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法制工作


【概况】孝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主管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责共八项:一是统一规划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二是组织起草或审查修改市直部门起草报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三是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发给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四是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及清理、编纂工作,办理下一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五是参与或组织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协调市内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承办市直行政执法机关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备案工作。六是承办由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根据授权代理市政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应诉工作;承办以市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协调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七是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经验交流,做好政府法制咨询服务工作。八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等。孝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综合科、法规科、行政复议监督科,在编行政人员10人。2006年,孝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突破口,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坚持狠抓基础,突出重点,有所创新,努力为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2006年,市政府法制办被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被孝感市委、市政府表彰命名为“2004—200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严把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关】一是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始终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2006年起草审查修改各类文件40件。其中直接起草的文件6件,审查修改文件34份。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审查工作。全年全市共备案规范性文件33件。其中,向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备案规范性文件6件;市直部门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15份;各县、市、区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6份。审查备案中,对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意见,如孝昌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孝昌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违背了上位法规定,擅自设定行政许可,按备案程序发出了意见书,促其予以修改。认真做好迎接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的准备工作。2006年初以市政府法制办名义印发了〔2006〕10号文件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搞好自查,做好迎检准备。督促部分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向市法制办报送了自查材料,并进行了汇总分析。抽查了部分县(市)区文件备案工作。  

三是认真参与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全年共承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9件次,其中法律2件次、法规4件次、规章3件次。参加省人大及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立法调研活动2次。应省军区预备役部队要求,参加省军区立法汇报会一次,研究起草了《孝感市军民通用装备预编征用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孝感军分区、预备役部门三家联合行文印发。  

四是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对市政府及办公室2005年1月1日以来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包括孝感政发、孝感政文、孝感政函、孝感政办发、专题会议纪要),写出了清理报告。共废止市政府文件2件,提请市委市政府废止1份,两办联合行文文件1份。并及时向县市区发出了关于政府系统公文制发管理的紧急通知,特别强调了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问题。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加强了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日常监督工作。一是狠抓了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在市直执法部门中积极推行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三分离”等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体系制度和行政执法追究制度。修改了《孝感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孝感政发〔2006〕23号)。在内部制度建设上,出台了《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完成了《行政复议证据规则》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初稿。规范了行政复议内部办理程序和行政复议调查取证及审理制度。  

二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坚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接待来访48人次。主要涉及公安、工商、土地、规划、农业、劳动保障、文体等市直部门和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三是积极参与行政许可、审批及行政服务流程管理制订工作,规范了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及行政服务工作。参与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市直40个单位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流程管理的审查工作,实现了行政审批全程公开,推行了流程管理效能监察。从而减少了审批环节,简化了审批手续。  

四是组织了行政执法质量及案卷评查。2006年9月,印发了《关于开展2006年行政执法质量及案卷评查通知》,《通知》从四个方面制订了检查标准,要求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按制订的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对8个执法部门进行了抽查,促进了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  

五是开展了个案监督。根据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群众投诉的情况,分别对市工商局、市文体局发出了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  

六是积极探索行政行为合理性,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2006年,确定了市建委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单位,并对机动车驾驶员反映交警电子眼处罚通知书送达的意见,会同市公安局对其送达方式进行了规范。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协助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知识竞赛。2006年上半年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积极组织发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鼓励各部门踊跃参加知识竞赛,掀起了一个学习宣传《纲要》的新高潮。通过这次竞赛,各部门进一步了解了《纲要》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巩固了对《纲要》的学习宣传成果,加强了对贯彻实施《纲要》的监督检查。  

二是开展第四轮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对市直单位近几年新上执法岗位和调整执法岗位人员212人全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并对市直执法部门全部持证人员换发新证;对各县(市)区培训换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培训人员进行授课,对考场进行巡视。在培训考试换证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对于考试不合格人员,重新组织考试。经培训,市直新上执法岗位和调整执法(监督)岗位人员考试合格率达100%。  

【突出抓好重点工作】一是认真推行行政执法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认真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界定执法机关的职责、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督制度,逐步形成了以规范行政执法为目的,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违法行为,设置考核目标进行评议考核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5〕117号)要求,2006年重点组织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完成了执法依据梳理任务,共有52个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出行政执法依据1692件,行政执法职权4269项。  

二是建立了市人民政府与中级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交流了开展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通报了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联席会议的召开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政府对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和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司法监督关系密切,加强政府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的联系,建立起经常化、制度化的联系制度,有利于及时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更好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年本办先后抽调三人参加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一名领导干部全年参加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一名科长参加市委、市政府为期4个月的在孝感城区禁行区禁止客运机动三轮车通行的中心工作,主要参与研究“禁麻”工作方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解释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好评。一名主任科员从12月开始参与孝感市集中整治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暨孝感城区打击“四霸六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孝感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成员名单

主  任  蔡诗红  

副主任  程光辉  岳章桥  

(办公室)