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

一、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孝感专区深入进行。1953年2月中旬,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首次来湖北视察工作,在武汉接见了孝感地委书记王良和武昌县委书记赵学义,听取了他们关于农村工作的汇报,肯定了孝感专区1952年开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做法,并称赞他们是“明白书记”。

当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被作为正式决议公开发表。中共孝感地委及时召开全区县委书记、县长联席会议,重点讨论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会议认为全区1952年互助合作运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个别地方也存在强迫命令和急躁冒进等问题。会议提出,必须根据自愿、互利、民主的原则,从小农经济的现状出发,在保护私有的基础上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8月11日,地委发出《关于加强秋收秋种领导,进一步巩固发展互助合作组织,保证超额增产任务完成的紧急通知》,指示各县、区委必须真正深入下去,通过对秋收秋种的领导,迅速成功地做好不同地区互助合作的巩固和发展工作。要采取各种方式,特别是以互助合作代表会议的方式,进一步贯彻互利政策,具体解决秋收秋种中排工、评分、记分、耕牛农具使用、工资、吃饭等具体问题,实现清工结算、兑现付资,以此推动农业合作运动。对可以转为常年互助组的临时互助组,必须进一步培养骨干,积极转为常年互助组;对有条件转社的常年互助组,更应加强领导,做好转社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并要积极认真地贯彻阶段政策,既要纠正“急躁冒进”的问题,也要克服“发展到顶”的思想,在组织面较宽(即参加互助组农户较多)的地区,应号召每个互助组在巩固的基础上吸收1户或2户以上的单干农民入组,并注意帮助解决缺乏劳动力的贫苦烈、军、工属及老弱孤寡户的困难。在组织面较窄的地区,除号召现有互助组进行扩大外,还必须注意发现和培养骨干,加强建组工作,以保证发展计划的完成。这一紧急指示下达之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在全区出现积极而又健康的发展态势。到1953年年底,全区的季节性互助组发展到2655个,计17.2万户;常年互助组发展到1557个,计9984户,并新建了3个初级农业社。全区农业合作化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地委及时总结前段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成功经验,归纳为以下三条:一是提高先进群众,依靠先进群众,这是发展和巩固互助组的首要条件。二是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必须结合生产来进行,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这是发展和巩固互助组的中心任务。三是解决互助合作中的具体问题,这是发展和巩固互助组的重要环节。孝感县朋兴区是孝感专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重点单位,其经验比较全面。《孝感县朋兴区五个常年定型互助组的考察报告》对其做法和经验进行了集中介绍,被《湖北农村》第50期登载,省委农村工作部给予了肯定。

1953年10月和11月,毛泽东同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进行了两次重要谈话,要求各级农村工作部把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当作重要大事来抓。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发布后,中共湖北省委立即召开全省农业合作社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发展农业合作社。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孝感地委决定加快发展农业合作化的步伐,确定“积极引导,稳步发展”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政策,在全区试办114个初级社(省分配的争取数是100个),并指示各县在1954年元旦前后,召开试办农业合作社骨干训练会议,培养一批办社骨干,其中有乡干部和积极分子972人。在全区各地开展试办工作,始终坚持以下原则,即坚持依靠基层党支部,依靠贫农、下中农,把握办社条件,正确地选择办社对象;加强质量第一、稳中求快;注意边发展,边整顿,边提高,采取思想发动,对比教育,消除顾虑,把办社与发展生产结合起来。

1954年2月12日,地委又下发《关于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爱国增产运动的意见》,要求在1954年把全区50%的农户组织起来,以互助合作推动爱国增产运动。通过一个冬春的努力,全区办起了133个初级社(未经办社干部组织和县委批准,群众自发组织的自发社除外),74 203个互助组,组织起来的农户达到489 200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41%。一些先进区、乡的农户组织面达50%~80%以上。对于自发社,地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于5月5日发出《关于处理自发社的通知》,要求各县委必须认真迅速地对自发社加以处理,对具备转社条件的,可经县委研究,正式批准转社,并派干部前往领导;对条件尚不具备的,应积极进行艰苦深入的说服教育工作,具体而又全面地交待政策,动员他们积极创造条件,以待将来转社。

地委在抓农业社的组建工作的同时,也注意抓渔业社的组建工作,于1954年5月召开各县委办社专职委员会议,要求全区在当年内办69个渔业互助合作社,把50%的渔民户组织起来。地委在大力推动农业合作化的同时,还十分重视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将其视作农业合作化的配套工程,要求各地加强供销社和信用社的发展工作,使其很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以促进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

推广办社经验,宣传先进典型,促进农业社的巩固和提高。中共孝感地委不仅注意农业社的组建和发展工作,而且注意推广先进社的办社经验,总结和宣传先进典型,为全区农业社树立学习榜样,以促进全区农业社的巩固和提高。

