,不少干部联系本地实际,揭发城镇部分资本家勾结农村自发势力搞资本主义活动,并反映农村土改后出现放高利贷、买卖土地,部分贫苦农民重新失去土地,贫富分化已开始出现等问题。应城县临江乡1113户中,有190户负债,有20户卖田;孝感县青山区有39户农民破产;咸宁县秋塘等4个乡统计,共有87户农民卖田。讨论中还揭发部分区、乡干部从事商业活动,2人放高利贷。广大干部对上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行了分析,认为三大改造势在必行,只有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才能避免农民的贫富两极分化,才能有效地防止资产价级对干部的腐蚀,才能收集更多的粮食等农产品支援国家工业化。通过学习,各级干部都认识了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必要性,认为没有工业化,就没有巩固的国防,就不可能改变农业生产的落后方式,就不可能发展工农业生产,就不可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农业区域的孝感专区不仅要提供粮食、棉花、油料等原材料支援国家工业化,而且要发展本地工业,为国家工业化做出贡献。各级干部对总路线进行学习之后,随即在广大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各地采用宣传员、报告员和通讯员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总路线的内容和贯彻实施总路线的重大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个传达贯彻和学习总路线的热潮在孝感专区迅速掀起。

通过上述活动,总路线得到孝感专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成为团结和动员人民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孝感而奋斗的新纲领。

孝感专区“一五”计划的编制。从1953年起,全面转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开始进入1953年—1957年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简称“一五”时期。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在周恩来、陈云的主持下,从1951年就开始着手,1953年4月完成初步编制,并开始执行。在执行中进行修改,先后五易其稿,到1954年9月基本定稿。1955年7月,在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正式审议通过。这个计划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相应地培养建设人才;有步骤地促进农业、手工业的合作;继续进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增长,同时正确地发挥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作用;保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

中共湖北省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遵循国家“一五”计划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编制湖北省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经过不断修改,数易其搞,到1955年最后定稿。6月,省委第二书记、省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刘子厚在中共湖北省第五次代表会议上,代表省委作了《关于湖北省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问题的报告》,提出经国务院批准下发的湖北省工农业、商业、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等方面的主要指标。其中,1957年全省粮食总产量221亿斤、棉花总产量375万担,油料总产量922万担。

中共孝感地委和孝感专署根据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遵照国家“一五”计划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编制了孝感专区的“一五”计划,被综合到湖北全省的“一五”计划之中。湖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于1955年3月向全省各专、市下达经国务院批准的“一五”计划中的农业计划。1956年1月向全省各专、市下达“一五”计划中的1957年工业计划、商业计划,随后又下达文化事业计划、教育事业计划、卫生事业计划。其中孝感专区“一五”计划的主要指标如下:

1957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计划土方为 202.2万立方米,粮食作物生产计划47亿斤,棉花作物生产计划 43万担,油料作物(油菜籽、花生、芝麻)生产计划206万担。

全区地方工业计划总产值5635.5万元。社会零售总额30 933.9万元。电影队发展到46个,电影院1座,职业剧团17个,剧场30座,文化馆20个。五年招生合计:高中3121名,初中27124名,小学520937名。五年毕业生合计:高中1601名,初中19471名,小学411632名。“一五”期间发展医院病床840张,区卫生所153个,防治所(站)7个,卫生院17个,妇幼保健所3个。

二、工业化的顺利起步

孝感地方工业的发展。1953年,中共孝感地委和孝感专署在组织全专区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之后,迅速转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遵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的安排,地委和专署从各县选派了近2万民工参加武钢建设,并从1953年开始,先后选调600多名优秀干部,投入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其中,有2名地级干部,150余名县级干部。他们有的到国家重点企业工作,有的到湖北省属企业和南方数省工业战线工作,有的到孝感本地厂矿工作。

