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五种关系” 扎实推进“五大工程” 以民生工作新成绩加快 “幸福孝感”建设步伐

民生问题不仅是重要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政治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促进转型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是顺应群众愿望、增进民生福祉的具体行动。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幸福湖北”的目标,体现了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历史责任的担当和对群众利益的关注,也给孝感进一步做好民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孝感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大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取得了较好成效。近五年来,市财政共投入民生事业资金286.7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4%、15.8%,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从孝感近几年的具体实践来看,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搞好顶层设计十分关键。在这个过程中,要正确把握好“五种关系”:

一是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发展经济是改善民生的基础,改善民生是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经济发展就是最大的民生,改善民生又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二是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既要尽力解决当前必须解决和能够解决的民生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又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可持续承受能力,做到办实事符合民意,做好事不超越市情民力;三是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的关系。既要分清轻重缓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在一个时期内重点解决几个突出的民生问题,又要统筹兼顾,把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统一起来,有序推进各项民生工作;四是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的关系。在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要把群众的精神需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注重构建主流价值观,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五是党政决策与群众参与的关系。做好民生工作既要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作出果断决策,又要充分了解和尊重民意,提高群众参与度,从群众的呼声和意愿中找到实施民生工程的着力点,真正把民生工程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巩固和扩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成绩,让全市人民更多更好地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全市人民幸福指数,加快建设“幸福孝感”,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扎实推进“五大工程”:

一、扎实推进发展富民工程

一是进一步探索发展新思路。坚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发展,进一步增强孝感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活力,把发展与富民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快发展来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百家骨干企业提升、千家中小企业成长、万家小微型企业孵化“三大工程”推进新型工业化,不断做多做大做强工业经济;以孝汉一体化、市区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三个一体化”推进新型城镇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载体;以农业产业化、农民职业化、农村生态化“三农三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是扩大就业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不动摇,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创业孝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加强全市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多种形式的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着力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难题。认真落实各项收入分配政策和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三是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启动新一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计划,“十二五”期间,在大悟、孝昌两个重点县选择105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村均投入财政扶贫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稳步推进扶贫搬迁,利用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机遇,对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实行易地开发、扶贫搬迁,“十二五”期间计划扶贫搬迁2000户,努力改善贫困人口生存与发展条件。抓好大悟脱贫奔小康试点建设,按照“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要求做好试点煞尾工作。

二、扎实推进保障惠民工程

一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突出抓好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非公企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到“十二五”期末,确保建立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均达到98%以上,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认真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将原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国有企业“家属工”和“五七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扩大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加快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信息平台“村村通”工程,构建完整的市、县、乡、村四级新农合网络体系,全面推行新农合市级统筹工作,提高保障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农合农民自愿参合率稳定在96%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二是加强社会救济工作。健全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实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建立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逐步实现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不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切实将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等特困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服务群众快捷方便的医疗救助制度。

三是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关心农村老人特别是空巢老人,重点做好空巢老人生活上的照顾、身体上的医护和精神上的安慰。重视和关心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服务教育,包括文化教育、安全保护、心理健康、习惯养成等,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建立健全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救助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养育、教育、医疗、康复、住房、就业等各项政策。

三、扎实推进生活便民工程

一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加强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建成保障性住房2.8万套,总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

二是加快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8%,森林覆盖率达到28%,城镇建成区的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5%、38%和12平方米以上,全市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

三是加快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完善农村路网体系,打通断头路,联通乡村路,延伸村级路,提高路网通达深度。“十二五”期间,全市改造通村公路4027公里,使全市60%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农场、林场道路全部改造。深入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十二五”期间,新建集中供水工程239处,解决15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继续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入户工程,大力推广“猪—沼—菜(果)”等生态经济模式,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到2015年,县市清洁能源入户达到32万户,占农村家庭总数的33%。扎实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以“三清四改”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清洁工程。坚持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减轻农村面源污染,完善“湾集中、村转运、镇处理”的农村长效保洁机制,改善村庄环境。

四、扎实推进事业利民工程

一是促进教育全面均衡发展。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加快普惠制幼儿园建设,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发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全面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有序开展城乡教师交流培训,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水平。进一步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促进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协调发展。不断完善教育保障机制,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减免等方面优惠政策,继续抓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行县乡联动、乡村一体的管理模式,不断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力度,实现群众“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常见病到乡镇卫生院”。到2015年,每个县(市)区有2所医院(含中医院)达到建设标准,全市有2个县(市)区达到“湖北省农村居民健康工程先进县”标准,30所乡镇卫生院、240家村卫生室达到湖北省“示范卫生机构”标准。全面实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重点地区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大力推行优质护理服务,推进血防综合治理,提高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三是发展公共文体事业。加强公共文体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和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送戏、送书、送科技下乡活动。抓好孝文化弘扬、传承工作,推进孝文化进学校课堂,继续办好孝文化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产业,推动文体事业和文体产业同步发展。

四是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扎实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建立健全康复服务网络,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目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到2015年,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智力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工作。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培训和就业服务。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和生活救助工作,到“十二五”期末,社会保障覆盖全体残疾人。

五、扎实推进社会安民工程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经常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和用药安全。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加强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能力。

二是严格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坚持打防并举,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孝感”建设,开展“六五”普法,深化“平安孝感”创建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健全利益协调、信访处理、矛盾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加强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排查和预警工作,提升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水平。

四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构建政府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大力推行便民服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合公共服务中心,探索建立社区(村)“1+X”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实现行政服务均等化。完善“1+X”建设运行模式,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委会为主体,集成若干部门延伸组织、群团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服务功能,把社区(村)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成社会服务的超市、社会管理的终端。加强城镇(农村)新社区建设和管理,大力加强社区综合服务、综治信访维稳、网格化管理 “三个中心”和社区工作者、网格管理员、社区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和小区物业管理“两个全覆盖”,提高社区自主管理、自我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