1954年3月13日,根据地委的安排,地委办公室向各县、区委和办社专职干部转发《汉川王发成农业生产合作社通过订生产计划解决遗留问题,得到巩固与提高的情况报告》,肯定了王发成农业社通过制订生产计划,解决劳动力调配、耕牛农具的使用、积肥和组织剩余劳力搞副业等问题的成功经验,要求全区133个试办社学习汉川白鱼乡王发成农业社的经验,因地制宜,制订通过努力能够实现的生产计划,解决遗留问题,调动和激发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并制订关于排工、耕牛农具使用、评工记分和清工结算等规章制度,搞好农业社的经营管理,促进农业社的巩固和提高。湖北省委也重视王发成农业社的办社经验,在向全省推广浠水县饶兴礼、蕲春县高萌余等全省闻名的先进社办社经验的同时,也推广了王发成农业社的经验。王发成农业社的经验不仅对孝感专区农业社的巩固和提高起到了推动作用,而且对全省农业社的巩固和提高也起到了推动作用。在此期间,地委还对一些基础较好的农业社试行短期包工制的做法予以肯定和推广。《湖北日报》于1954年5月25日详细报道了孝感专区各县农业社逐步推行短期包工制的经验。

1954年秋冬,中共应城县委和孝感地委发现一个先进的农业社——应城县盛滩乡星火农业社,这既是一个生产救灾的先进典型,也是一个艰苦办社的先进典型。这个农业社组建于1954年1月。建社的第一年就遭遇了百年罕见的特大洪灾。在遭遇10多次暴雨和洪水的冲击之后,全社94.8亩棉花被淹坏42亩,48.5亩芝麻被淹后只剩8亩,90多亩粟和黄豆没苗的达60%,61亩花生一根苗也没有剩下,171.15亩水稻中有8亩被淹绝,12亩被淹坏了一半。全社的生产计划、财务计划、包工定额全被打乱。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社干部和骨干带领社员奋起抗灾,排干水稻田的渍水,补上秧苗,还追3000多担粪、100多斤化肥,使久经水涝的水稻禾苗得以复生。同时在旱田里进行查苗、补苗、除草、追肥、复种,逐步做到苗齐苗壮,接着又抗旱、除虫。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奋战,先后战胜水、旱、虫三种灾害,在大灾多灾之年赢得了丰收。全社农业收入折合稻谷共计161 965斤,比1953年(25户合计)增产13.7%。特别是171.15亩水稻得到丰收,平均亩产665.12斤,每亩比1953年增产114.12斤,比当地产量最高的互助组多产17.27%,比产量最高的单干户多产39%。除农业收入之外,全社的副业收入达到2740万元(旧币)。社员们都体会到农业社的好处,树立了继续把社办好的信心。秋收之后社里按各户的定额统一上缴公粮,卖足余粮。在留足种子、扣除公积金、公益金之后,对剩下的收入通过民主讨论进行分配。分配中贯彻执行“以劳为主,兼顾土地”的原则,按土地四五、劳动力五五的比例进行计算,全社25户有23户增加了收入,折合稻谷户平增收1856斤,增收的幅度在500~4000斤之间。只有2户的收入减少513斤,其中1户是乡脱产干部,1户是历年的丰收户,社里对他们给予了适当照顾。分配结果公布之后,社员们一致认为公平合理,感到满意。这个先进典型在应城县和孝感专区广为宣传后,对于生产救灾工作和农业合作化运动都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应城县委书记梁俊义将该社的情况写成《应城县盛滩乡星火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战胜了灾害,合理地进行了分配》一文,登载于1955年7月22日《湖北农村》118期,随后被选入毛泽东主编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在全省、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

195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在会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批评关于农业社的“发展不宜过快,要求不能过急”的正确意见是“右倾”。他的报告一直传达到农村党支部。各地党组织纷纷检查“保守”,反对“右倾”,修改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步伐。9月,中共孝感地委根据湖北省委召开的地委书记联席会议精神,向各县、区发出《关于全面规划和加强领导,积极迎接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指示》,传达地委书记联席会议精神,接着连续召开县委书记联席会议,县委农村工作部长会议,贯彻落实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全面部署农村工作,加快农业社发展和提高的步伐,迎接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由于农业社优越性的吸引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推动,孝感专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在1955年秋冬加快发展步伐,大批的互助组升级转为初级农业社,要求入社的人越来越多。11月份掀起了入社高潮,即农业社“初级化”的高潮。许多地方是整塆整村的农户参加了农业社。有少数条件较好的老社开始扩大规模,升级为取消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分配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到12月底,全区初级社发展到29 674个,975 322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76%,基本上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并试办完全社会主义的高级社16个,计2965户,占总农户的0.23%。