地委和专署在支援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和省属工业建设的同时,积极发展孝感本地工业,新建了一批地方国营企业:一是发展电力工业。从1953年起,将孝感专署电灯公司大幅度地扩建增容,改建成孝感专署第一发电厂。1954年,又同驻花园的部队合作,新建了一座火力发电厂,称为孝感专署第二发电厂,年发电量达到110万千瓦小时,既满足了驻军的用电需求,又解决了当地工厂和居民的用电问题。二是在孝感专署建设科设立农具股,各县相应设立农具推广委员会或者配备农具专门干部,具体负责扩建和新建专、县两级的农具厂,改良、制造和推广新式农具。到1956年底,全区改良和试制新式农具24种,推广新式农具15 372件。孝感农具厂于1957年试制的新式单铧犁,使用性能好,深受用户的欢迎,当年就推销了6000余部。三是扩建和新建了一大批油、纱、酒、石灰类型的地方国营工厂,使全区16县的地方国营工厂在1956年发展到110个,拥有工人6124名。地委和专署通过有关组织对上述地方工业加强管理,严格经济核算,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使其经济效益普遍得到提高。又利用良好的经济效益建设新的工业项目,形成良性循环。到1957年年底,全区工业基本建设投资达到540万元(新币,下同),地方国营工业企业迅速发展,达到133个。其中,国营农具厂17个,电厂19个,土铁厂3个,锅厂3个,砖瓦厂16个,印刷厂17个,造纸厂4个,煤矿厂3个,其他工厂51个,共计职工6792名,全年完成工业产值8950.57万元。加上公私合营、手工业合作社等性质的企业,全区共有工业企业1229个,职工3.5万余人。生产的主要产品产量:土铁1038吨,石膏129 517吨,石灰40 360吨,电力289.91万度,布282.20万米,食用油11 869吨,油饼43 891吨,白酒4022吨,大米283 879吨,面粉9137吨,砖12 765万块,瓦1894万块,纱3089吨……全区工业总产值达到14 886.30万元。“一五”期间,孝感专区的地方工业超额完成了孝感地区“一五”计划地方工业指标。

交通运输的恢复和发展。1949年5月孝感地区全境解放时,孝感、礼山、安陆、云梦、应城、汉川6县(即今孝感市现行辖区)内仅有断头公路483公里,通车里程只有218.33公里。中共孝感地委和孝感专署在支前工作中,遵照湖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的指示,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对被国民党军队破坏的汉宜、黄土等公路及一些桥梁进行抢修,以保证人民解放军南下部队顺利过境,也为后来发展建设提供了基础。到当年年底,修通公路1455.6公里,修复大小桥梁50余座。1950年至1957年,孝感专区江北9县特别是上述6县范围在公路建设方面取得了多项成绩。

1950年下半年,组织有关力量,支持和协助湖北省公路局的两个公路整修分队,对黄陂县城至礼山县土岗的黄土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进行全面整修,并组织有关县的民工收集碎石、砖渣,铺筑简易路面,将该路提升为省管干线。遵照中南区交通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的安排,组织有关县的人民群众用半义务制的方式,于1951年3月参加汉(口)孟(河南孟家楼)公路的合并整修工程,于1952年年底完成路基改善(局部改线)、路面铺筑、桥涵修复加固等项工程,达到预定的五等路标准。从1951年至1952年,完成云(梦)应(城)公路的裁弯取直和加宽工程,并铺成全长14公里的沥青混凝土路面。1952年至1957年,组织有关县的力量,对宋(麻城宋埠)长(应山长岭)公路途径孝感专区的路段进行全面修缮,使其达到晴雨通车标准。1953年至1956年,地委和专署为了加强孝感城区与北部数县的联系,并沟通孝感与鄂东的交通,以便发展孝感专区的经济,贯彻“一般恢复,重点建设”的方针,组织有关县群众全线动工,新修黄(陂)孝(感)公路,并将其列为孝感专区中心干线,进行重点建设。其中,在黄陂、孝感两县交界的河上建了1座长70.27米的半永久性的漫水桥。1956年黄孝公路顺利通车。从这年开始,组织汉川县的群众,对长期不能通车的荷包湖至沙洋镇公路的汉川路段进行全面修整。工程重点是在曹家河上架设长4.6米的大桥1座,在新沟渡口设置载车渡河的木渡船1只,对新沟至田二河的路面进行全面整修,并开通贺付店至小河口的新线10公里。

有关统计数据也反映孝感专区江北6县(孝感、大悟、安陆、云梦、应城、汉川)公路建设、公路运输及水上运输事业发展的重大情况。

公路通车里程:1949年218.33公里,1957年达到652.38公里。公路客运量:1953年16万人次,1957年50.14万人次。公路客运周转量:1953年80万人公里,1957年357.89万人公里。公路货运量:1951年0.13万吨, 1957年2.36万吨。公路货运周转量:1952年0.53万吨公里,1957年60.56万吨公里。船舶拥有量:1949年13 570吨位,1956年21 462吨位。水运港口货物周转量:1949年2023万吨公里,1957年为7152万吨公里。

孝感的水运事业在支持抗洪救灾运输方面起过重大作用。1954年,长江流域发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孝感专区境内公路有很多路段被淹,桥梁倒塌,公路运输陷于瘫痪,京汉铁路孝感至汉口段运输中断。部分旅客只有乘船从滠水过澴水,停靠孝感城关,再换乘木船到火车站转乘火车。是年7、8两月,在紧急防洪抢险斗争中,孝感专、县两级交通部门共组织木船8000多只,抢运灾民18万人次,耕牛500余头,其他牲畜1.3万余头。9月至12月,还组织抢运水上口粮、种子等救灾物资15.4万吨。