推动农业合作社由初级向高级转变。1956年元旦前后,中共孝感地委召开有县、区党委书记参加的全区首次(乡)党支部书记会议,重点总结1955年全区农业社“初级化”高潮的经验,研究初级社的继续发展和巩固的问题,以及初级社升级转为高级社的问题。这次会议对全区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巩固和提高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会后有大批基础好的初级社要求升级转为高级社。

1956年1月26日,中共湖北省委下发《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草案)》,明确指出高级社与初级社的主要区别在于有无土地报酬。取消土地报酬,把个体私有的土地无偿地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实行“按劳付酬”的原则,就是高级社,即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规定耕畜、大中型农具也应由私有转有合作社集体所有,但应该合理地作价收买,或作价归社分期偿还,房屋和家具等生活资料及其他财产仍归私人所有。允许社员保留少量自留地。合作社应鼓励社员从事种菜、养猪、养母牛和小牛等种养业和小型家庭手工业。这一文件为初级社升级转为高级社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对初级社的升级工作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孝感地委要求各县对省委的规定广泛宣传,其中安陆县委的宣传工作搞得很好,省委及时向全省批转了安陆县委《关于宣传高级社政策的情况报告》。广泛宣传高级社的政策,推动了初级社的升级工作,越来越多的初级社要求升级转为高级社。地委抓住这一契机,向各县发出《关于整社整党、整团紧密结合的指示》,以整顿促进农业社的发展、巩固和提高,要求各地“书记动手,全党办社”,严格掌握政策,妥善处理若干具体问题,通过整社来搞好初级社的并社升级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整社工作,一大批条件较好的初级社得到了提高,并社升级转为高级社,出现了并社升级的高潮,即农业社“高级化”高潮。到3月下旬,全区高级社发展到7589个。参加高级社的农户约占全区农户总数的一半左右。地委办公室对高级社的规模进行了分类统计,多数社在100~300户之间,占总数的51.4%,但有少数社的规模存在过小和过大的问题。其中50户以下的有466个,占总数的6%;51~100户的有2897个,占37%,401~1000户的有70个,约占1%,还有2个社超过了1000户。规模过大过小都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干部的管理水平。中共孝感县委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向地委和省委写了请示报告,认为以100户左右、200户左右、300户左右三种类型为宜。7月,中共湖北省委批准了孝感县委的请示报告,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中共孝感地委、孝感专署据此明确规定:高级社的规模应实施100户、200户、300户三种类型,即平原地区以300户为宜,丘陵地区以200户左右为宜,大山区以100户为宜,领导骨干较强的高级社可适当扩大规模。全区以此为标准,在全省率先对高级社的规模进行适当调整。这实际上也是整社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调整是为了适应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有助于高级社的发展和巩固。

农村合作化的加速实现。省委关于高级社政策的出台和地委安排春季整社活动推动了孝感专区农业社由初级向高级转变,推动了全区农村合作化运动的进程。在此之后,地委还抓住夏收分配和秋收分配的时机进行整社,继续推动农村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整社的中心内容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社员三者之间的关系,保证90%以上的社员增加收入,作了4项规定:一是合理确定分配比例,坚持少扣多分,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二是进一步贯彻勤俭办社的方针,努力把合作社的财务管理纳入正轨,大力推进农业生产运动。三是从实际出发,妥善解决烈属、军属、五保户、困难户及鳏寡孤独生活的困难问题。四是发扬民主,制定方案,坚决克服包办代替、独断专行。每个社的预分和分配方案的确定,必须经全体社员讨论通过,张榜公布,报请乡委会审查定案。以上做法进一步体现了合作社的优越性,更加坚定了广大农民群众走合作化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加上合作社的生产搞得好,当年除极少数的农业社因灾减产或保产之外,89.69%的农业社增产丰收。其中高级社增产的幅度比初级社更大,社员增收更多,对广大农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致使尚未入社的单干农民积极要求入社,也使初级社的干部群众强烈要求升级转为高级社,全区入社农户和随社升级的农户急剧增加。到8月份统计,全区参加农业社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88.03%。其中高级社的户数占农户总数的75.78%,全区基本实现农业的高级合作化。渔业社和与农业社相配套的农村供销社、信用社都有很大的发展。到12月,高级社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7%;到年底,连地富和反革命分子也参加高级农业社。其中,有37 059人摘掉帽子入社,61 791人成为候补社员。至此,孝感专区完成由互助组到初级社、高级社的农业合化进程。全区的土地、耕畜和大中型农具都迅速地转入高级社集体所有,农民的个体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变成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公有制,所有农户都实行按劳取酬。孝感专区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孝感专区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起步较早,发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较多,提供的先进经验较多,多次受到湖北省委和中共中央最高领导人毛泽东的肯定,影响较大。整个发展过程进展顺利。但也存在工作过程中方法简单、急于求成,带来一些不适宜生产力发展和管理水平的问题。但总的看来,有力地推动了生产的发展。1956年,全区粮食总产达到40.6亿斤,棉花总产达到38万担,油料总产115.6万担,比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展前有大幅度的增产。

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孝感手工业历史悠久,行业众多,产品丰富,有“三缸”、“九佬”、“十八匠”之说。“三缸”指染缸、酱缸、酒缸;“九佬”指剃头佬、修脚佬、阉猪佬、补锅佬、錾磨佬、渡船佬、杀猪佬、打渔佬、打榨佬;十八匠指金匠、银匠、铜匠、铁匠、锡匠、木匠、瓦匠、窑匠,石匠、漆匠、弹匠、篾匠、染匠、画匠、雕匠、酒匠、箍匠、皮匠。民谚概括为“金银铜铁锡,木瓦窑石漆,弹篾染画雕,还有酒箍皮”。

手工业是以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个体经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就是通过合作化道路,把手工业个体经济逐步改造成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建国初期的孝感手工业有一些共同特点:(1)从业人员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自食其力;(2)从事小商品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3)工具简陋,技术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不高,扩大再生产能力弱;(4)在原料供应和商品销售上困难较多,生产不稳定,容易发生两极分化;(5)有很大盲目性,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为了改变手工业生产落后状况,恢复和发展手工业经济,孝感采取类似改造个体农业的方法,由低级到高级,由分散到集中,由手工作业到机械化生产,逐步引导个体手工业者走上社会主义合作化的道路。

初步组织阶段。1950年7月,中央财政委员会召开中华全国合作工作者第一次代表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要求全国各地组织手工业合作社。1951年6月,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召开第一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提出把组织手工业合作社的工作重点放在中小城镇和农村中的独立手工业者和家庭手工业者上面,并制定中国第一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1951年10月,湖北省合作事业管理局召开全省第一次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会议,号召全省手工业者积极走互助合作道路。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一系列会议精神的过程中,孝感手工业生产得到一定发展。孝感城关手工业中18个行业的资金由1951年的9亿元增加到1953年6月的20.5亿元(当时币值,下同);通城城关17个行业经营户数,由1952年的153户发展到1953年12月的198户。师徒雇佣关系得到改善。但是,“少领导、无计划、缺原料、成本高、废品多”的问题仍然存在。手工业发展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淡季生产力量不足,未能充实产品储备,旺季手工业产品又供不应求,资金、原料也存在困难。对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不少手工业者还存在顾虑:有的认为,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消灭手工业”,走合作化道路就是“吃大锅饭”,“干活都是为了公家”,“手工业没有前途”;有的认为,“发展手工业生产是发展资本主义,请雇工是犯错误”,因而不敢大胆发展手工业生产。本钱大、招牌老、技术高的手工业户怕合作后吃亏,对发展合作社积极性不高,而本钱小、技术低、负担重的手工业户盼望通过合作来解决自己的困难。针对这些问题和思想顾虑,孝感地委于1953年8月发出指示,要求各县成立地方工业办公室,加强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12月又发出《关于目前领导手工业生产中的几个问题的指示》:1.召开县、区手工业代表会,正确宣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手工业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方针,做好工作,解除顾虑,指明前途,积极组织手工业者开展互助合作。2.发挥国营合作社的作用,通过计划引导,使手工业者逐步实现计划生产。为解决手工业生产中存在的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难问题,各县地方贸易公司、供销合作社要专设原料供应货栈,淡季和旺季都有计划地加工,合理调整季节差价。银行根据手工业生产需要适当贷款。3.发挥手工业者生产积极性,改善师徒关系,克服保守思想,表扬技术优良者,组织一些展览、技术交流活动,提高技术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搞活经营,降低成本。4.努力办好生产合作社,不断总结经验,采取联购联销、集中订货、分工承制、集中交货多种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推动互助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5.加强对手工业领导,除行政上由工商部门领导外,还由镇(区)委会政府委托区合作社来直接领导,以便更好地解决供销问题。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地委指示精神,或者几户手工匠联合采购原材料,各自加工生产,联合销售产品;或者集体统一定货、交货,然后分工进行生产;或者实行劳动组合,按股分红,实行简单分工,按技术评定工资;或者几户手工匠联合起来,直接组织生产合作社。1953年底,全区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30余个,社员1381人,股金3.98亿元(旧币)。这些手工业合作社虽然兴办时间不长,但很快显示出生命力。突出表现在克服淡季困难,进行常年连续生产,提高效率,增加收入。同时,社员在集体生产经营中,不断克服小生产者的局限性,培养集体主义思想,也为手工业合作化的继续发展培养了干部。