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1953年是国家“一五”计划的起步年,也是国家工业化的起步年。实现国家工业化不仅需要大量的粮食作为工业原料,而且因为工业战线职工不断增加,也需要较多的粮食来解决职工的用粮问题。因此,粮食的产需矛盾日益突出,粮食投机活动也日益猖獗。国家此时对粮食购少销多,粮食市场的供求关系日益紧张,一些地区出现粮食脱销的情况。因此,国家需要采取果断措施来解决国家的粮食购销问题,即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严禁私商自由经营粮食,实行在中央统一管理之下,由中央和地方分工负责粮食管理。在农村向余粮户计划收购,对城市人民和农村缺粮人口,实行粮食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政策即将出台。

10月11日至11月2日,中共湖北省第三次代表会议传达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并着重讨论了即将实行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会议认为粮食统购统销不仅可以减少粮食供求矛盾,而且可以把分散的小农经济纳入国家建设轨道,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教育,使大家都能了解必须由国家掌握粮食的重要意义及对国家工业化、巩固工农联盟的重大关系”。会议决定1953年全省在完成公粮征收任务之后,要向农村余粮户收购粮食37亿斤,向城市人口和农村缺粮人口销售23亿斤粮食,会议还对统购中如何加强供应工作和市场管理、防止奸商投机破坏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研究。会后,全省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开始启动。11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全国统购统销工作全面展开。

中共孝感地委和孝感专署遵照政务院的命令和中共湖北省第三次代表会议的决议,在向全专区党员、干部和群众传达总路线总任务的同时,认真传达贯彻关于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并于12月9日向各县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正式通知。《通知》指出:各县区保证完成粮食统购统销任务的信心都很坚定,但必须克服层层加派任务的做法,以免超出农民的实际售粮能力,而影响收购计划的顺利完成。特将地委、专署于1953年11月15日通知各县的收购数字略加调整,还对有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其一是各县县委除应把地委分配的总任务完成外,各县委应按各县总任务掌握一定的机动数,作为本县各区、乡调剂之用,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争取完成。其二是各县除掌握规定的机动数外,不应再多加任务,区、乡不得再加派或者再掌握机动数。其三是各县总任务数应包括从当年6月1日起收购的小麦数、从7月1日起收购的稻谷和其他杂粮数。

《通知》中规定的各县粮食收购数,总计为7.7173亿斤,约占全省粮食收购总量37亿斤的20.85%,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全党动手。各县遵照地委提出的“书记挂帅,三长(县长、区长、乡长)上马”的指示,全力以赴抓粮食收购工作。地委和各县委都成立粮食统购统销办公室,区、乡成立粮食统购统销委员会,各村成立粮食统购统销小组,负责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全专区组织159个工作队,深入农村,广泛宣传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层层办点,运用算账对比和群众评议的办法,激发广大农民的爱国热情,自报认购售粮任务。通过一段时间的艰苦工作,各县都按期完成粮食收购任务,为国家工业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12月18日,地委和专署联合下发文件,指出:为了解决食油的供求紧张状况,保障城市人口对食油的需求,对油料实行统购,省委分配给孝感专区的统购任务是芝麻54万担,棉籽38万担,花生26万担,油菜籽到次年春天再分配任务。各地设立油脂公司或由地贸合作社收购油料,不准私商自由收购油料。

对于农村缺粮户粮食统销工作,各县采用由缺粮户自报供应数字,经过群众评议、组织审核,予以供应。对大中城市实行食油统销,定量供应。对孝感专区农村和城镇不实行食油统销。

1954年9月,中共孝感地委和孝感专署组织全专区各级干部(包括农村基层干部)7万余人,广泛深入农村,对农民进行以统购统销为中心的总路线再教育,落实省委、省人委制定的《湖北省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实施细则》,全面开展以粮食为主的“三购三销”政策和“四留”政策。“三购三销”(即以粮食为主的粮食、棉花、油料统购统销),“四留”政策即农户完成公粮上交任务之后,按规定标准留足“四粮”:口粮每人1年200~250公斤原粮,种子粮每亩耕地留6公斤,饲料粮每户10~15公斤,机动粮每人1年7.5公斤。“四留”之后,多余的粮食作为余粮卖给国家。本着“余粮多者多卖,余粮少者少卖,无余粮者不卖的精神,先留后购。棉花、油料随粮征购。1954年,孝感专区共收购粮食79 043万斤,超过任务数的7.4%,比1953年增购近2000万斤。