稳步推进阶段。1953年11月,全国合作总社召开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制定“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针和手工业改造步骤,由手工业生产小组到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再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逐步推进和发展。1954年2月,中共湖北省委召开全省手工业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地试办手工业合作社的典型经验,做出分批整顿、分批发展的部署。同年3月,湖北省下达1954—1955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计划。其中,计划孝感专区发展生产合作社73个,社员2469人;生产供销社16个,社员400人;生产小组131个,组员1427人。手工业生产小组,从供销入手,把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向供销合作社或国营企业购买原料,推销成品,或为供销合作社和国营企业加工,是组织手工业者的一种低级形式。同时,由若干个体手工业劳动者或几个手工业生产小组为解决原料采购和产品推销困难而组织起手工业生产供销社,比手工业生产小组进了一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级形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要生产资料完全归社员集体所有,实行按劳分配,这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另一种实行入股分红,统一经营,收益的一部分按劳分配,这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

1954年上半年,全区整顿生产合作社,着力巩固和提高质量,同时加强“空白县”的建社工作;下半年,加强对手工业改造工作领导,按照自愿、民主、互利原则,采取说服、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式,大力发展新社和生产小组,实行集中生产,统一经营,让群众看到合作社的优越性。由于当年遇到特大洪水灾害,建社工作停顿了一段时间。在洪水退后,结合生产救灾,又整顿24个社,并运用典型引路的办法,发展一批新的合作社与互助组。孝感城关镇的5个生产合作社,在洪涝灾害面前,依靠集体力量,开展护厂斗争,确保集体财产安全;全力支援抗洪救灾,确保器材供应;坚持生产自救,保障社员生活。全年社员工资不仅未降,反而高于1953年的8.8%~30%,5个社年终盈余1.83亿元。在典型带动下,入社的,增强信心;未入社的,下定决心入社;退社的,三番五次写申请再入社。到年底,全区铁、木、竹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93个,社员3552人,股金9.95亿元,分别比1953年增长3.06倍、2.57倍和2.5倍;手工业生产互助组发展到554个,组员5881人,约占全区手工业从业人口的14.52%。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年产值达到264.97亿元,占全区手工业生产总值的11.79%;生产互助组的年产值达到354.28亿元,占全区手工业生产总值的15.76%。手工业合作组织生产出大量市场急需产品,在战胜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水灾害、服务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5年,孝感认真贯彻落实“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加强生产和供销的计划性。一方面对手工业的原料、产品品种和数量、销售地区、劳动力等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手工业生产与供销矛盾;另一方面,针对一些手工业合作社中存在盲目生产、粗制滥造、单纯追求利润的资本主义经营思想,开展整社运动,端正经营方向,初步形成民主管理、勤俭办社、钻研技术、尊师爱徒的良好风气,推动手工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早在明末清初,孝感城关就有石姓兄弟靠修船造船手艺谋生。到了晚清,石家村的船匠发展到30户,从业60人。他们一代一代传承这门手艺,到1949年孝感城解放,仍以修船造船为业,从事个体劳动经营。1955年8月,孝感县城关石家村由石方富、石方才、石方胜领头,组织18户30人,成立孝感县城关新建造船合作社,为后来建立造船厂打下基础。这一年,全地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183个,社员6273人;生产互助组543个,组员6437人,社(组)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5.13%。在民船方面,组织造船、运输合作社和互助组37个,民船448只,占总船数的6.75%。

加速完成阶段。1955年12月,中央手工业管理局和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在北京召开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制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计划,强调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必须与国家工业化,与国家对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相适应,要求在2年内基本完成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来,中共中央在批转第五次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加快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是当前一项迫切任务。”从1956年初开始,随着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到来,孝感手工业改造的步伐急剧加快。1月,中共孝感地委制发手工业改造方案,各级成立领导小组,地委9人,县委5~9人,区(镇)3~5人;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工作队,深入各县区重点集镇协助工作。普遍开好县区干部扩大会、工商联手工业积极分子代表会、职工代表会、妇女家属会、青年会等有关会议,认真学习中央方针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还组织党校教员和文化馆站等部门干部,采取宣讲、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改造的宣传教育活动。分批分业大量训练干部,提拔骨干,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及时反映问题,交流情况,迅速掀起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不再分期分片改造,而是采取一次批准过渡的方法,加快改造步伐。通过发动群众、申请批准、清产核资和安排人员等步骤,上下联动,到3月,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全区“手工业和民船运输业基本实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化,85%左右的手工业者和船民分别组织起来,部分地区还发展了一批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合作社”。这些社(组)组织起来后,进行集体生产,分工协作,合理使用劳动力,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生产设备,改善劳动条件,调整生产关系,发挥社员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80%的社员收入有所增加。

但是,在工作过程中也出现一些偏差。一是大并大合,盲目集中,有些适宜于个体经营的手工业行业,也极少保留,既不利于手工业发展和农村集镇繁荣,也不利于满足城乡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多样化需要,给群众带来诸多不便。汉川县韩集乡把方圆20多里的当地小贩和农村手工业者都集中到韩集,组成混合商店,使周围农村买东西难,找木匠难。群众批评说,“搞得不像名堂。”二是集中经营,统一核算,一些地方吃“大锅饭”,“出大路货”,产品单一,质量下降,花色品种减少,某些传统名牌产品失去原有风格,有的特种手工艺失传。三是一些地方片面强调公共积累,忽视增加社员收入,使社员收入水平下降。四是经营管理不善。有的铺张浪费,贪污挪用公款,财务管理混乱;有的非生产人员过多,人浮于事,甚至出现消极怠工增多、请事假人增多、害假病的人增多等不正常现象。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与指导思想急于求成、盲目求纯,工作要求过急、改变过快、工作过粗、形式过简有关,还与忽视手工业生产经营特点有关。

针对上述问题,中共孝感地委按照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先后召开县长紧急会议和手工业工作会议,还制发有关文件,进行多次纠正。1956年2月全区县长紧急会议强调:1.对盲目大合大并、高度集中的做法,必须本着有利于生产的原则,立即检查纠正。2.认真作好生产规划,迅速安排好生产,加强管理,克服盲目生产和浪费现象。同时,发动群众挖潜力,开展以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为中心的劳动竞赛。3.认真贯彻“按劳取酬,同工同酬”原则,做好工资评定工作,实行计件工资制。根据产品质量的好坏、数量的多少和技术复杂程度,分别评定计件定额。对执行以数量计件有困难的行业(如修理、刻字)采取金额计件。5月,地委批转对私营经济改造领导小组关于手工业和民船合作社整顿提高工作的意见,要求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进行整顿提高。7月,全区手工业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将手工业合作社分类排队,全面整顿,加强管理,彻底解决好遗留问题。此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和文件精神,推动手工业改造工作沿着正确轨道健康发展。到年底,全区组织手工业社(组)925个,社(组)员26 192人,占从业人员的95%;组织民船合作社110个,入社民船5646只(载重36 981吨),占全区主业船只总数的96.38%。同时,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全区基层社建立党支部45个,党员发展到583人。至此,孝感基本完成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实现手工业由个体经济到新型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转型。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的手工业在支援工农业生产、服务城乡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956年,全区组织4694人下乡,开展手工业流动服务。生产和修配大小农具569.1万件,试制和改良打谷机、播种机、喷雾器等农机具20多种;还建立农具修配站150个,修配各种新式农具12 000件,有力地支援工农业生产,服务城乡人民生活,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三、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把生产资料的官僚资本主义所有制逐步改造成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把民族资本主义私营经济逐步改造成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对官僚资本,实行无偿没收,直接转变为国家所有制。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经济,采取利用、限制、赎买的政策,先转变为公私合营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然后,改造为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孝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全国一样,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是把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第二步是把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

实行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1950年,为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管理,孝感各县成立工商联合委员会,鼓励正当经营。1951年,中共孝感地委召开城镇工作会议,推动城镇工商经济恢复和发展。1952年开展“五反”运动,打击私营工商业中的行贿、偷漏税收、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资财、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不法行为。全区取缔不法商户320户,涉及从业人员569人。1953年,针对私营工商业面临的商品滞销、工厂减产停产困难,孝感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工商业进行调整。按照劳资两利原则,正确处理工人和资本家的关系,用协商方法解决劳资纠纷,促进生产发展;按照公私兼顾原则,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业,帮助扩大加工订货和产品收购量,逐步恢复和发展生产;对私营商业,在价格政策和经营范围方面给予活动余地,使其有利可图。同时,调整产销关系,引导私营工商从业者改善经营管理,节约资金和原材料,降低成本,逐步实现产销平衡。经过调整,不仅加强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而且使资本主义私营工商业也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并有所发展。1953年,全区16个县从事私营工商业经营28 071户,从业46 197人,资本680万元,销售额1.25亿元(新币)。

1953年冬开始,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湖北省委的统一部署,孝感开展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统购统销工作。一方面,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统购统销政策,运用新旧社会对比等方法进行思想发动,动员农民自愿把余粮卖给国家,支援国家建设,满足城乡人民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取缔不法商贩,严厉打击黑市,限制私商批发活动。这使孝感市场关系发生质的变化:国营批发占总批发的比重由63.66%上升到88.79%,私营批发由34.15%降到11.23%,国营商业对整个市场的统一管理和对私营商业的领导监督作用加强。此后,各级合作社针对初级市场私营商业紧张状况,贯彻落实“踏步走”方针,从经营范围、价格政策等方面采取必要措施,调控初级市场。采取批购、经销、联购分销、联购联销、代销等初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组织物资交流会,带动私商经营业务的开展。由于控住了私人批发源头,私营工业更加依赖从国营经济那里取得原料和资源。于是,通过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形式,促进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这样,资本主义工商业产销环节顺利纳入国家计划控制的轨道。但是,这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只是在原料供应、产品计划和销售上控制在国家手中,而生产资料仍为资本家所有,经营方式仍是资本主义方式,企业性质仍属资本主义性质,公私矛盾、劳资矛盾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生产效率提高和生产力发展。因此,对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级形式,有待进一步发展为高级形式——公私合营。