省委、省人委对全省粮食统购的供应标准也作了具体规定:农村非灾区缺粮户每人每天14两(16两制,下同),灾区缺粮人口每人每天12两(生产季节可适当提高)。城市居民和机关团体工作人员每天14两,工人、部队每人每天1斤,码头工人每天每人1斤半,流动人口每人每天14两到1斤。本着“多缺多供应,少缺少供应,不缺不供应,现在缺现在供应,将来缺将来供应,产啥供应啥,有啥供应啥”的精神,保证供应。上述政策规定比较具体,便于执行,农民和城市居民都感到比较满意。

在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同时,各地还设有国家建立的,没有私商参加的粮食交易市场,简称国家粮食市场,也交易油脂、油料,允许农民卖出和买进少量的粮食和粮种,方便农民互通有无。全专区第一批有12个县共计设立了58个国家粮食市场。其中,孝感县内有7个,每年交易粮食200~300万斤,后来还设立第二批、第三批粮食市场,遍布各县的区、镇。

1954年9月4日,中共孝感地委转发《孝感专财委关于贯彻省委批转省财委棉布计划供应措施的具体方案》,即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棉布的基本需求,消灭私商投机,保障物价稳定和国家建设顺利进行,对全专区城乡人口全部实行棉布计划供应,按人头发布票,凭票买布。

1955年9月,中共孝感地委和孝感专署遵照国务院发布的《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在农村贯彻实行粮食“三定”(定户、定购、定销)到户和增产部分“购四留六”政策,并减少粮食征购总量,其目的在于防止征购过头粮,消除部分地方农民的某些不满,以便坚持和改进粮食统购、统销制度。“三定”到户的办法:一是根据各个农户的耕地面积、自然条件、种植习惯和经营条件,参照近3年的实际产量,掌握不超过实际产量的原则,核定常年产量,作为定购定销的基础。二是在定产的基础上,划分余、足、缺,把定购定销数字核定到户。对于贫农和新老下中农、中农等农户定购数字掌握在余粮的80%~90%。为了限制富农的粮食投机行为,定购数字掌握在余粮的90%~95%。一次定下来,分季交售,全年结算。三是粮食定销,一年核定一次。增产粮食“购四留六”的政策,即对增产部分的粮食实行购四成,留六成的政策,鼓励农户搞好生产,增产粮食。

为了搞好“三定”工作,中共孝感地委和孝感专署于11月16日专门召开县长、粮食局长会议,总结前段工作,并作出4项规定:一是对于定销,各地成立缺粮供应小组,一月一检查。二是对周转粮要安排适当,要求一个县的周转粮平均占余粮数的3%~5%。三是扫清购粮任务的尾欠。四是成立“三定”工作专门机构实行“三长”负责制。

11月25日,地委和专署采纳专署粮食局的建议,全专区每乡配备1名粮管员,负责调查所在乡的粮食产量,测算粮食产量和余缺情况,提出粮食征购销售意见,督促粮食征购任务的完成;核定粮食的销售,安排群众生活,帮助农村管理粮食,宣传与检查政策的执行情况。实践证明,乡粮管员既是粮食工作的前哨,又是各级党政领导的参谋,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基本上做到了定产实在,定购合理,定销公道,使农民心中有数,情绪安定。

1956年,孝感专区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绝大部分农户加入了高级农业社,粮、棉、油都归农业社集体所有,作为单个农户无法向国家上交公粮和出售余粮、棉花、油料。地委和专署针对新的情况,实行对县粮食购销包干的办法,由各县对农村采用动员农业社自愿出售余粮和国家粮食市场吸收社员余粮的办法,集中社队所属农户的“三定”数额,并以“三定”为基础,以农业社和生产队为单位,集中计算粮食购销总额,并且贯彻先留后购,不余不购,缺者供应的原则,以社平衡余缺,落实粮、棉、油统购统销政策。

1957年8月1日,中共孝感地委、孝感专署召开县委书记和县长联席会议,确定以“三定”为基础,三年不变,增产部分“购四留六”,参照上年丰收地区的标准,将90%的统购任务分配到乡,经过代表会议分解落实到社,将10%的统购任务交由各地国家粮食市场收购。由于统购工作抓得不紧,年度粮食收购任务完成得不够理想。地委和专署在加强统购工作的同时,于10月31日召开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会议,布置粮食压销工作,规定经济作物区年销量压低20%~30%,行业用粮压低10%~15%,城镇居民口粮供应标准降低1斤至1斤半,以确保全专区的粮食购销和库存的平衡。

“一五”期间,中共孝感地委和孝感专署领导全专区的干部群众,在积极完成公粮征收任务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粮、棉、油统购政策,完成了约占全省1/5的粮、棉、油统购任务,为支援国家工业化,稳定物价,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