实行个别形式公私合营。(1)工业个别形式公私合营。1954年3月,中共中央批准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有步骤地将十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确定把公私合营作为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的重点。公私合营是社会主义成分同资本主义成分在企业内部的合作,公私双方共同经营企业,实行利润“四马分肥”,即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部分。公方代表居领导地位,企业利润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为国计民生服务,资方按比例获取部分红利,就使这些企业具备不同程度的社会主义性质。1952年,孝感老城关南门铁器社、木器社、铸工等店铺合并组成手工业联合社。1953年12月,孝感专署农机制造厂与该联合社合并,成立孝感专署地方国营农具机器制造厂。同年,地方国营孝感专署新华印刷厂将孝感城关2家私营印刷所收编,生产纳入国家计划。1954年,孝感出现9家公私合营企业。1955年,根据“统筹安排、行业归口”原则,孝感扩大公私合营范围。当时面临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设备较好,产量较大,质量较高,有发展前途的私营企业,资本家依赖企业为生,对改造的态度是积极的,要求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第二种是条件不完全具备,资本家对党的政策抱怀疑态度,看风使舵,模棱两可,说“合营也可,不合也罢”。第三种情况是,设备条件较差,但有点底财,后路有办法,想丢掉职工“包袱”。按照湖北省私营及公私合营工业会议精神,孝感将汉川县的建新陶器厂、明星电厂、联建油厂和孝感县光明印刷厂等7个单位进行改造。除汉川马口私营联建油厂与地方国营联群油厂实行公私合营外,其他各厂采取投少量资金派少数干部的办法,依靠原有组织开展工作。大体分3步进行:第一步是进行总路线宣传教育,学习公私合营政策;第二步是依靠职工,对生产和各项制度进行改革;第三步是对资本家做既团结又斗争的改造工作。到1955年底,在全区10个以上职工的108个工业企业中,进行公私合营改造的私营工业企业16户,占总户数的14.8%,其余92个厂和国营厂建立了加工订货关系。

2)商业个别形式公私合营。1954年7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的指示》,决定对私营批发商采取“留、转、包”方针和“一边前进一边安排”办法,要求把私营批发商和私营零售商逐步改造为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1955年2月,地委从改造私营商业入手,在孝感县城关和花园等集镇办百货业改造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在全区推开。全专区共办9个试点,每个试点5~8名工作人员。各县县长或县供销社主任直接到现场指导试点工作。按照“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要求,调整公私零售比重,合理安排货源,组织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经销、代销店,先将布匹、百货、杂货等行业纳入社会主义商业轨道。经过一系列工作,建立布匹业代销2户,经销96户;百货业经销58户;杂货业批购5户;屠宰业批购4户;专业改造424户,从业803人。这些改造户初步纳入国家计划,协助国营合作社扩大商品流转,基本统一价格,限制私商投机和高利,保证消费者利益,加强国营商业对市场的领导与掌控,显示出国家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同时,这些改造户经营作风有所改善,管理费用有所降低,营业额有所上升,为私营商业户树立了榜样,为继续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孝感的做法引起上级高度重视,国务院第五办公室派调查组深入孝感总结经验并向全国推广。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1955年下半年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全专区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对规模较大的私营零售商(资本家),按行业进行改造;对大批小商小贩,也引导他们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至1955年底,全区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8755户,占总户数的37.86%。其中,公私合营占3.4%,合作商店(小组)占36.7%,代购代销户占22.9%,联营经销和单线经销户占37%。

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1955年11月,中央政治局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指出:已有充分有利条件,完全必要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即从原来在私营企业中所实行的由国家加工订货、为国家经销代销和个别地方实行公私合营的阶段,推进到在一切重要行业实行全部或大部公私合营的阶段。要求各级党委加强领导,全面规划,用两年时间,逐行逐业,分批分期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同年12月,中共湖北省委召开第四次代表会议,制定全省对私营工商业和交通运输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规划,主要是推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1956年1月,中共孝感地委制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计划方案,要求私营工业在3月底前全部实现公私合营;私营商业在4月底前全部改造完毕。采取的主要措施:(1)地、县、区、镇层层成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工负责,统一指挥。(2)制发《关于改善公私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方法的方案》《关于做好团结和改造私方人员的意见》《关于私方人员安排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工作有效开展。(3)抽调干部组成1500人的工作队,下基层帮助工作,并在全专区90个区集中开展对私改造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4)开好相关会议,采取“谁先申请、先批准谁”的办法,放手发动群众,加快工商业改造。(5)分行业训练大批干部和骨干,开展建立党团组织工作。(6)加强检查督促,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7)各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在短短1个多月时间内,通过申请批准、清产核资、企业改组和安排人员等步骤,由城到乡,由内到外,迅速掀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推动个别形式的公私合营向全行业公私合营转变。各地私营工商业者成群结队,敲锣打鼓,积极向政府申请接受改造。有人还自动把埋藏10~20年的银元拿出来投资,表达他们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心愿。1956年3月底,全区108个小型工厂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其中单独合营的企业27个,与国营厂或地方国营厂合营的企业46个,其余企业按行业归口原则进行改造。安排工人959名,职员147名,资方从业人员353名。实行公私合营的固定资产为52.27万元,流动资金15.88万元。全区2.6万户私营商业户中,进行改造的商户占总商户的94.8%。其中,2548户直接由私营商业过渡到国营商业或供销社零售部。社会主义商业零售比例由原来的64%提高到90%。

合营企业与私营企业比较,呈现出优越性:(1)用和平方式实现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提高了职工生产积极性。合营后,国家投资,派干部同工人、资本家共同管理和改造企业,不少工厂出现一片新气象,广大职工,包括私方人员,看到前途,劳动热情高涨,纷纷改进产品质量,增加经营品种,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商营业额。如:长江埠熟食业工人劳动效率提高35%,孝感城关百货业营业额增加152%。(2)调整经济结构,生产力要素得到重新配置。私营企业大多设备陈旧,经营落后,在长期利用、限制、改造政策的作用下,遇到原料、市场、生产等方面的严重困难,日子不好过,他们说“再不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就无路可走,难以生存”,而先期进行公私合营的一些工厂私股分红大多数比私营时高,在这种情况下,寻求国家支持,走全行业公私合营道路成了他们的唯一选择。合营后,有计划地集中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供产销由国家统一安排,一改合营前遇到的那种生产任务不足和原材料严重短缺的困境,使生产技术得以提高,生产经营得以正常进行。(3)企业性质发生质的变化。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后,国家对资本家实行定息制度。资本家除按规定领取定息外,整个企业归国家所有。资本家不再是占有和经营他们原有私人企业的老板,而是按照他们的能力被接受为企业职员。因此,改造后的公私合营企业基本上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4)对企业的改造与对人的改造结合起来,有效改造了资本家。合营企业对资本家进行耐心教育,在政治上给予一定地位,工作上给予合理安排,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通过工作和劳动,使他们逐步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孝感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成绩显著,但也有缺点和偏差。主要是:时间过紧,速度过快,步子过急,工作过粗,急于求成。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应于1967年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当时完成的时间比原计划提前12年。于是,带来一些问题。在工业方面,有的行业“裁、并、改、合”不适当,过多过急地改变原有的生产经营习惯,打乱或中断原有的协作关系,影响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在商业方面,盲目追求并大店,片面强调统一经营管理的便利,没有很好地考虑消费者的需要,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孝感城关将饮食业104个店铺合并为22个,造成吃米酒买米粑排长队,群众很有意见。有些地方,不问条件,不问对象,盲目过渡,把卖小菜的、理发的、照相的、老弱病残的、有历史问题的都过渡为国营人员,带来“后遗症”。在核算方法上,由一家一户核算改为全行业统一核算,搞固定工资制,实际上把精打细算的私营企业纳入吃“大锅饭”体系。有人说“干与不干,一日都是三顿饭;搞与不搞,每月工资少不了”,因此,生产消极,工作散慢,劳动纪律松弛,服务态度变差。在经营管理上,一度出现冗员增多、人浮于事、铺张浪费、贪污挪用公款等不良现象。在改造形式上,追求单一公有制形式,没有保留那些适宜于私营的小工商业户,使有些有特色的老字号、名牌产品质量下降。

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中共孝感地委采取一些紧急措施。1956年2月,召开县长紧急会议,要求各地加强领导,发动群众,“仔细地把改造工作检查一下,切实将我区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做得合乎质量,合乎规格”。同时,针对当时出现的新情况,也提出一系列处理意见。按照这些意见和要求,全区上下,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1)进一步明确过渡对象,制止盲目过渡情况再发生;(2)合理调整商业网点,制止大并大合;(3)推行计件工资、基本工资加奖励等工资制度,防止出现“大锅饭”;(4)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原则,清产核资,合理安排私方从业人员;(5)采取直接过渡、公私合营、代购代销等多种形式,加强改造工作;(6)建立合理劳动组织,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克服“窝工”现象。通过采取这些措施进行整顿、巩固和提高,有力地促进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的健康发展。1956年底,全专区被改造私营商业28 540户,占私营商业29 123户的97.99%。其中:公私合营6989户,占24.48%;合作商店14 043户,占49.20%;建立代销关系1056户,占3.70%;经销店2403户,占8.41%;个体商店4049户,占15.47%。至此,孝感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